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李鼎祚

  周易集解卷一

  (乾下乾上)。乾:元、享、利、貞。

  案:《說卦》:乾,健也。言天之體以健為用,運行不息,應化無窮,故聖人則之。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體,故名乾,不名天也。

  《子夏傳》曰: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貞,正也。言乾稟純陽之性,故能首出庶物,各得元始、開通、和諧、貞固,不失其宜。是以君子法乾而行四德,故曰「元、亨、利、貞」矣。

  初九:潛龍勿用。

  崔覲曰:九者,老陽之數,動之所占,故陽稱焉。潛,隱也。龍下隱地,潛德不彰,是以君子韜光待時,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子夏傳》曰:龍,所以象陽也。

  馬融曰:物莫大于龍,故借龍以喻天之陽氣也。初九,建子之月。陽氣始動於黃泉,既未萌芽,猶是潛伏,故曰「潛龍」也。

  沈驎士曰:稱龍者,假像也。天地之氣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龍之為物,能飛能潛,故借龍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潛伏,故言「勿用」。

  幹寶曰:位始,故稱初。陽重,故稱九。陽在初九,十一月之時,自複來也。初九,甲子天正之位,而乾元所始也。陽處三泉之下,聖德在愚俗之中,此文王在羑裏之爻也。雖有聖明之德,未被時用,故曰「勿用」。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王弼曰:出潛離隱,故曰「見龍」。處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雖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則不彰,三則乾乾,四則或躍,上則過亢。利見大人,唯二五焉。

  鄭玄曰:二於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

  幹寶曰:陽在九二,十二月之時,自臨來也。二為地上,田在地之表,而有人功者也。陽氣將施,聖人將顯,此文王免於羑裏之日也。故曰「利見大人」。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鄭玄曰:三於三才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

  虞翻曰:謂陽息至三,二變成離。離為日,坤為夕。

  荀爽曰:日以喻君。謂三居下體之終,而為之君,承乾行乾,故曰「乾乾」。夕惕以喻臣。謂三臣於五,則疾修柔順,危去陽行,故曰「無咎」。

  幹寶曰:爻以氣表,繇以龍興,嫌其不關人事,故著君子焉。陽在九三,正月之時,自泰來也。陽氣始出地上,而接動物。人為靈,故以人事成天地之功者,在於此爻焉。故君子以之憂深思遠,乾夕匪懈。仰憂嘉會之不序,俯懼義和之不逮。反復天道,謀始反終。故曰「終日乾乾」。此蓋文王反國大理其政之日也。凡無咎者,憂中之喜,善補過者也。文恨早耀,文明之德,以蒙大難,增修柔順,以懷多福,故曰「無咎」矣。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崔覲曰:言君子進德修業,欲及于時。猶龍自試躍天,疑而處淵。上下進退,非邪離群。故「無咎」。

  幹寶曰:陽在九四,二月之時,自大壯來也。四虛中也。躍者,暫起之言,既不安於地,而未能飛於天也。四,以初為應。淵,謂初九甲子,龍之所由升也。或之者,疑之也。此武王舉兵孟津,觀釁而退之爻也。守柔順,則逆天人之應;通權道,則違經常之教。故聖人不得已而為之,故其辭疑矣。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鄭玄曰:五于三才為天道。天者,清明無形,而龍在焉,飛之象也。

  虞翻曰:謂四已變,則五體離。離為飛,五在天,故「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也。謂若庖犧觀象於天,造作八卦,備物致用,以利天下,故曰「飛龍在天」。天下之所利見也。

  幹寶曰:陽在九五,三月之時,自夬來也。五在天位,故曰「飛龍」。此武王克紂正位之爻也。聖功既就,萬物既睹,故曰「利見大人」矣。

  上九:亢龍有悔。

  王肅曰:窮高曰亢。知進忘退,故「悔」也。

  幹寶曰:陽在上九,四月之時也。亢,過也。乾體既備,上位既終。天之鼓物,寒暑相報;聖人治世,威德和濟;武功既成,義在止戈。盈而不反,必陷於「悔」。案:以人事明之,若桀放于南巢,湯有慚德,斯類是也。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劉瓛曰:總六爻純陽之義,故曰「用九」也。王弼曰: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見群龍之義焉。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矣。

  彖曰:

  劉瓛曰:彖者,斷也,斷一卦之才也。

  大哉乾元,

  《九家易》曰:陽稱大。六爻純陽,故曰「大」。乾者純陽,眾卦所生,天之象也。觀乾之始,以知天德,惟天為大,惟乾則之,故曰「大哉」。元者,氣之始也。

  萬物資始,

  荀爽曰:謂分為六十四卦,萬一千五百二十冊,皆受始於乾也。冊取始於乾,猶萬物之生稟於天。

  乃統天。

  《九家易》曰:乾之為德,乃統繼天道,與天合化也。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虞翻曰:已成既濟,上坎為雲,下坎為雨,故「雲行雨施」。乾以雲雨,流坤之形,萬物化成,故曰「品物流形」也。

  大明終始,

  荀爽曰:乾起坎,而終於離。坤起於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也。

  六位時成,

  荀爽曰:六爻隨時而成乾。

  時乘六龍以禦天。

  侯果曰:大明,日也。六位,天地四時也。六爻效彼而作也。大明以晝夜為終始,六位以相揭為時成。言乾乘六氣而陶冶變化,運四時而統禦天地,故曰「時乘六龍以禦天」也。故《乾鑿度》曰:「日月終始萬物」,是其義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劉瓛曰:陽氣為萬物之所始,故曰「首出庶物」。立君而天下皆寧,故曰「萬國咸寧」也。

  《象》曰:

  案:象者,象也,取其法象卦爻之德。

  天行健,

  何妥曰:天體不健,能行之德健也。猶如地體不順,承弱之勢順也。所以乾卦獨變名為健者。宋衷曰:晝夜不懈,以健詳其名。餘卦各當名,不假於詳矣。

  君子以自強不息。

  虞翻曰:君子謂三。乾健,故強。天一日一夜過周一度,故自強不息。老子曰:自勝者強。

  幹寶曰:言君子通之于賢也。凡勉強以進德,不必須在位也。故堯舜一日萬機,文王日昃不暇食,仲尼終夜不寢,顏子欲罷不能,自此以下,莫敢淫心舍力。故曰「自強不息」矣。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荀爽曰:氣微位卑,雖有陽德,潛藏在下,故曰「勿用」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荀爽曰:見者,見居其位。田,謂坤也。二當升坤五。故曰「見龍在田」。大人,謂天子。見據尊位,臨長群陰,德施於下,故曰「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虞翻曰:至三體複,故「反復道」,謂否泰反其類也。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荀爽曰:乾者,君卦。四者,陰位。故上躍居五者,欲下居坤初,求陽之正。地下稱淵也。陽道樂進,故曰「進無咎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荀爽曰:飛者,喻無所拘。天者,首事造制。大人造法,見居天位,聖人作為萬物睹,是其義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九家易》曰:陽當居五,今乃居上,故曰「盈」也。亢極失位,當下之坤三,故曰「盈不可久」,若太上皇者也。下之坤三,屈為諸侯,故曰「悔」者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宋衷曰:用九,六位皆九,故曰「見群龍」。純陽則天德也。萬物之始,莫能先之,不可為首。先之者凶,隨之者吉,故曰「無首,吉」。

  《文言》曰:

  劉瓛曰:依文而言其理,故曰「文言」。

  姚信曰:乾坤為門戶。文說乾坤,六十二卦皆放焉。

  元者,善之長也。

  《九家易》曰:乾者,君卦也。六爻皆當為君,始而大通,君德會合,故元為「善之長也」。

  亨者,嘉之會也。

  《九家易》曰:通者,謂陽合而為乾。眾善相繼,故曰「嘉之會也」。

  利者,義之和也。

  荀爽曰:陰陽相合,各得其宜,然後利矣。

  貞者,事之幹也。

  荀爽曰:陰陽正而位當,則可以幹舉萬事。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

  何妥曰:此明聖人則天,合五常也。仁為木,木主春,故配元為四德之首。君子體仁,故有長人之義也。

  嘉會,足以合禮;

  何妥曰:禮是交接會通之道,故以配通。五禮有吉凶賓軍嘉,故以嘉合於禮也。

  利物,足以和義;

  何妥曰:利者,裁成也。君子體此利以利物,足以合于五常之義。

  貞固,足以幹事。

  何妥曰:貞,信也。君子貞正,可以委任於事。故《論語》曰:敬事而信,故幹事而配信也。

  案:此釋非也。夫在天成象者,乾元、亨、利、貞也。言天運四時,以生成萬物。在地成形者,仁、義、禮、智、信也。言君法五常,以教化於人。元為善長,故能體仁。仁主春生,東方木也。亨為嘉會,足以合禮。禮主夏養,南方火也。利為物宜,足以和義。義主秋成,西方金也。貞為事幹,以配于智。智主冬藏,北方水也。故孔子曰:仁者樂山,智者樂水,則智之明證矣。不言信者,信主土,而統屬於君。故中孚雲:信及豚魚,是其義也。若首出庶物,而四時不忒者,乾之象也。厚德載物,而五行相生者,土之功也。土居中宮,分王四季,亦由人君無為皇極,而奄有天下。水火金木,非土不載。仁義禮智,非君不弘。信既統屬於君,故先言乾。而後不言信,明矣。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幹寶曰:夫純陽,天之精氣。四行,君之懿德。是故乾冠卦首,辭表篇目,明道義之門在於此矣,猶春秋之備五始也。故夫子留意焉。然則體仁正已,所以化物;觀運知時,所以順天;氣用隨宜,所以利民;守正一業,所以定俗也。亂則敗禮其教淫;逆則拂時,其功否;錯則妨用,其事廢;忘則失正,其官敗。四德者,文王所由興。四愆者,商紂所由亡。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

