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義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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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人眼目,金文或有將目形豎起,本義是眼睛。參見「」。
甲金文象人眼目,金文或有將目形豎起,本義是眼睛。參見「」。戰國文字繼承商周文字,一般把目豎起。另《古陶文彙編》所收「」字字形即由《說文》古文所承。《說文》:「目,人眼。象形。重童子也。凡目之屬皆从目。」按傳世古書中,舜、禹、項羽、王莽等都是每隻眼睛有兩個瞳孔的「重童子」,唯「」字本義與「重童子」沒有關係。
甲骨文「」可用作本義,指眼睛,如《合集》165正:「王其疒目」,指王眼睛有疾。另「」又可作動詞用,即用眼睛觀看、窺伺。《合集》6195:「乎(呼)目𢀛方」,即命令偵伺𢀛國。甲骨文「」字還可用作人名或方國名。
金文「」為族氏名用字,如目爵、屰目父癸爵皆作此用。
」在傳世古籍中除可解作眼目、觀看外,還可以用來指魚網的網孔,《韓非子.外儲說右下》:「善張網者,引其綱,不一一攝萬目而後得。」「」由此引申出細目、要目等意思。《小爾雅.廣詁》:「目,要也。」《論語.顏淵》:「顏淵曰:『請問其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