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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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雙手在身後交疊,表示地位低下的奴隸。後加從「」(驅使奴隸的手)。本義是奴隸、奴僕。
甲骨文「」象雙手在身後交疊、反翦,表示地位低下的奴隸。後加從「」,代表驅使奴隸的手。本義是奴隸、奴僕。金文改為從「」,古代奴婢多用女子,所以從「」,「」也起聲旁作用(沈培)。甲骨文「」字和「」字的區別是:「」字象女人雙手交疊於胸前,「」字奴僕雙手交疊於背後(于省吾)。甲骨文「」字從「」為意符,表示訊問奴隸、俘虜。參見「」。
《說文》:「奴,奴、婢,皆古之辠人也。《周禮》曰:『其奴,男子入于辠隸,女子入于舂藁。』从女从又。㚢,古文奴从人。」
甲金文用作人名、地名。金文習見「咎奴」一地名,如四年咎奴蓸令戈:「咎奴」。「咎奴」《漢書.地理志》作「高奴」,戰國時屬於魏國,在今陝西省延安市東北。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如同,《郭店簡.老子甲》簡8-9:「夜(豫)乎奴(如)冬涉川,猷(猶)乎丌(其)奴(如)愄(畏)田鄰。」意謂猶豫如冬天過河,躊躇如害怕周邊的鄰國(劉釗)。《上博竹書四.多薪》簡2:「多人多人,莫奴(如)兄[弟]。」意謂在多人之中,沒有比兄弟更親近的(季旭昇)。
甲骨文從「」從◎,◎指示人的身體部位,表示人的臀部。本義是臀部,是「」的初文。
甲骨文從「」從◎,◎指示人的身體部位,表示人的臀部。本義是臀部,是「」的初文。小篆「」形變成「」形,從「」聲。《說文.尸部》︰「尻,𦞠也。从尸九聲。」段玉裁注︰「尻,今俗云溝子是也。𦞠,今俗云屁股是也。析言是二,統言是一。」
甲骨文用作地名,又用作人名。如《合集》13750正:「尻亡(無)疒(疾)。」《花東》336:「告子尻。」「子尻」可省稱作「」。一說甲骨文的字形應釋為「」,參見「」。
文獻裡也表示臀部的意思。如《韓非子.說林下》:「三撫其尻而馬不踶。」唐代崔龜從〈宣州昭亭山梓華君神祠記〉:「余時方痔病,瘍發於尻,不便於跪起,至秋疾愈。」
在一些俗文學作品中,或一些方言裡,此字常被用作粗話。
甲金文「」字從「」(取其喧聲),「」聲,會市場嘈吵之意(張世超)。
甲骨文從「」從「」從數點(以◎表示),金文從「」從「」。張世超等認為從「」取其喧聲,會市場嘈吵喧鬧之意。「」是聲符。
甲骨文用作記時,金文用作本義,表示市集、市場,是交易之所。兮甲盤:「其賈母(毋)敢不即次即市。」「」管理市場的機構(李學勤)。表示商人不敢不到市場和管理市場的機構去。
楚系金文和楚簡不從「」而從「」。《說文》:「市,買賣所之也。市有垣,从冂从乛,乛,古文及,象物相及也。之省聲。」
甲骨文從二「」從綁有絲線的箭頭(◎),而綁着箭頭的絲線的另一端作綁着兩棵樹或木樁之形,本義是指弋射時所用的箭矢(郭沫若)。後借用為否定詞。
甲骨文從二「」從綁有絲線的箭頭(◎),而綁着箭頭的絲線的另一端作綁着兩棵樹或木樁之形,本義是指弋射時所用的箭矢(郭沫若)。弋射時在箭矢上綁繫絲線是為了方便透過絲線收回獵物,而絲線的另一端綁在樹木上是為了防止獵物背負箭矢和絲線逃脫。《周禮.司弓矢》:「矰矢、茀矢,用諸弋射」。甲骨文的「」即指《周禮》的「茀矢」。
甲骨文「」字還有一字形的「」旁省去下部的樹枝,頂端增兩圓圈,疑圓圈象樹上的果實之形。「」字字形逐漸簡省,省去箭頭、樹枝之形,變為從兩豎(「」)從絲線之形,後來又在豎筆上加上一小斜畫,與「」字的字形相近,「」象木橛之形,「」字從「」表意,因為綁在木上和木橛上的作用相同,參見「」。
甲骨文用作貞人名。甲金文多表示不,否定副詞,中山王圓壺:「於(嗚)虖(呼)﹗先王之德,弗可復得。」
《說文》:「弗,撟也。从丿从乀,从韋省。」段玉段改「」為「」,注云:「矯者,揉箭箝也。引申爲矯拂之用。」
甲金文從「」從兩重枝葉(以◎表示),象樹的枝幹重疊之形,《說文》:「未,象木重枝葉也。」後來假借為地支和否定副詞。