  何妥曰:夫子假設疑問也。後五爻皆放此也。

  子曰:龍德而隱者也。

  何妥曰:此直答言聖人有隱顯之龍德。今居初九窮下之地,隱而不見,故雲「勿用」矣。

  不易世,

  崔覲曰:言據當潛之時,不易乎世而行者,龍之德也。

  不成名。

  鄭玄曰:當隱之時,以從世俗,不自殊異,無所「成名」也。

  遁世無悶,

  崔覲曰:道雖不行,達理「無悶」也。

  不見是而無悶。

  崔覲曰:世人雖不已是,而已知不違道,故「無悶」。

  樂則行之,憂則違之,

  虞翻曰:陰出初震,為樂為行,故「樂則行之」。坤死稱憂,隱在坤中,遁世無逆流,故「憂則違之」也。

  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虞翻曰:確,剛貌也。乾剛潛初,坤亂於上。君子弗用,隱在下位。確乎難拔,潛龍之志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

  虞翻曰:中下之中,二非陽位,故明言能「正中」也。

  庸言之信,

  荀爽曰:處和應坤,故曰「信」。

  庸行之謹。

  《九家易》曰:以陽居陰位,故曰「謹」也。庸,常也。謂言常以信,行常以謹矣。

  閑邪存其誠,

  宋衷曰:閑,防也。防其邪而存誠焉。二在非其位,故以「閑邪」言之。能處中和,故以「存誠」言之。

  善世而不伐,

  《九家易》曰:陽升居五,處中居上,始以美德利天下。不言所利,即是不伐。故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此之謂也。

  德博而化。

  荀爽曰:處五據坤,故「德博」。群陰順從,故物「化」也。

  《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虞翻曰:陽始觸陰,當升五為君。時舍於二,宜利天下。直方而大德,無不利。明言君德,地數始二。故稱「易曰」。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

  虞翻曰:乾為德,坤為業,以乾通坤,謂為「進德修業」。

  宋衷曰:業,事也。三為三公,君子處公位,所以「進德修業」也。

  忠信,所以進德也。

  翟玄曰:忠於五,所以修德也。

  崔覲曰:推忠於人,以信待物,故其德日新也。

  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荀爽曰:修辭謂「終曰乾乾」。立誠,謂「夕惕若厲」。居業,謂「居三」也。

  翟玄曰:居三修其教令,立共誠信,民敬而從之。

  知至至之,可與言幾也。

  翟玄曰:知五可至而「至之」,故可與行幾微之事也。

  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

  姚信曰:知終者,可以知始終。終謂三也。義者,宜也。知存知亡,君子之宜矣。

  崔覲曰:君子,喻文王也。言文王進德修業,所以貽厥武王,至於九五。至於九五,可與進修意合,故言「知至至之」,可與言微也。知天下歸周,三分有二,以服事殷,終於臣道。終於臣道,可與進修意合,故言「知終終之,可與存義」。

  是故居上位而不驕。

  虞翻曰:天道三才。一乾而以至三乾成,故為「上」。「夕惕若厲」,故「不驕」也。

  在下位而不憂。

  虞翻曰:「下位」謂初。隱于初,憂則違之,故「不憂」。

  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王弼曰:惕,怵惕也。處事之極,失時敗廢,懈怠則曠。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

  荀爽曰:乾者,君卦。四者,臣位也。故欲上躍。居五下者,當下居坤初,得陽正位。故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

  進退無恒,非離群也。

  荀爽曰:進,謂居五。退,謂居初。故「進退無恒,非離群也」。

  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崔覲曰:至公欲及時濟人,故「無咎」也。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

  虞翻曰:謂震巽也。庖犧觀變而放八卦,雷風相薄,故「相應」也。

  張璠曰:天者,陽也。君者,陽也。雷風者,天之聲。號令者,君之聲。明君與天地相應,合德同化,動靜不違也。

  同氣相求。

  虞翻曰:謂艮兌山澤通氣,故「相求」也。

  崔覲曰:方諸與月,同有陰氣,相感則水生。陽燧與日,同有陽氣,相感則火出也。

  水流濕,

  荀爽曰:陽動之坤而為坎,坤者純陰,故曰「濕」也。

  火就燥。

  荀爽曰:陰動之乾而成離,乾者純陽,故曰:「燥」也。

  虞翻曰:離上而坎下,水火不相射。

  崔覲曰:決水先流濕,然火先就燥。

  雲從龍,

  荀爽曰:龍,喻王者。謂乾二之坤五為坎也。

  虞翻曰:乾為龍,雲生天,故「從龍」也。

  風從虎。

  荀爽曰:虎,喻國君。謂坤五之乾二為巽,而從三也。三者,下體之君,故以喻國君。

  虞翻曰:坤為虎,風生地,故「從虎」也。

  聖人作而萬物睹。

  虞翻曰:睹,見也。聖人則庖犧,合德乾五,造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五動成離,日出照物皆相見,故曰「聖人作而萬物睹」也。

  陸績曰:陽氣至五,萬物茂盛,故譬以聖人在天子之位,功成製作,萬物鹹見之矣。

  本乎天者親上,

  荀爽曰:謂乾九二,本出於乾,故曰「本乎天」。而居坤五,故曰「親上」。

  本乎地者親下,

  荀爽曰:謂坤六五,本出於坤,故曰:「本乎地」。降居乾二,故曰「親下」也。

  崔覲曰:謂動物親於天之動,植物親於地之靜。

  則各從其類也。

  虞翻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觸類而長」,故「各從其類」。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無位,

  荀爽曰:在上,故「貴」。失正,故「無位」。

  高而無民,

  何妥曰:既不處九五帝王之位,故「無民」也。夫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既非王位,則民不隸屬也。

  賢人在下位,

  荀爽曰:謂上應三,三陽德正,故曰「賢人」。別體在下,故曰「在下位」。

  而無輔,

  荀爽曰:兩陽無應,故「無輔」。

  是以動而有悔也。

  荀爽曰:升極當降,故有「悔」。

  潛龍勿用,下也。

  何妥曰:此第二章,以人事明之。當帝舜耕漁之日,卑賤處下,未為時用,故雲「下」。

  見龍在田,時舍也。

  何妥曰:此夫子洙泗之日,開張業藝,教授門徒,自非通舍,孰能如此。虞翻曰:二非王位,時暫「舍」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

  何妥曰:此當文王為西伯之時,處人臣之極,必須事上接下,故言「行事」也。

  或躍在淵,自試也。

  何妥曰:欲進其道,猶複疑惑。此當武王觀兵之日,欲以試觀物情也。

  飛龍在天,上治也。

  何妥曰:此當堯、舜冕旒之日,以聖德而居高位,在上而治民也。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案:此當桀、紂失位之時。亢極驕盈,故致悔恨窮斃之災禍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案:此當三皇五帝禮讓之時。垂拱無為,而天下治矣。

  王弼曰: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九,陽也。陽,剛直之物也。夫能全用剛直,放遠善柔,非天下之至治,未之能也。故「乾元用九」,則「正下治也」。夫識物之動,則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龍之為德,不為妄者也。潛而勿用乎?必窮處於下也。見而在田,必以時之通舍也。以爻為人,以位為時,人不妄動,則時皆可知也。文王明夷,則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則國可知矣。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何妥曰:此第三章,以天道明之。當十一月,陽氣雖動,猶在地中,故曰「潛龍」也。

  見龍在田,天下文明。

  案:陽氣上達於地,故曰「見龍在田」。百草萌牙孚甲,故曰「文明」。

  孔穎達曰:先儒以為九二當太蔟之月,陽氣見地。則九三為建辰之月,九四為建午之月,九五為建申之月,上九為建戌之月,群陰既盛,上九不得言與時偕極。先儒此說,於理稍乖。此乾之陽氣漸生,似聖人漸進,宜據十一月之後,建巳之月已來。此九二爻當建醜建寅之間,于時地之萌牙物有生者,即是陽氣發見之義也。但陰陽二氣,共成歲功。故陰興之時,仍有陽在;陽生之月,尚有陰氣。所以六律六呂,陰陽相關,取象論義,與此不殊也。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何妥曰:此當三月。陽氣浸長,萬物將盛,與天之運俱行不息也。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何妥曰:此當五月。微陰初起,陽將改變,故雲「乃革」也。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何妥曰:此當七月。萬物盛長,天功大成,故雲「天德」也。

  亢龍有悔,與時偕極。

  何妥曰:此當九月。陽氣大衰,向將極盡,故雲「偕極」也。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何妥曰:陽消,天氣之常。天象法則,自然可見。

  王弼曰:此一章全說天氣以明之也。九,剛直之物,唯乾體能用之。用純剛以觀天,天則可見矣。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

  虞翻曰:乾始開通,以陽通陰,故始通。

  利貞者,性情也。

  幹寶曰:以施化利萬物之性,以純一正萬物之情。

  王弼曰:不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

  乾始而以美利利天下,

  虞翻曰:美利謂雲行雨施,品物流形,故「利天下」也。

  不言所利,大矣哉!

