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㣇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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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從二「」從「」,金文或於「」中加一點為從「」。小篆訛變為從「」。「」象野獸之形,「」字構形初義不明。
甲骨文讀作「」,表示憂患,《方言》:「憯,憂也。」金文用作人名外,讀作「」,表示擾亂,番生簋:「屏王立(位),虔夙夜尃(溥)求不朁德。」
《說文》:「朁,曾也。从曰兓聲。《詩》曰:『朁不畏明。』」
甲金文從「」從「」(象手形)從「」,《說文》:「㣇,脩豪獸」,「」旁與「」形近,甲骨文象獸張口之形,以手持獸,數點象血滴形,象宰殺牲畜,以供祭祀。
甲金文從「」從「」(象手形)從「」,《說文》:「㣇,脩豪獸」,「」旁與「」形近,甲骨文象獸張口之形,以手持獸,數點象血滴形,象宰殺牲畜,以供祭祀。《禮記.郊特牲》:「腥肆、爓、腍祭」鄭玄注:「治肉曰肆」。
卜辭「」字从手持肉帶汁液,與「」形近,亦肉祭也。(商承祚)
《說文》:「肆,極陳也,从長,隶聲。」甲、金文「㣇聿」通作「」,《說文》:「㣇聿,習也」,「肄,篆文㣇聿」。按㣇聿、肄、肆古通用,經籍作「」。
古籍「」、「」、「」、「」相通,廣雅.釋詁》:「肆,殺也。」《詩.皇矣》:「是伐是肆。」《論語.憲問》:「肆諸市朝」,皇侃疏:「肆,殺而陳尸也。」「」、「」古文、三體石經古文「」字形同,且聲相近,故得通徦。(參沈兼士)「」本義為殺,又有獻陳、陳列之意,《周禮.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鄭注:「肆,陳骨體也」。參「」。
甲骨用為祭名,金文意即恣縱、放肆,盂鼎:「率㣇聿(肆)于酉(酒)」,《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又用作人名、連詞和句首語氣詞,毛公鼎:「㣇聿(肆)皇天亡斁」,《詩.抑》:「肆皇天弗尚」,另參「」、「」。
過去「」字的構形有幾說:于省吾謂象手洗㣇畜毫毛之形,數點象水滴,金文多從巾,謂起初只以手刷洗,繼而用巾。康殷認為象用手治牲;徐中舒認為甲文「㣇聿」意為延也,有福祉綿長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