甲金文從「」從兩重枝葉(以◎表示),象樹的枝幹重疊之形,《說文》:「未,象木重枝葉也。」後來假借為地支和否定副詞。「」、「」古音相近,疑甲金文「」字為「」的古文。《玉篇》:「枚,枝也。」《詩.汝墳》:「伐其條枚」,毛傳:「枝曰條,幹曰枚。」(參林義光)
甲金文用作地支第八位,小臣守簋:「唯五月既死霸辛未」。金文又用作否定副詞,表示未有、還沒有。中山王鼎:「寡人幼踵,未通智,唯傅姆是從。」表示中山王少年即位,知識未開,聽從傅姆的話。
戰國竹簡通假為「」,《郭店楚簡.老子甲》:「為亡(無)為,事亡(無)事,未(味)亡(無)未(味)。」
《說文》:「未,味也。六月,滋味也。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也。凡未之屬皆从未。」
」是《說文》「」的本字,是一種穀物,後加「」為義符。甲骨文從「」從數點(部件以◎表示),象粘手之秫米(季旭昇),一說象手撿拾顆粒(張世超)。小點漸演變成兩邊的長劃。參見「」。
甲骨文用義不明,疑為人名。金文表示穀米、稻粱,弭仲簠:「用盛朮、稻、穛、粱。」又用為人名。
睡虎地秦簡從「」從秫,與「」同,指穀物。
甲金文從「」從兩點,兩點指示哺兒之兩乳,以哺乳的女子為母親之象徵。
甲金文從「」從兩點,兩點指示哺兒之兩乳,以哺乳的女子為母親之象徵。《說文》:「母,牧也。从女,象褱子形。一曰象乳子也。」甲金文「」、「」為一字分化,「」字有時以「」字表示,如甲骨文「母庚」,亦作「女庚」。此外,甲金文無「」字,故借「」字來表示「」,後來才把母字兩點貫穿,分化出「」字。
甲骨文用法有三,一,表示父母之母;二,表示殷先王的配偶;三,假借為「」,表示不。金文「」字用法有二,一,表示母親之母,哀成弔鼎:「少去母父」,表示自小離開父母。二,假借作「」,表示不,善夫山鼎:「母(毋)敢不善」,中山王鼎:「母(毋)富而喬(驕),母(毋)眾而囂。」《論語.憲問》:「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甲金文從「」從◎,象以利器刺眼,使人致盲,是「」的初文。「」的本義是奴隸,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參郭沫若)
甲金文從「」從◎,象以利器刺眼,使人致盲,是「」的初文。「」的本義是奴隸,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參郭沫若)金文的目形中多不見眼珠。春秋金文「」的左邊向下延長成弧形,至戰國文字逐漸與下面相連,演變成小篆的字形,隸變後寫作「」。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奴隸。如《合集》20231「卯民」,讀為「劉民」,意謂殺死奴隸以為祭品。(陳秉新)
金文已泛指一般的百姓、庶民。如豳公盨:「民好明德。」又如大盂鼎:「㽙(畯)正氒(厥)民。」
戰國竹簡「」也表示百姓、人民,如《上博竹書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甲本)》第6簡:「先王為此,人胃(謂)之安邦,胃(謂)之利民。」又如《清華貳.繫年》簡132:「楚人[𠂤帚](歸)奠(鄭)之四𨟻(將)軍與亓(其)萬民於奠(鄭)。」
傳世文獻用為百姓義的例子如《論語.子路》:「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又如《孟子.盡心下》:「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也表示人、人類。如《詩經.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時維姜嫄。」朱熹集傳:「民,人也。」《韓非子.五蠹》:「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又指其他人、別人。如《詩.邶風.谷風》:「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可表示從事某種職業的人。如《春秋穀梁傳.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漢書.食貨志》:「又曰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顏師古注引韋昭曰:「民,謂士工商也。」