  虞翻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故利者大也。

  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

  崔覲曰:不雜曰純,不變曰粹。言乾是純粹之精,故有剛、健、中、正之四德也。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陸績曰:乾六爻發揮變動,旁通於坤;坤來入乾,以成六十四卦,故曰「旁通情也」。

  時乘六龍,

  《九家易》曰:謂時之元氣,以王而行,履涉眾爻,是「乘六龍」也。

  以禦天也。

  荀爽曰:禦者,行也。陽升陰降,天道行也。

  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荀爽曰:乾升於坤,曰「雲行」。坤降於乾,曰「雨施」。乾坤二卦,成雨既濟。陰陽和均,和而其正,故曰「天下平」。

  君子以成德為行,

  幹寶曰:君子之行,動靜可觀,進退可度,動以成德,無所苟行也。

  日可見之行也。

  虞翻曰:謂初。乾稱君子。陽出成為上德,雲行雨施則成離,日新之謂上德,故「日可見之行」。

  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荀爽曰:「隱而未見」,謂居初也,「行而未成」,謂行之坤四。陽居陰位,未成為君。乾者,君卦也。不成為君,故不用也。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辯之,

  虞翻曰:謂二。陽在二。兌在口;震為言,為講論;坤為文,故「學以聚之,問以辯之」。兌象,君子以朋友講習。

  寬以居之,仁以行之。

  虞翻曰:震為寬,仁為行,謂居寬行仁,德博而化也。

  《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虞翻曰:重言君德者,大人善世不伐。信有君德,後天而奉天時,故詳言之。

  九三:重剛而不中。

  虞翻曰:以乾接乾,故「重剛」。位非二五,故「不中」也。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

  何妥曰:上不及五,故雲「不在天」。下已過二,故雲「不在田」。處此之時,實為危厄也。

  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何妥曰:處危懼之地,而能乾乾懷厲,至夕猶惕,乃得「無咎」矣。

  九四:重剛而不中,

  案:三居下卦之上,四處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剛而不中」也。

  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

  侯果曰:案下《系》:易有天道,有地道,有人道,兼三才而兩之,謂兩爻為一才也。初兼二,地也。三兼四,人也。五兼六,天也。四是兼才,非正,故言「不在人」也。

  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虞翻曰:非其位,故疑之也。

  夫大人者,

  《乾鑿度》曰:聖明德備,曰「大人」也。

  與天地合其德,

  荀爽曰:與天合德,謂居五也。與地合德,謂居二也。

  案:謂撫育無私,同天地之覆載。

  與日月合其明,

  荀爽曰:謂坤五之乾二成離,離為日。乾二之坤五為坎,坎為月。

  案:威恩遠被,若日月之照臨也。

  與四時合其序,

  翟玄曰:乾坤有消息,從四時來也。

  又案:賞罰嚴明,順四時之序也。

  與鬼神合其吉凶,

  虞翻曰:謂乾神合吉,坤鬼合凶,以乾之坤,故「與鬼神合其吉凶」。

  案:禍淫福善,葉鬼神之吉凶矣。

  先天而天弗違,

  虞翻曰:乾為天、為先。大人在乾五,乾五之坤五,天象在先。故「先天而天弗違」。

  崔覲曰:行人事,合天心也。

  後天而奉天時。

  虞翻曰:奉,承行。乾四之坤初成震,震為後也,震春兌秋,坎冬離夏,四時象具。故「後天而奉天時」。謂承天時,行順也。

  崔覲曰:奉天時布政,聖政也。

  天且弗違,況於人乎?

  荀爽曰:人謂三。

  況於鬼神乎?

  荀爽曰:神謂天,鬼謂地也。

  案:大人惟德動天,無遠不屆。鬼神饗德,夷狄來賓。人神葉從,猶風偃草,豈有違忤哉。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

  荀爽曰:陽位在五,今乃居上,故曰「知進而不知退」也。

  知存而不知亡,

  荀爽曰:在上當陰,今反為陽,故曰「知存而不知亡」也。

  知得而不知喪,

  荀爽曰:得謂陽,喪謂陰。

  案,此論人君驕盈過亢,必有喪亡。若殷紂招牧野之災,太康遘洛水之怨,即其類矣。

  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荀爽曰:進謂居五。退謂居二。存謂五,為陽位。亡謂上,為陰位也。再出聖人者,上聖人謂五,下聖人謂二也。

  案:此則乾元用九,天下治也。言大寶聖君,若能用九天德者,垂拱無為,芻狗萬物,生而不有,功成不居,百姓日用而不知,豈荷生成之德者也。此則三皇五帝,乃聖乃神,保合太和,而天下自治矣。今夫子《文言》再稱聖人者,歎美用九之君,能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故得「大明終始,萬國咸甯,時乘六龍,以禦天也」。斯即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乎!是其義也。

  崔覲曰:謂失其正者,若燕噲讓位於子之之類是也。

  案:三王五伯,揖讓風頹,專恃干戈,遞相征伐,失正忘退,其徒實繁。略舉宏綱,斷可知矣。

  卷二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馬之貞。

  幹寶曰:陰氣之始,婦德之常,故稱「元」。與乾合德,故稱「亨」。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繇,坤以馬象也。坤,陰類,故稱「利牝馬之貞」矣。

  虞翻曰:謂陰極陽生,乾流坤形,坤含光大,凝乾之元,終於坤亥,出乾初子,品物鹹亨,故「元亨」也。坤為牝,震為馬,初動得正,故「利牝馬之貞」矣。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盧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後而不先,先則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陰以陽為主,當後而順之,則利。故曰「後得主,利」。

  《九家易》曰:坤為牝,為迷。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崔覲曰:妻道也。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以喻在室得朋,猶迷於失道;出嫁喪朋,乃順而得常。安於承天之正,故言「安貞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

  《九家易》曰:謂乾氣至坤,萬物資受而以生也。坤者純陰,配乾生物,亦善之始,地之象也,故又歎言至美。

  萬物資生,

  荀爽曰:謂萬一千五百二十策,皆受始於乾,由坤而生也。策生於坤,猶萬物成形,出乎地也。

  乃順承天。

  劉瓛曰:萬物資物於地,故地承天而生也。

  坤厚載物,

  蜀才曰:坤以廣厚之德,載含萬物,無有窮竟也。

  德合無疆。

  蜀才曰:天有無疆之德,而坤合之,故雲「德合無疆」也。

  含宏光大,

  荀爽曰:乾二居坤五為含,坤五居乾二為弘,坤初居乾四為光,乾四居坤初為大也。

  品物鹹亨。

  荀爽曰:天地交,萬物生,故「鹹亨」。

  崔覲曰:含育萬物為弘,光華萬物為大,動植各遂其性,故言「品物鹹亨」也。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

  侯果曰:地之所以含弘物者,以其順而承天也。馬之所以行地遠者,以其柔而伏人也。而又牝馬,順之至也。誡臣子當至順,故作易者取象焉。

  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九家易》曰:謂坤爻本在柔順陰位,則利貞之。乾則陽爻來據之,故曰「君子攸行」。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

  何妥曰:陰道惡先,故先致迷失。後順於主,則保其常慶也。

  西南得朋,乃與類行。

  虞翻曰:謂陽得其類,月朔至望,從震至乾,與時偕行,故「乃與類行」。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虞翻曰:陽喪滅坤,坤終複生,謂月三日震象出庚,故「乃終有慶」。此指說易道陰陽消息之大要也。謂陽月三日,變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兌,見丁。庚西丁南,故「西南得朋」。謂二陽為朋,故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文言》曰:敬義立而德不孤。《彖》曰:乃與類行。二十九日,消乙入坤,滅藏於癸,乙東癸北,故「東北喪朋」。謂之以坤滅乾,坤為喪故也。

  馬君雲:孟秋之月,陰氣始著,而坤之位,同類相得,故「西南得朋」。孟春之月,陽氣始著,陰始從陽,失其黨類,故「東北喪朋」。失之甚矣。而荀君以為陰起於午,至申三陰,得坤一體,故曰「西南得朋」。陽起於子,至寅三陽,喪坤一體,故曰「東北喪朋」。就如荀說,從午至申,得坤一體,故曰「西南得朋」。陽起於子,至寅三陽,喪坤一體,故曰「東北喪朋」就如荀說,從午至申,經當言南西得朋;子至寅,當言北東喪朋。以乾變坤,而言喪朋,經以乾卦為喪耶?此何異于馬也。

  安貞之吉,

  虞翻曰:坤道至靜,故「安」;複初得正,故「貞吉」。

  應地無疆。

  虞翻曰:震為應。陽正于初,以承坤陰;地道應,故「應地無疆」。

  《象》曰:地勢坤,

  王弼曰:地形不順,其勢順。

  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勢言其性也。

  君子以厚德載物。

  虞翻曰:勢,力也。君子謂乾陽,為德動。在坤下,君子之德車。故「厚德載物」。老子曰:勝人者有力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幹寶曰:重陰,故稱六。剛柔相推,故生變。占變,故有爻。《系》曰:爻者,言乎變者也。故《易》、《系辭》皆稱九、六也。陽數奇,陰數偶,是以乾用一也。坤用二也。陰氣在初,五月之時,自姤來也。陰氣始動乎三泉之下,言陰氣之動矣。則必至於履霜,履霜則必至於堅冰,言有漸也。藏器於身,貴其俟時,故陽有潛龍,戒以「勿用」。防禍之原。欲其先幾,故陰在三泉,而顯以履霜也。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九家易》曰:霜者,乾之命也。堅冰者,陰功成也。謂坤初六之乾四,履乾命令而成「堅冰」也。此卦本乾,陰始消,陽起於此爻,故「履霜」也。馴,猶順也,言陽順陰之性,成堅冰矣。初六始姤,姤為五月。盛夏而言堅冰,五月陰氣始生地中,言始於微霜,終至堅冰,以明漸順至也。

  六二:直方大。

  荀爽曰:大者,陽也。二應五,五下動之,則應陽出,直布陽于四方。

  不習無不利。

  荀爽曰:物唱乃和,不敢先有所習。陽之所唱,從而和之,「無不利」也。幹寶曰:陰氣在二,六月之時,自遁來也。陰出地上,佐陽成物,臣道也,妻道也。臣之事君,妻之事夫,義成者也。臣貴其直,義尚其方,地體其大,故曰「直方大」。士該九德,然後可以從王事;女躬四教,然後可以配君子。道成於我,而用之於彼。不妨以仕舉為政,不妨以嫁學為婦。故曰「不習無不利」也。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九家易》曰:謂陽下動,應之,則直而行,布陽氣于四方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幹寶曰:女德光於夫,士德光于國也。

  六三:含章可貞。

  虞翻曰:貞,正也。以陰包陽,故「含章」。三失位,發得正,故「可貞」也。

  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虞翻曰:謂三已發成泰,乾為王,坤為事,震為從,故「或從王事」。地道無成而有終,故「無成有終」。

  幹寶曰:陰氣在三,七月之時,自否來也。陽降在四,三公位也。陰升在三,三公事也。上失其權,位在諸侯。坤體既具,陰党成群。君弱臣強,戒在二國。唯文德之臣,然後可以遭之,運而不失其柔順之正。坤為文,坤象既成,故曰「含章可貞」。此蓋平襄之王垂拱以晉鄭之輔也。苟利社稷,專之則可,故曰「或從王事」。遷都誅親,疑於專命,故亦或之。失後順之節,故曰「無成」。終於濟國安民,故曰「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崔覲曰:陽命則發,非時則含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幹寶曰:位彌高,德彌廣也。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虞翻曰:括,結也。謂泰反成否。坤為囊,艮為手,巽為繩,故括囊在外多咎也。得位承五,系于包桑,故「無咎」。陰在二多譽,而遠在四,故「無譽」。

