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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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桶形,左邊象桶身,右邊象把手。本義是桶,後假借表示施行、使用。
甲骨文象桶形,左邊象桶身,右邊象把手。(字形參見《合集》19762、21405)本義是桶,後假借表示施行、使用。(于省吾、楊樹達、裘錫圭)《說文》:「用,可施行也。」「」和「」是一字分化,參見「」。
甲骨文表示施行。如《合集》1616:「乙子(巳)卜:叀(惠)二牛且(祖)乙。用。」《花東》459:「癸丑卜:叀(惠)二牢于且(祖)甲。不用。」「」和「不用」出現在命辭之後,表示命辭的內容是否施行。
金文用作動詞,表示使用。如召仲鬲:「其子子孫孫永寶用。」又用作介詞,相當於「」。如虢季子白盤:「王睗(賜)乘馬,是用左(佐)王。」還用作連詞,可表示相承關係,相當於因而,如守宮盤:「守宮對揚周師釐,用乍(作)且(祖)乙[⻖尊](尊)。」又表示因果關係,相當於因為,如禹鼎:「用天降大喪于二或(國),亦唯噩侯馭方率南淮尸(夷)、東尸(夷),廣伐南或(國)、東或(國),至于歷內。」銘文講述因為上天降下災難,噩侯馭方攻打周朝的南國和東國,至於歷內。
金文又有「用事」一詞,表示執行職務。如善鼎:「易(賜)女(汝)乃且(祖)旂,用事。」表示賞賜你的祖先的旗給你,用來執行職務。
戰國秦簡「」有用為本義的例子。《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00:「縣及工室聽官為正衡石贏(纍)、斗用(桶)升,毋過歲壺〈壹〉。」「」讀為「」,整理者注:「斗桶,見《呂氏春秋.仲春紀》及《史記.商君列傳》,秦漢時以十斗為桶,一說六斗為桶。」全句意謂縣和工室由有關官府校正其衡器的權、斗桶和升,至少每年應校正一次。
」還表示運用,如《論語.學而》:「禮之用,和為貴。」又表示採用,如《史記.秦始皇本紀》:「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雲陽。」也特指吃喝,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孔子御坐於魯哀公,哀公賜之桃與黍。哀公曰:『請用。』」
」表示任用。如《左傳.僖公三十年》:「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孟子.梁惠王下》:「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
」表示功用、用處。如《莊子.逍遙遊》:「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韓非子.五蠹》:「賞其功,必禁無用,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又表示用具,如《國語.周語上》:「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韋昭注:「用,耒耜之屬也。」
」表示財用、費用。如《論語.顏淵》:「年饑,用不足,如之何?」《墨子.辭過》:「故節於身,誨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財用可得而足。」
」表示統治、治理。如《荀子.富國》:「仁人之用國,將脩志意,正身行,伉隆高,致忠信,期文理。」《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我死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莅人。」
甲骨文「」疑會種田之意。古書「」表示分布、布施。
甲骨文從「」從「」,金文從「」從「」,「」、「」是手形,「」象田中有禾苗生長之形,疑「」字是種田之意。「」是聲符,何琳儀認為「」旁是繁化。後來「」加一點成「」字。
金文「」表示敷布、頒布,典籍作「」、「」,毛公鼎:「庶出入事于外,尃命尃政。」《詩.大雅.蒸民》:「賦政于外」。《說文》:「敷,布也。从寸甫聲。」又解作勉勵,典籍作「」,叔尸鐘:「余既尃乃心」,《廣雅.釋詁》:「薄,勉也。」又釋作大也,叔尸鐘:「尃受天命」。又用作人名。
甲骨文從「」,「」聲。或從「」,「」和「」是義近形符,古文字中常通用。金文從「」(或「」),「」聲。或從「」聲,「」和「」古音相近。簡帛文字和小篆從「」,「」聲。本義是到達。
甲骨文從「」,「」聲。或從「」,「」和「」是義近形符,古文字中常通用。金文從「」(或「」),「」聲。或從「」聲,「」和「」古音相近。「」的上部或訛為「」。簡帛文字和小篆從「」,「」聲。本義是到達。《說文》:「通,達也。从辵,甬聲。」
甲骨文用為方國名。如《合集》20512:「丁酉卜,生十月王𦎫[彳用](通)。」「𦎫」表示敦伐。金文常見「通祿」一詞,是表示吉祥的習語。如𤼈鐘:「受余屯(純)魯,通彔(祿)永令(命)。」「」和「」近同,表示無窮。(參《金文形義通解》)
金文「」又假借為「」,如九年衛鼎:「𢓶(踊)皮」。「」是古代遭受刖刑的人所穿的特製的鞋。「踊皮」可能是指這種鞋所用的皮。(唐蘭)
」表示通達、通往。如《國語.晉語》:「道遠難通,望大難走。」韋昭注:「通,至也。」《韓非子.說林下》:「智伯將伐仇由,而道難不通,乃鑄大鐘遺仇由之君。」
」引申表示往來、交往。如《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三十二年春,楚鬭章請平于晉,晉陽處父報之,晉、楚始通。」《漢書.張騫李廣利傳》:「大宛聞漢之饒財,欲通不得。」
」表示流通、交換。如《左傳.襄公十四年》:「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史記.平準書》:「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筦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
」表示開闢、疏通。如《禮記.月令》:「開通道路,毋有障塞。」《莊子.天下》:「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
」又表示暢通、通順。如《荀子.儒效》:「通則一天下,窮則獨立貴名。」北宋范仲淹〈岳陽樓記〉:「政通人和,百廢俱興。」
」表示精通、懂得。如《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質行正直,仁勇得眾心,通於兵事。」《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列傳》:「徐宣故縣獄吏,能通《易經》。」
」表示私通。如《國語.晉語》:「公之優曰施,通於驪姬。」《戰國策.楚策四》:「齊崔杼之妻美,莊公通之。」
」表示所有、全部。如《孟子.告子上》:「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又指普遍的。如《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智、仁、勇,此三者天下之通德,所以行之者也。」
」還可作量詞,用於文書相當於一份,如《後漢書.崔駰列傳》:「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又相當於次、遍,如三國魏曹操〈步戰令〉:「嚴鼓一通,步騎悉裝;再通,騎上馬,步結屯;三通,以次出之,隨幡所指,住者結屯(住)幡後。」
甲金文從「」從「」從「」,「」、「」皆是聲符。本義疑為逃亡。
甲金文從「」從「」從「」,「」、「」皆是聲符。本義疑為逃亡。《說文》:「逋,亡也。从辵,甫聲。𨕝,籒文逋从捕。」一說甲骨文不是「」字,不從「」,所謂甫形象某種有柄工具(姚孝遂)。
古書中「」表示逃亡,特指上古的奴隸或農奴的逃亡。《書.牧誓》:「惟四方之多罪逋逃」,「逋逃」指逃亡的奴隸、罪犯。
甲骨文用作貞人名,《合集》35402:「逋貞」,意謂名叫逋的貞人占卜。
金文也用作人名,逋乍父乙觶:「逋乍(作)父乙」,意謂逋為父乙(鑄造了這件觶)。
戰國竹簡借「」來表示「」,《上博竹書三.周易》簡4-5:「歸肤(逋)丌(其)邑人三四戶,亡(無)眚。」意謂回來以後讓同鄉的三四戶人家逃走,不會遭禍。
漢帛書通假為「」,表示塗抹,《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第454-455行:「以豬織(膱)膏和,傅(敷)之。有去者,輒逋(敷)之,勿洒。」意謂混和豬油膏,塗抹(患處),如果藥物脫落,再塗抹它,不要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