魏晉六朝時,「」還曾經用作自身的謙稱。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崔正熊詣都郡。都郡將姓陳,問正熊:『君去崔杼幾世?』答曰:『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陳恒。』」崔杼和陳恒都是古代弒君之人,陳都郡戲稱崔正熊是崔杼之後,崔正熊於是以陳恒回應。文中的「」是崔正熊自己的謙稱。王鳳陽認為這種謙稱衰於唐代,可能是因為與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相同。
甲金文象河流很長,並有支流。本義是江河源遠流長。引申為長久、永久。
甲金文象河流很長,並有支流。本義是江河源遠流長。引申為長久、永久。古文字「」或向左,或向右,左右無別,同時表示兩個詞,一是長久的「」,二是支流、支派的「𠂢」(「」)。後來為了使字義明確,才規定以字形向左的為「」字,向右的為「𠂢」字(裘錫圭)。
一說「」象人在水中游泳 (參高鴻縉、高田忠周、徐中舒、劉興隆),是「」的初文,本義為游泳。
甲骨文用作人名、地名。
金文表示永久、長遠。免簋:「萬年永寶用」。陳侯午敦:「永世母(毋)忘」。頌鼎:「通彔(祿)、永令(命)」,表示全福(即滿福)、長命。陳伯元匜:「永壽」,表示長壽。
石刻文字表示永遠,《石鼓文.吾水》:「天子永寍」,意謂天子永遠安寧。
」字今日的用法,主要是抽象意義的「永久」。這一種用法,其實可遠溯至古文字和上古文獻,如上述銘文一類的套語「子子孫孫永寶用」,《尚書》中的「永康兆民」、「受天永命」,《詩經》中的「永以為好」、「終其永懷」等。至於訓解則可追溯到《說文》:「永,長也。象水巠理之長。《詩》曰:『江之永矣』。凡永之屬皆从永。」
後來又曾有人以「」注「」而得「」字,以顯示「永久」的美善,參見「」。
從「」從◎,◎為指事符號,表示口中所含之物。字象口含一物,是「」的初文(馬敘倫)。由於甘美之物是人所愛含的東西,因此派生出甘甜之「」。
從「」從◎,◎為指事符號,表示口中所含之物。字象口含一物,是「」的初文(馬敘倫)。由於甘美之物是人所愛含的東西,因此派生出甘甜之「」。參見「」。《說文》:「甘,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凡甘之屬皆从甘。」按王筠《說文釋例》:「口是意,一則所含之物也」,「」中一橫為指事符號。戰國文字或寫作一圈,參見《郭店楚簡.老子甲》簡19字形。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8001:「王往于甘。」
金文與戰國幣文多有「甘丹」一詞,用作地名,指趙國首都「邯鄲」。甘丹上庫戈:「甘(邯)丹(鄲)上庫。」《左傳.定公十三年》:「以邯鄲叛。」地在今河北邯鄲西南。
戰國竹簡有「甘露」一詞,指甘美的露水,《郭店楚簡.老子甲》簡19:「天地相合也,以逾(輸)甘露。」又有「甘戰」一詞,讀為「酣戰」(李零),指持續的激戰,《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61,53下:「萬民贛(貢)首,皆欲或(克)之,此『復甘(酣)戰』之道。」全句指所有的百姓都願意獻出生命,都希望戰勝人,這就是「持續激戰之後再戰」的方法。《銀雀山漢簡.孫臏兵法.威王問》簡46:「勁弩趨發者,所以甘(酣)戰持久也。」傳世文獻亦有「酣戰」一詞,《韓非子.十過》:「酣戰之時,司馬子反渴而求飲,豎穀陽操觴酒而進之」,指持續激戰時,司馬子反口渴了,豎穀陽拿着一杯酒送給他。
古璽文「」用作姓氏,《姓觿.覃韻》:「甘,《姓源》云:夏時侯國,《書》稱《甘誓》是也。以國為氏。《姓譜》云:武丁臣甘盤之後。《姓考》云:周封王子帶于甘,《左傳》甘昭公是也。或曰:武王封同姓于甘,《左傳》甘伯桓公是也。後以邑為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