  幹寶曰:陰氣在四,八月之時,自觀來也。天地將閉,賢人必隱,懷智苟容,以觀時釁,此蓋甯戚、籧瑗與時卷舒之爻也。不艱其身,則無咎。功業不建,故無譽也。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盧氏曰:慎言則無咎也。

  六五:黃裳,元吉。

  幹寶曰:陰氣在五,九月之時,自剝來也。剝者,反常道也。黃,中之色。裳,下之飾。元,善之長也。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陰登于五,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總已,專斷萬機,雖情體信順,而貌近僣疑,周公其猶病諸。言必忠信,行必篤敬,然後可以取信於神明,無尤于四海也。故曰「黃裳,元吉」也。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王肅曰:坤為文,五在中,故曰「文在中也」。

  幹寶曰:當總已之任,處疑僣之間,而能終元吉之福者,由文德在中也。

  上六:龍戰於野,

  荀爽曰:消息之位元,坤在於亥。下在伏乾,為其兼于陽,故稱「龍」也。

  其血玄黃。

  《九家易》曰:實本坤體,未離其類,故稱「血」焉。血以喻陰也。玄黃,天地之雜,言乾坤合居也。

  侯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當十月。陰窮于亥,窮陰薄陽,所以戰也。故《說卦》雲「戰乎乾」是也。六稱龍者,陰盛似龍,故稱「龍」也。

  幹寶曰:陰在上六,十月之時也。爻終於酉,而卦成於乾。乾體純剛,不堪陰盛,故曰「龍戰」。戌亥,乾之都也,故稱「龍」焉。陰德過度,以逼乾戰。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維,而氣溢酉戌之間,故曰「於野」。未離陰類,故曰「血」。陰陽色雜,故曰「玄黃」。言陰陽離則異氣,合則同功。君臣夫妻,其義一也。故文王之忠於殷,抑參二之強,以事獨夫之紂。蓋欲彌縫其闕。而匡救其惡,以祈殷命,以濟生民也。紂遂長惡不悛,天命殛之。是以至於武王,遂有牧野之事,是其義也。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幹寶曰:天道窮,至於陰陽和薄也。君德窮,至於攻戰受誅也。柔順窮,至於用權變矣。

  用六:利永貞。

  幹寶曰:陰體其順,臣守其柔。所以秉義之和,履貞之幹。唯有推變,終歸於正。是周公始於負扆南面,以光王道,卒於複子明辟,以終臣節,故曰「利永貞」也。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侯果曰:用六,妻道也,臣道也,利在長正矣。不長正,則不能大終陽事也。

  《文言》曰:

  何妥曰:《坤•文言》唯一章者,以一心奉順於主也。

  坤至柔,

  荀爽曰:純陰至順,故「柔」也。

  而動也剛,

  《九家易》曰:坤一變而成震。陰動生陽,故「動也剛」。

  至靜而德方,

  荀爽曰:坤性至靜,得陽而動,布于四方也。

  後得主而有常,

  虞翻曰:坤陰,先迷後順,得常。陽出初,震為主,為常也。

  含萬物而化光。

  幹寶曰:光,大也。謂坤含藏萬物,順承天施,然後「化光」也。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荀爽曰:承天之施,因四時而行之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虞翻曰:謂初。乾為積善,以坤牝。陽滅出複,震為余慶,謂「東北喪朋」,乃終有慶也。

  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虞翻曰:坤積不善,以臣弑君,以乾通坤,極姤生巽,為餘殃也。

  案:聖人設教,理貴隨宜,故夫子先論人事,則不語怪力亂神,絕四毋必。今于易象,闡揚天道,故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者:以明陽生陰殺,天道必然。理國修身,積善為本。故于坤爻初六,陰始生時,著此微言,永為深誡。欲使防萌杜漸,災害不生,開國承家,君臣同德者也。故《系辭》雲: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是其義也。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

  虞翻曰:坤消至二,艮子弑父。至三成否,坤臣弑君。上下不交,天下無邦。故子弑父,臣弑君也。

  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虞翻曰:剛爻為朝,柔爻為夕;乾為寒,坤為暑,相推而成歲焉。故「非一朝一夕」,所由來漸矣。

  由辯之不早辯也。

  孔穎達曰:臣子所以久包禍心,由君父不早辯明故也。此文誡君父防臣子之惡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荀爽曰:霜者,乾之命令。坤下有伏乾,履霜堅冰,蓋言順也。乾氣加之,性而堅,象臣順君命而成之。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

  虞翻曰:謂二。陽稱直。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故「直其正」。方為辟,陰開為方。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故「方其以也」。

  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

  虞翻曰:陽息在二,故「敬以直內」。坤位在外,故義以方外。謂陽見兌丁,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故德不孤。孔子曰:必有鄰也。

  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荀爽曰:直方大,乾之唱也。不習無不利,坤之和也。陽唱陰和,而無所不利,故「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

  荀爽曰:六三陽位,下有伏陽。坤陰卦也。雖有伏陽,含藏不顯。以從王事,要待乾命,不敢自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翟元曰:坤有此三者也。

  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宋衷曰:臣子雖有才美,含藏以從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得終天功,臣得終君事,婦得終夫業,故曰「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

  虞翻曰:謂陽息坤成泰。天地反,以乾變坤,坤化升乾,萬物出震,「故天地變化,草木蕃」矣。

  天地閉,賢人隱。

  虞翻曰:謂四。泰反成否,乾稱賢人。隱藏坤中,以儉德避難,不榮以祿,故「賢人隱」矣。

  《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荀爽曰:六四陰位,迫近於五,雖有成德,當括而囊之,謹慎畏敬也。

  孔穎達曰:括,結也。囊,所以貯物,以譬心藏智也。閉其智而不用,故曰「括囊」。不與物忤,故「無咎」。功名不顯,故「無譽」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

  虞翻曰:謂五。坤息體觀,地色黃,坤為理。以乾通坤,故稱「通理」。五正陽位,故曰「正位」。艮為居,體謂四支也。艮為兩肱,巽為兩股。故曰「黃中通理,正位居體」。

  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

  虞翻曰:陽稱美,在五中四支。謂股肱。

  發於事業,

  《九家易》曰:天地交而萬物生也。謂陽德潛藏,變則發見。若五動為比,乃事業之盛。

  美之至也。

  侯果曰:六五以中和通理之德,居體於正位,故能美充於中。而旁暢於萬物,形於事業,無不得宜,是「美之至也」。

  陰疑于陽,必戰。

  孟喜曰:陰乃上薄,疑似于陽,必與陽戰也。

  為其兼于陽也,故稱龍焉。

  《九家易》曰:陰陽合居,故曰「兼」。陽謂上六,坤行至亥,下有伏乾,陽者變化,以喻龍焉。

  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

  荀爽曰:實本坤卦,故曰「未離其類也」。血以喻陰順也。

  崔覲曰:乾坤交會,乾為大赤,伏陰柔之,故「稱血焉」。

  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

  荀爽曰:消息之卦,坤位元在亥,下有伏乾,陰陽相和,故言「天地之雜也」。

  天玄而地黃。

  王凱沖曰:陰陽交戰,故血玄黃。

  荀爽曰:天者陽,始于東北,故色玄也。地者陰,終於西南,故色黃也。

  《序卦》曰: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萬物之始生也。

  崔覲曰: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也。不序乾坤之次者,以一生二,二生三,二生萬物。則天地之次第可知,而萬物之先後宜序也。萬物之始生者,言剛柔始交,故萬物資始於乾,而資生於坤。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貞。

  虞翻曰:坎二之初,剛柔交震,故「元、亨」;之初得正,故「利、貞」矣。

  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虞翻曰:之外稱往。初震得正,起之欲應,動而失位,故「勿用有攸往」。震為侯,初剛難拔,故利以建侯。老子曰:善建者,拔也。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虞翻曰:乾剛坤柔,坎二交初,故「始交」。確乎難拔,故「難生」也。

  崔覲曰:十二月陽始浸長,而交于陰,故曰「剛柔始交」。萬物萌芽,生於地中,有寒冰之難,故言「難生」。于人事,則是運季業初之際也。

  動乎險中,大亨貞。

  荀爽曰:物難在始生,此本坎卦也。

  案: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剛柔始交也。交則成震,震為動也,上有坎,是動乎險中也。動則物通而得正。故曰「動乎險中,大亨貞」也。

  雷雨之動滿形,

  荀爽曰:雷震雨潤,則萬物滿形而生也。

  虞翻曰:震雷坎雨,坤為形也。謂三巳反正,成既濟。坎水流坤,故「滿形」。謂雷動雨施,品物流形也。

  天造草昧。

  荀爽曰:謂陽動在下,造物於冥昧之中也。

  宜建侯而不寧。

  苟爽曰:天地初開,世尚屯難,震位承乾,故「宜建侯」。動而遇險,故「不寧」也。

  虞翻曰:造,造生也。草,草創物也。坤冥為昧,故「天造草昧」。成既濟定,故曰「不甯」,言寧也。

  幹寶曰:水運將終,木德將始,殷周際也。百姓盈盈,匪君子不甯。天下既遭屯險之難,後王宜蕩之以雷雨之政,故封諸侯以甯之也。

  《象》曰:雲雷,屯。

  《九家易》曰:雷雨者,興養萬物。今言屯者,十二月雷伏藏地中,未得動出。雖有雲雨,非時長育,故言屯也。

  君子以經論。

  荀爽曰:屯難之代,萬事失正。經者,常駐也。論者,理也。君子以經論,不失常道也。

  姚信曰:經,緯也。時在屯難,是天地經論之日,故君子法之,須經論艱難也。

  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

  虞翻曰:震起艮止,動乎險中,故「盤桓」。得正得民,「利居貞」。謂君子居其室,慎密而不出也。

  《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

  荀爽曰:盤桓者,動而退也。頓謂從二動,而退居初,雖盤桓,得其正也。

  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荀爽曰:陽貴而陰賤,陽從二來,是以貴下賤,所以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

  荀爽曰:陽動而止,故「屯如」也。陰乘于陽,故「邅如」也,

  乘馬班加。

  虞翻曰:屯邅盤桓,謂初也。震為馬作足,二乘初,故「乘馬」。班,躓也。馬不進,故「班如」矣。

  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虞翻曰:匪非也。寇謂五。坎為寇盜,應在坎,故「匪寇」。陰陽德正,故「婚媾」。字,妊娠也。三失位,變複體離。離為女子,為大腹,故稱「字」。今失位為坤,離象不見,故「女子貞不字」。坤數十。三動反正,離女大腹。故十年反常乃字。謂成既濟定也。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崔覲曰:下乘初九,故為之難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九家易》曰:陰出於坤,今還為坤,故曰「反常也」。陰出於坤,謂乾再索而得坎。今變成震,中有坤體,故言陰出於坤。今還於坤,謂二從初即逆,應五順也。去逆就順,陰陽道正,乃能長養,故曰「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

  虞翻曰:即,就也。虞謂虞人,掌禽獸者。艮為山,山足稱麓。麓,林也。三變體坎,坎為叢木。山下,故稱「林中」。坤為兕虎;震為麋鹿,又為驚走;艮為狐狼。三變禽走入林中,故曰「即鹿無虞,惟入林中」矣。

  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虞翻曰:君子謂陽已正位。幾,近。舍,置。吝,疵也。三應于上,之應歷險。不可以往,動如失位。故「不如舍」之,往必吝窮矣。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案:《白虎通》雲:禽者,何鳥?獸之總名,為人所禽制也。即此卦九五爻辭。王用三驅,失前禽,是其義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崔覲曰:君子見動之微,逆知無虞,則不如舍,勿往。往則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

  虞翻曰:乘,三也。謂三巳變坎,為馬,故曰「乘馬」。馬在險中,故「班如」也。或說乘初,初為建侯,安得乘之也。

  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崔覲曰:屯難之時,勿用攸往。初雖作應,班如不進。既比於五,五來求婚。男求女,「往吉,無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虞翻曰:之外稱「往」。體離,故「明也」。

  九五:屯其膏,

  虞翻曰:坎雨稱「膏」。《詩》雲:陰雨膏之,是其義也。

  小貞吉,大貞凶。

  崔覲曰:得屯難之宜,有膏澤之惠。謂與四為婚媾,施雖未光,小貞之道也,故「吉」。至於遠求嘉偶,以行大正,赴二之應,冒難攸往,固宜且凶。故曰「大貞凶」也。貞,正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虞翻曰:陽陷陰中,故「未光也」。

  上六:乘馬班如,

  虞翻曰:乘,五也。坎為馬,震為行,艮為止,馬行而止,故「班如」也。

  泣血漣如。

  《九家易》曰:上六乘陽,故「班如」也。下二四爻雖亦乘陽,皆更得承五,憂解難除。今上無所複承,憂難不解,故「泣血漣如」也。體坎為血,伏離為目,互艮為手,掩目流血,泣之象也。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虞翻曰:謂三變時,離為目。坎為血,震為出。血流出目,故「泣血漣如」。柔乘於剛,故不可長也。

  《序卦》曰: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崔覲曰:萬物始生之後,漸以長稚,故言「物生必蒙」。

  鄭玄曰:蒙,幼小之貌。齊人謂萌之蒙也。

  (坎下艮上)。蒙:亨。

  虞翻曰:艮三之二。亨謂二。震剛柔接,故「亨」。蒙亨,以通行時中也。

  幹寶曰:蒙者,離宮陰也。世在四。八月之時,降陽布德,薺麥並生,而息來在寅,故「蒙」。于世為八月,於消息為正月卦也。正月之時,陽氣上達,故屯為物之始生,蒙為物之稚也。施之于人,則童蒙也。敬得其運,雖蒙必亨,故曰「蒙亨」。此蓋以寄成王之遭周公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虞翻曰:童蒙謂五,艮為童蒙。我謂二也。震為動起,嫌求之五,故曰「匪我求童蒙」。五陰求陽,故「童蒙求我,志應也」。艮為求,二體師象,坎為經。謂禮有來學,無往教。

  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

  崔覲曰:初筮,謂六五求決於九二。二則告之。再三瀆,謂三應於上。四隔於三,與二為瀆,故二「不告」也。瀆,古黷字也。

  利貞。

  虞翻曰:二五失位,利變之正,故「利貞」。蒙以養正,聖功也。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侯果曰:艮為山,坎為險,是山下有險。險被山止,止則未通,蒙昧之象也。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荀爽曰:此本艮卦也。案:二進居三,三降居二。剛柔得中,故能通。發蒙時,令得進中矣。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

  陸績曰:六五陰爻,在蒙暗。蒙又體艮,少男,故曰「童蒙」。

  童蒙求我,志應也。

  荀爽曰:二與五志相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崔覲曰:以二剛中,能發于蒙也。

  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

  荀爽曰:再三,謂三與四也。皆乘陽,不敬,故曰「瀆」。瀆不能尊陽,蒙氣不除,故曰「瀆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虞翻曰:體頤,故養。五多功。聖謂二,二志應五,變得正而亡其蒙,故「聖功也」。

  幹寶曰:武王之崩,年九十三矣。而成王八歲,言天後成王之年,將以養公正之道,而成三聖之功。

  《象》曰:山下出泉,蒙。

  虞翻曰:艮為山,震為出,坎象流出,故「山下出泉」。

  君子以果行育德。

  虞翻曰:君子謂二。艮為果,震為行。育,養也。二至上有頤養象,故「以果行育德」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虞翻曰:發蒙之正,初為蒙始,而失其位。發蒙之正以成兌,兌為刑人,坤為用,故曰「利用刑人」矣。坎為穿木,震足艮手,互與坎連,故稱「桎梏」。初發成兌,兌為說,坎象毀壞,故曰「用說桎梏」。之應歷險,故「以往吝」。吝,小疵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虞翻曰:坎為法,初發之正,故「正法也」。

  幹寶曰:初六戊寅,平明之時,天光始照,故曰「發蒙」。此成王始覺周公至誠之象也。坎為法律,寅為貞廉,以貞用刑,故「利用刑人」矣。此成王將正四國之象也。說,解也。正四國之罪。宜釋周公之黨,故曰「用說桎梏」。既感金滕之文,追恨昭德之晚,故曰「以往吝」。初二失位,吝之由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虞翻曰:坤為包。應五據初,初與三四同體,包養四陰,故「包蒙,吉」。震剛為夫,伏巽為婦,二以剛接柔,故「納婦,吉」。二稱家。震,長子,主器者。納婦成初。故有「子克家」也。

  六三:勿用娶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虞翻曰:謂三誡上也。金夫謂二。初發成兌,故三稱「女」。兌為見。陽稱金。震為夫。三逆乘二陽,所行不順,為二所淫。上來之三,陟陰。故曰「勿用娶女,見金夫」矣。坤身稱躬,三為二所乘,兌澤動下,不得之應,故「不有躬」。失位多凶,故「無攸利」也。

  《象》曰:勿用娶女,行不順也。

  虞翻曰:失位乘剛,故「行不順也」。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王弼曰:陽稱實也。獨遠于陽,處兩陰之中,暗莫之發,故曰「困蒙」也。困於蒙昧,不能比賢以發其志,亦鄙矣,故曰「吝」。

  六五:童蒙,吉。

  虞翻曰:艮為童蒙,處貴承上,有應於二,動而成巽,故「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荀爽曰:順于上,巽於二,有似成王任用周召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虞翻曰:體艮為手,故「擊」。謂五巳變,上動成坎,稱寇。而逆乘陽,故「不利為寇」矣。禦,止也。此寇謂二。坎為寇,巽為高,艮為山,登山備下,順有師象,故「利禦寇」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虞翻曰:自上禦下,故「順」也。

  《序卦》曰: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幹寶曰:需,坤之遊魂也。雲升在天,而雨未降,翱翔東西,須之象也。王事未至,飲宴之日也。夫坤者,地也;婦人之職也;百穀果蓏之所生,禽獸魚鱉之所托也;而在遊魂變化之家,即烹爨腥實以為和味者也。故曰「需者,飲食之道也」。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貞吉。

  虞翻曰:大壯四之五。孚謂五。離日為光。四之五,得位正中。故「光亨」。「貞吉」,謂「壯於大輿之輻也」。

  利涉大川。

  何妥曰:大川者,大難也。須之待時,本欲涉難,既能以信而待,故可以「利涉大川」矣。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何妥曰:此明得名由於坎也。坎為險也。有險在前,不可妄涉,故須待時然後動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侯果曰:乾體剛健,遇險能通,險不能險,義不窮也。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蜀才曰:此本大壯卦。

  案:六五降四,有孚,光亨,貞吉。九四升五,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虞翻曰:謂二失位,變而涉坎,坎為大川。得位應五,故「利涉大川」。五多功,故「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

  宋衷曰:雲上於天,須時而降也。

  君子以飲食宴樂。

  虞翻曰:君子謂乾。坎水兌口。水流入口為飲。二失位,變體噬嗑,為食,故「以飲食」。陽在內,稱宴。大壯,震為樂,故「宴樂」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幹寶曰:郊,乾坎之際也。既已受命,進道北郊,未可以進,故曰「需於郊」。處不避汙,出不辭難,臣之常節也。得位有應,故曰「利用恒」。雖小稽留,終於必達,故曰「無咎」。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居需之時,最遠於險;能抑其進,不犯難行;雖不應幾,可以保常,故「無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虞翻曰:沙謂五。水中之陽稱沙也。二變之陰,稱小。大壯震為言,兌為口。四之五,震象半見,故「小有言」。二變應之,故「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

  虞翻曰:衍,流也。中謂五也。

  荀爽曰:二應于五,水中之剛,故曰「沙」。知前有沙漠。而不進也。體乾處和,美德優衍在中,而不進也。

  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荀爽曰:二與四同功,而三據之,故「小有言」。乾雖在下,終當升上,二當居五,故「終吉也」。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荀爽曰:親與坎接,故稱「泥」。須止不進,不取於四,不致寇害。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

  崔覲曰:泥近乎外者也。三逼於坎,坎為險盜,故「致寇至」。是災在外也。

  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虞翻曰:離為戎,乾為敬。陰消至五遁,臣將弑君。四上壯坤,故「敬慎不敗」。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案:六四體坎。坎為雲,又為血卦。血以喻陰。陰體卑弱,宜順從陽,故曰「需於血」。

  《九家易》曰:雲從地出,上升於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於血,出自穴」也。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王弼曰:穴者,陰之路也。四處坎始,居穴者也。九三剛進,四不能距,見侵則避,順以聽命也。

  《九家易》曰:雲欲升天,須時當降。順以聽五,五為天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荀爽曰:五互離,坎水在火上,酒食之象。需者,飲食之道。故坎在需家,為酒食也。雲須時欲降,乾須時當升。五有剛德,處中居正。故能帥群陰,舉坎以降。陽能正居其所,則吉。故曰「需於酒食」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九家易》曰:謂乾二當升五,正位者也。

  盧氏曰:沈湎則凶,中正則吉也。

  上六:入於穴,

  荀爽曰:需道已終,雲當下入穴也。雲上升極,則降而為雨,故《詩》雲:朝躋於西,崇朝其雨,則還入地,故曰「入於穴」。雲雨入地,則下三陽動而自至者也。

  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荀爽曰:三人,謂下三陽也。須時當升,非有召者,故曰「不速之客」焉。乾升在上,君位以定;坎降在下,當循臣職。故「敬之終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荀爽曰:上降居三,雖不當位,承陽有實,故「終吉」,無「大失」矣。

  卷三

  《序卦》曰: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也。

  鄭玄曰:訟,猶爭也,言飲食之會恒多爭也。

  (坎下乾上)。訟:有孚,

  幹寶曰:訟,離之遊魂也。離為戈兵,此天氣將刑殺,聖人將用師之卦也。訟,不親也。兆民未識天命不同之意。

  荀爽曰:陽來居二,而孚于初,故曰「訟有孚」矣。

  窒惕,中吉,

  虞翻曰:遁三之二也。孚謂二。窒,塞止也。惕,懼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貞。遁將成否,則子弑父,臣弑君。三來之二,得中;弑不得行,故「中吉」也。

  終凶。

  虞翻曰:二失位,終止不變,則入於淵,故「終凶」也。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侯果曰:大人,謂五也。斷決必中,故「利見」也。訟是陰事,以險涉險,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盧氏曰:險而健者,恒好爭訟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二進居三,三降居二,是剛來而得中也。

  終凶,訟不可成也。

  王肅曰:以訟成功者,終必凶也。

  王弼曰:凡不和而訟,無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複不可以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凶矣。故雖複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也。無善聽者,雖有其實,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其任矣。

  案:夫為訟,善聽之主者,其在五焉。何以明之?案爻辭:九五:訟,元吉。王氏注雲: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即《彖》雲:利見大人,尚中正,是其義也。九二《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九二居訟之時,自救不暇。訟既不克,懷懼逃歸,僅得免其終凶禍,豈能為善聽之主哉!年代綿流,師資道喪,恐傳寫字誤,以五為二,後賢當審詳之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荀爽曰:二與四訟,利見於五。五以中正之道,解其訟也。

  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荀爽曰:陽來居二,坎在下,為淵。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

  荀爽曰:天自西轉,水自東流,上下違行,成訟之象也。

  君子以作事謀始。

  虞翻曰:君子謂乾。三來變坤,為作事。坎為謀。乾知大始。故「以作事謀始」。

  幹寶曰:省民之情,以製作也。武王故先觀兵孟津,蓋以蔔天下之心,故曰「作事謀始」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虞翻曰:永,長也。坤為事,初失位,而為訟始,故「不永所事」也。小有言,謂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舊德,震象半見,故「小有言」。初變得正,故「終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盧氏曰:初欲應四,而二據之。蹔爭,事不至永。雖有小訟,訟必辯明,故「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

  虞翻曰:謂與四訟,坎為隱伏,故「逋」乾位剛在上,坎濡失正,故「不克」也。

  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虞翻曰:眚,災也,坎為眚,謂二變應五。乾為百,坤為戶;三爻,故三百戶。坎化為坤,故「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荀爽曰:三不克訟,故逋而歸。坤稱邑。二者,邑中之陽人。逋,逃也,謂逃失邑中之陽人。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荀爽曰:下與上爭,即取患害,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坤有三爻,故雲「三百戶,無眚」。二者,下體之君。君不爭,則百姓無害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虞翻曰:乾為舊德。食謂初。四二已變之正。三動得位,體噬嗑食。四變食乾,故「食舊德」。三變在坎,正危貞厲,得位二,故「終吉」也。

  或從王事,無成。

  虞翻曰:乾為王。二變否時,坤為事,故「或從王事」。道無成而代有終,故曰「無成」。坤三同義也。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侯果曰:雖失其位,專心應上,故能保全舊恩,食舊德者也。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乘二負四,正之危也。剛不能侵,故「終吉」也。

  九四:不克訟,複即命渝,安貞吉。

  虞翻曰:失位,故「不克訟」。渝變也。不克訟,故復位。變而成巽,巽為命令,故「複即命渝」。動而得位,故「安貞吉」。謂二已變坤安也。

  《象》曰:複即命渝,安貞吉,不失也。

  侯果曰:初既辯明,四訟妄也。訟既不克,當反就前理。變其詔命,則安靜貞吉而不失初也。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王肅曰:以中正之德,齊乖爭之俗,元吉也。

  王弼曰: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則無所溺,公則無所偏。故「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

  虞翻曰:錫謂王之錫命。鞶帶,大帶。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為腰帶,故「鞶帶」。

  終朝三拕之。

  虞翻曰:位終乾上。二變時,坤為終。離為日,乾為甲。日出甲上。故稱「朝」。應在三,三變時,艮為手,故「終朝三拕之」。使變應已,則去其鞶帶。體坎乘陽,故象曰「不足敬也」。

  侯果曰:褫(拕),解也。乾為衣、為言,故以訟受服。

  荀爽曰:二四爭三,三本下體,取之有緣。或者,疑之辭也。以三錫二,於義疑矣。爭競爭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錫二。終朝者,君道明。三者,陽成功也。君明道盛,則奪二與四,故曰「終朝三拕之」也。鞶帶,宗廟之服。三應於上,上為宗廟。故曰「鞶帶」也。

  翟玄曰:上以六三錫下二陽,群剛交爭,得不以讓,故終一朝之間,各一奪之,為三拕。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虞翻曰:服謂鞶帶。終朝見褫(拕),乾象毀壞。故「不足敬」。

  《九家易》曰:初、二、三、四皆不正,以不正相訟,而得其服,故「不足敬」也。

  《序卦》曰: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

  崔覲曰:因爭必起眾相攻,故受之以師也。

  (坎下坤上)。師:貞,丈人吉,無咎。

  何晏曰:師者,軍旅之名。故《周禮》雲:二千五百人為師也。

  王弼曰:丈人,嚴莊之稱,有軍正者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興役動眾,無功則罪,故「吉」乃「無咎」。

  陸績曰:丈人者,聖人也。帥師未必聖人,若漢高祖、光武應此義也。

  崔覲曰:《子夏傳》作大人,並王者之師也。

  案:此《彖》雲:師,眾。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觀之,則知夫為王者,必大人也,豈以丈人而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況于行師乎!以斯而論,《子夏傳》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為丈人,臆雲「嚴莊之稱」,學不師古,匪說攸聞,既誤違於經旨,輒改正作大人明矣。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虞翻曰:坤為眾,謂二失位,變之五,為比。故「能以眾正「,乃「可以王矣」。

  荀爽曰:謂二有中和之德,而據群陰,上居五位,可以王也。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蜀才曰:此本剝卦。案:上九降二,六二升上,是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

  幹寶曰:坎為險,坤為順,兵革刑獄,所以險民也。毒民於險中,而得順道者,聖王之所難也。毒,荼,苦也。五刑之用,斬刺肌體,六軍之鋒,殘破城邑,皆所以荼毒奸凶之人,使服王法者也。故曰「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毒以治民,明不獲已而用之,故於彖象六爻,皆著戒懼之辭也。

  吉又何咎矣。

  崔覲曰:剛能進義,中能正眾,既順且應,行險戡暴,亭毒天下,人皆歸往而以為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

  陸績曰:坎在坤內,故曰「地中有水」。師,眾也。坤中眾者,莫過於水。

  君子以容民畜眾。

  虞翻曰:君子謂二。容,寬也。坤為民眾,又畜養也。陽在二,寬以居之,五變執言時,有頤養象。故「以容民畜眾矣」。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案:初六以陰居陽,履失其位,位既匪正,雖令不從。以斯行師,失律者也。凡首率師出必以律,若不以律,雖臧亦凶。故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家易》曰:坎為法律也。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

  《九家易》曰:雖當為王,尚在師中,為天所寵,事克功成。故「吉,無咎」。二非其位,蓋謂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受命為王,定天下以師。故曰「在師中,吉」。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荀爽曰:王謂二也。三者,陽德成也。德純道盛,故能上居王位,而行錫命,群陰歸之。故曰「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案:二互體震,震木。數三,王三錫命之象。《周禮》雲: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義也。

  六三:師或輿屍,凶。

  虞翻曰:坤為屍,坎為車多眚。同人離為戈兵,為折首:失位乘剛無應,屍在車上,故「輿屍,凶」矣。

  《象》曰:師或輿屍,大無功也。

  盧氏曰:失位乘剛,內外無應,以此帥師必大敗。故有輿屍之凶,功業大喪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荀爽曰:左謂二也,陽稱左。次,舍也。二與四同功,四承五,五無陽,故呼二舍於五,四得承之,故「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崔覲曰:偏將軍居左。左次,常備師也。師順用柔,與險無應,進取不可,次舍無咎,得位故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

  虞翻曰:田謂二。陽稱禽。震為言。五失位,變之正,艮為執。故「利執言,無咎」。

  荀爽曰:田,獵也。謂二帥師禽五,五利度二之命,執行其言,故「無咎」也。

  案:六五居尊失位,在師之時,蓋由殷紂而被武王擒于鹿台之類是也。以臣伐君,假言田獵。六五離爻,體坤,離為戈兵,田獵行師之象也。

  長子帥師,

  虞翻曰:長子謂二,震為長子,在師中,故「帥師」也。

  弟子輿屍,貞凶。

  虞翻曰:弟子謂三。三體坎。坎震之弟而乾之子,失位乘陽,逆,故「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荀爽曰:長子謂九二也。五處中應二,二受任帥師,當上升五。故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宋衷曰:弟子謂六三也。失位乘陽,處非所據。眾不聽從,師人分北,或敗績死亡,輿屍而還,故曰「弟子輿屍」。謂使不當其職也。

  上六:大君有命,

  虞翻曰:同人,乾為大君巽為有命。

  幹寶曰:大君,聖人也。有命,天命也。五常為王位,至師之家,而變其例者。上為郊也。故易位,以見武王親征,與師人同處於野也。離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上六為宗廟,武王以文王行,故正開國之辭於宗廟之爻,明已之受命,文王之德也。故《書•泰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聯文考無罪。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開國,封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小人勿用,非所能矣。

  開國承家,

  虞翻曰:承,受也。坤為國。二稱家。謂變乾為坤,欲令二上居五,為比,故「開國承家」。

  荀爽曰:大君,謂二。師旅已息,既上居五,當封賞有功,立國命家也。開國,封諸侯。承家,立大夫也。

  宋衷曰:陽當之五,處坤之中,故曰「開國」。陰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開國,謂析土地以封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為差次立大夫。因埰地名,正其功勳,行其賞祿。

  小人勿用。

  虞翻曰:陰稱小人,坤虛無君,體迷複凶,坤成乾滅,以弑君,故「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虞翻曰:謂五多功,五動正位,故「正功也」。

  幹寶曰:湯武之事。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虞翻曰:坤反君道,故「亂邦也」。

  幹寶曰:楚靈、齊閔,窮兵之禍也。

  《序卦》曰: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崔覲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人眾,則群類必有所比矣。上比相阿黨,下比相和親也。相黨則相親,故言比者比也。

  (坤下坎上)。比:吉。

  虞翻曰:師二上之五,得位,眾陰順從,比而輔之,故「吉」。與大有旁通。

  《子夏傳》曰: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比之象也。夫凶者生乎乖爭,今既親比,故雲「比吉」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不甯方來,後夫凶。

  幹寶曰:比者,坤之歸魂也。亦世於七月,而息來在已。去陰居陽,承乾之命,義與師同也。原,蔔也。《周禮》三蔔,一曰原兆。砷德變化,反歸其所,四方既同,萬國既親,故曰「比吉」。考之蓍龜,以謀王業,大相東土,蔔惟洛食,遂乃定鼎郟鄏。卜世三十,蔔年七百,德善長於兆民,戩祿永於被業,故曰「原筮元永貞」。逆取順守。居安如危,故曰「無咎」。天下歸德,不唯一方,故曰「不甯方來」。後服之夫,違夭失人,必災其身故曰「後夫凶」也。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

  崔覲曰:下比於上,是下順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

  蜀才曰:此本師卦。

  案:六五降二,九二升五,剛往得中,為比之主。故能原究筮道,以求長正,而「無咎」矣。

  不甯方來,上下應也。

  虞翻曰:水性流動,故「不寧」。坤陰為方,上下應之,故「方來」也。

  後夫凶,

  虞翻曰:後謂上,夫謂五也。坎為後,艮為背。上位在背後,無應乘陽,故「後夫凶」也。

  其道窮也。

  荀爽曰:後夫謂上六。逆禮乘陽,不比聖王,其義當誅,故「其道窮凶」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

  何宴曰:水性潤下,今在地上,更相浸潤,比之義也。

  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虞翻曰:先王謂五。初陽已複。震為建,為諸侯。坤為萬國,為腹,坎為心。腹心親比,故「以建萬國,親諸侯」。《詩》曰:公侯腹心,是其義也。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

  虞翻曰:孚謂五。初失位,變來得正,故「無咎」也。

  荀爽曰:初在應外,以喻殊俗,聖王之信,光被四表。絕域殊俗,皆來親比,故「無咎」也。

  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虞翻曰:坤器為缶。坎水流坤。初動成屯。屯者,盈也,故「盈缶」。終變得正,故「終來有它吉」。在內稱來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荀爽曰:缶者應內,以喻中國。孚既盈滿中國,終來及初,非應,故曰「它」也。《象》雲:「有它吉」者,謂信及非應,然後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幹寶曰:二在坤中。坤,國之象也。得位應五,而體寬大,君樂民人自得之象也,故曰「比之自內,貞吉」矣。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崔覲曰:自內而比,不失已親也。

  六三:比之匪人。

  虞翻曰:匪,非也,失位無應,三又多凶,體剝傷象,弑父弑君,故曰「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幹寶曰:六三乙卯,坤之鬼吏。要比之家,有土之君也。周為木德,卯為木辰,同姓之國也。爻失其位,辰體陰賊,管蔡之象也。比建萬國,唯去此人。故曰「比之匪人」,不亦傷王政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

  虞翻曰:在外體,故稱外。得位比賢,故貞吉也。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幹寶曰:四為三公,在比之家,而得其位。上比聖主,下禦列國,方伯之象也。能外親九服,賢德之君,務宣上志,綏萬邦也。故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

  虞翻曰:五貴多功,得位正中,初三以變體重明,故「顯比」。謂顯諸仁也。

  王用三驅,失前禽,

  虞翻曰:坎五稱王。三驅,謂驅下三陰,不及于初,故「失前禽」。謂初已變成震,震為鹿,為驚走,鹿之斯奔,則「失前禽」也。

  邑人不戒,吉。

  虞翻曰:坤為邑師,震為人師。時坤虛無君,使師二上居五中,故不誡吉也。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謂離象明。正上中也。

  舍逆取順,失前禽也。

  虞翻曰:背上六,故「舍逆」。據三陰,故「取順」。不及初,故「失前禽」。

  邑人不戒,上使中也。

  虞翻曰:謂二,使師二上居五中。

  上六:比之無首,凶。

  荀爽曰:陽欲無首,陰以大終。陰而無首,不以大終。故「凶」也。

  虞翻曰:首,始也。陰道無成,而代有終,「無首,凶」。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虞翻曰:迷失道,故無所終也。

  《序卦》曰: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崔覲曰:下順從而上下應之,則有所畜矣。

  韓康伯曰:由比而畜,故曰「小畜」也。

  (乾下巽上)。小畜:亨。

  侯果曰:四為畜主,體又稱小,唯九三被畜,下剛皆通,是以「小畜,亨」也。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崔覲曰:雲如不雨,積我西邑之郊,施澤未通,以明小畜之義。

  案:雲雨者,陰之氣也。今小畜五陽而一陰,既微少,才作密雲,故未能為雨。四互居兌,西郊之象也。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

  王弼曰:謂六四也。成卦之義,在此一爻者也。體無二陰,以分其應,既得其位,而上下應之,三不能陵,小畜之義。

  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

  虞翻曰:需上變為巽,與豫旁通。豫四之坤初為複,複小陽潛,所畜者少,故曰「小畜」。二失位,五剛中正,二變應之,故「志行乃亨」也。

  密雲不雨,尚往也。

  虞翻曰:密,小也。兌為密。需坎升天為雲,墜地稱雨。上變為陽,坎象半見。故「密雲不雨,尚往也」。

  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虞翻曰:豫坤為自我。兌為西,乾為郊,雨生於西,故「自我西郊」。九二未變,故「施未行」矣。

  荀爽曰:體兌位秋,故曰「西郊」也。時當收斂,臣不專賞,故「施未行」。喻文王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

  《九家易》曰:風者,天之命令也。今行天上,則是令未下行,畜而未下,小畜之義也。

  君子以懿文德。

  虞翻曰:君子,謂乾。懿,美也。豫坤為文。乾為德,離為明。初至四體夬,為書契。乾離照坤,故懿文德也。

  初九:複自道,何其咎,吉。《象》曰:複自道,其義吉也。

  虞翻曰:謂從豫四之初成複卦,故複自道。出入無疾,「朋來無咎,何其咎,吉。」乾稱道也。

  九二:牽複,吉。

  崔覲曰:四柔得位,群剛所應,二以中和牽複自守,不失於行也。

  《象》曰:牽複在中,亦不自失也。

  虞翻曰:變應五,故不自失,與比二同義也。

  九三:車說輻,

  虞翻曰:豫、坤為車,為輻。至三成乾,坤象不見,故「車說輻」。馬君及俗儒皆以乾為車,非也。

  夫妻反目。

  虞翻曰:豫震為夫,為反。巽為妻。離為目。今夫妻共在四,離火動上,目象不正,巽多白眼,夫妻反目。妻當在內,夫當在外,今妻乘夫而出在外,象曰「不能正室」。三體離需,飲食之道。飲食有訟,故爭而反目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九家易》曰:四互體離,離為目也。離既不正,五引而上,三引而下,故反目也。輿以輪成車,夫以妻成室。今以妻乘夫,其道逆,故「不能正室」。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

  虞翻曰:孚謂五。豫坎為血,為惕。惕,憂也。震為出,變成小畜,坎象不見,故血去惕出。得位承五,故「無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荀爽曰:血以喻陰。四陰,臣象。有信順五。惕,疾也。四當去初,疾出從五,故曰「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虞翻曰:孚五,謂二也。攣,引也。巽為繩。豫、艮為手。二失位,五欲其變,故曰「攣如」。以,及也。五貴,稱富。鄰,謂三。兌西震東,稱鄰。二變承三,故富以其鄰,《象》曰「不獨富」。二變為既濟,與東西鄰同義。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九家易》曰:有信,下三爻也。體巽,故「攣如」,如謂連接其鄰。鄰,謂四也。五以四陰作財,與下三陽共之,故曰「不獨富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得載,婦貞厲。

  虞翻曰:既,已也。應在三。坎水零雨。巽為處,謂二已變,三體坎雨,故「既雨既處」。坎雲複天,坎為車,積載在坎上,故上得積載。巽為婦,坎成巽壞,故「婦貞厲」。

  月幾望,君子征凶。

  虞翻曰:幾,近也。坎月離日,上已正,需時成坎,與離相望。兌西震東,日月象對,故「月幾望」。上變陽消,之坎為疑,故「君子征,有所疑」矣。與歸妹、中孚「月幾望」義同也。

  《象》曰:既雨既處,得積載也。

  虞翻曰:巽消承坎,故「得積載」。坎習為積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虞翻曰:變坎為盜,故「有所疑也」。

  《序卦》曰: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崔覲曰:履,禮也。物畜不通,則君子先懿文德,然後以禮導之,故言「物畜物後有禮」也。

  (兌下乾上)。履:履虎尾,不咥人。亨,利貞。

  虞翻曰:謂變訟初為兌也。與謙旁通。以坤履乾,以柔履剛,謙坤為虎,艮為尾,乾為人,乾兌乘謙,震足蹈艮,故「履虎尾」。兌說而應虎口,與上絕,故「不咥人」。剛當位,故通。俗儒皆以兌為虎,乾履兌,非也。兌剛鹵,非柔也。

  《彖》曰:履,柔履剛也。

  虞翻曰:坤柔乾剛,謙坤籍乾,故「柔履剛」。

  荀爽曰:謂三履二也。二五無應,故無元。以乾履兌,故有通。六三履二非和正,故雲「利貞」也。

  說而應乎乾,

  虞翻曰:說,兌也。明兌不履乾,故言應也。

  《九家易》曰:動來為兌為應上,故曰「說而應乎乾」也。以喻一國之君,應天子命以臨下。承上以巽,據下以說,其正應天,故虎為之「不咥人」也。

  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九家易》曰:虎尾,謂三也。三以說道履五,之應上順於天,故「不咥人,亨」也。能巽說之道,順應於五,故雖踐虎,不見咥噬也。太平之代,虎不食人,亨謂於五也。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虞翻曰:剛中正,謂五。謙震為帝。五,帝位,坎為疾病,乾為大明。五履帝位,坎象不見。故「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虞翻曰:君子,謂乾。辯,別也。乾天為上,兌澤為下。謙坤為民,坎為志。謙時坤在乾上,變而為履。故「辯上下,定民志也」。

  初九:素履,往無咎。

  虞翻曰:應在巽,為白,故「素」。履四失位,變往得正,故「往無咎」。初已得正,使四獨變,在外稱往。《象》曰:「獨行願也」。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荀爽曰:初九者,潛位。隱而未見,行而未成。素履者,謂布衣之士,未得居位,獨行禮義,不失其正,故「無咎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虞翻曰:二失位。變成震,為道、為大塗,故「履道坦坦」。訟時二在坎獄中,故稱幽人。之正得位,震出兌說,幽人喜笑,故「貞吉」也。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虞翻曰:雖幽訟獄中,終辯得正,故「不自亂」。

  六三:眇而視,跛而履,

  虞翻曰:離目不正,兌為小,故「眇而視」。視上應也。訟坎為曳。變震時,為足。足曳,故跛而履。俗儒多以兌刑為跛,兌折震足,為刑人見刑斷足者,非為跛也。

  履虎尾,咥人,凶。

  虞翻曰:艮為尾,在兌下,故「履虎尾」。位在虎口中,故「咥人凶」。既跛又眇,視步不能,為虎所齧,故「咥人凶」。《象》曰:「位不當也」。

  武人為于大君。

  虞翻曰:乾象在上,為武人。三失位,變而得正,成乾。故曰「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象》曰:眇而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而履,不足以與行也。

  侯果曰:六三,兌也。互有離巽,離為目,巽為股。體俱非正,雖能視,眇目者也。雖能履,跛足者也。故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跛能履,不足以與行」。是其義也。

  咥人之凶,位不當也。

  案:六三為履卦之主。體說應乾,下柔上剛,尊卑合道,是以「履虎尾,不咥人,通」。今于當爻以陰處陽,履非其位,互體離兌,水火相刑。故獨唯三被咥,凶矣。

  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案:以陰居陽,武人者也。三互離爻,離為響明,為於大君,南面之象,與乾上應,故曰「志剛」。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虞翻曰:體與下絕,四多懼,故「愬愬」。變體坎,得位,承五應初,故終吉。《象》曰:「志行也」。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侯果曰:愬愬,恐懼也。履乎兌主,履虎尾也。逼近至尊,故恐懼。以其恐懼,故「終吉」也。執乎樞密,故「志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虞翻曰:謂三。上已變,體夬象,故「夬履」。四變五,在坎中也,為上所乘,故「貞厲」。《象》曰:「位正當也」。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幹寶曰:夬,決也。居中履正,為履貴主。萬方所履,一決於前,恐決失正,恒懼危厲。故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詳,其旋元吉。

  虞翻曰:應在三,三先視上,故上亦視三。故曰「視履考詳」矣。考,稽。詳,善也。乾為積善,故「考詳」。三上易位,故「其旋元吉」。《象》曰:「大有慶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盧氏曰:王者履禮於上,則萬方有慶於下。

  卷四

  《序卦》曰: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崔覲曰:以禮導之,必通。通然後安,所謂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來,吉、亨。

  虞翻曰:陽息坤反,否也。坤陰詘外,為小往。乾陽信內,稱大來。天地交,萬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小,謂陰也。大,謂陽也。天氣下,地氣上,陰陽交,萬物通,故「吉、亨」。

  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

  何妥曰:此陰在道泰也。夫泰之為道,本以通生萬物。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各自閉塞,不能相交,則萬物無由得生。明萬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上之與下,猶君之與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濟養民也。天地以氣通,君臣以志同也。

  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陰陽之名,就爻為語。健順之稱,指卦為言。順而陰居外,故曰「小往」。健而陽在內,故曰「大來」。

  內君子而外小人,

  崔覲曰:此明人事也。陽為君子,在內,健於行事。陰為小人,在外,順以聽命。

  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謂陽息而升,陰消而降也。陽稱息者,長也。起複成巽,萬物盛長也。陰言消者,起姤終乾。萬物成熟。成熟則給用,給用則分散。故陰用特言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氣上升,以成天道。乾氣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氣,若時不交,則為閉塞。今既相交,乃通泰。

  後以財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後,君也。陰升乾位。坤,女主,故稱後。坤富,稱財。守位以人,聚人以財,故曰「成天地之道」。

  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贊。左右,助之。震為左,兌為右,坤為民,謂以陰輔陽。《詩》曰:宜民宜人,受祿於天。

  鄭玄曰:財,節也。輔,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順陰陽之節,為出內之政。春崇寬仁,夏以長養,秋教收斂,冬敕蓋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王弼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也。茹,相牽引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類,否巽為茅。茹,茅根。艮為手。彙,類也。初應四,故拔茅茹以彙。震為征,得位應四,征吉。外,謂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虛也。二五相應,五虛無陽,二上包之。

  用馮河,不遐遺。

  荀爽曰:河出於乾,行於地中。陽性欲升,陰性欲承。馮河而上,不用舟航。自地升天,道雖遼遠,三體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遺」。

  朋亡,得尚於中行。

  荀爽曰:中,謂五。坤為朋,朋亡而下,則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稱包。荒,大川也。馮河,涉河。遐,遠;遺,亡也。失位變得正,體坎。坎為大川,為河。震為足。故「用馮河」。乾為遠,故「不遐遺」。兌為朋,坤虛無君,欲使二上,故「朋亡」。二與五易位,故得上於中行。震為行,故「光大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

  虞翻曰:陂,傾。謂否上也。平,謂三。天地分,故平。天成地平,謂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往,謂消外。複,謂息內。從三至上,體複。終日乾乾,反復道。故「無平不陂,無生不復」。

  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虞翻曰:艱,險。貞,正。恤,憂。孚,信也。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艱貞」。坎為憂。故「勿恤」。陽在五孚,險坎為孚,故有孚。體噬嗑食也。二上之五據四,則三乘二。故「於食有福」也。

  《象》曰:無平不陂,天地際也。

  宋衷曰:位在乾極,應在坤極,天地之際也。地平極則險陂,天行極則還複,故曰「無平不陂,無往不復」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

  虞翻曰:二五變時,四體離飛,故「翩翩」。坤虛無陽,故「不富」。兌西震東,故稱「其鄰」。三陰乘陽,不得之應。《象》曰:「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

  虞翻曰:謂坤。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來孚邑,故「不戒以孚」。二上體坎,中正。《象》曰:「中心願也。」與比邑人不誡同義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宋衷曰:四互體震,翩翩之象也。陰虛陽實,坤今居上,故言「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陰得承陽,皆陽心之所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稱乙,是為帝乙。六五以陰處尊位,帝者之姊妹。五在震後,明其為妹也。五應於二,當下嫁二。婦人謂嫁曰歸。故言「帝乙歸妹」。謂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為帝,坤為乙。帝乙,紂父。歸嫁也。震為兄,兌妹,故嫁妹。祉,福也。謂五變體離,離為大腹,則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九家易》曰:五下於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複於隍,

  虞翻曰:否艮為城,故稱城坤為積土。隍,城下溝。無水稱隍,有水稱池。今泰反否,乾壞為土,艮城不見,而體複象,故「城複於隍」也。

  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虞翻曰:謂二,動時體師。陰皆乘陽,行不順,故「勿用師」。坤為自邑,震為言,兌為口,否巽為命。今逆陵陽,故「自邑告命」。命逆不順,陰道先迷,失實遠應,故「貞吝」。

  《象》曰:城複於隍,其命亂也。

  《九家易》曰:乾當來上,不可用師而拒之也。自邑者,謂從坤性而降也。告命者,謂下為巽,宣佈君之命令也。三陰自相告語,俱下服順承乾也。城複于隍,國政崩也。坤為亂,否巽為命,交在泰上,故「其命亂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崔覲曰:物極則反,故不終通而否矣,所謂「城複於隍」者也。

  (坤下乾上)。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虞翻曰:陰消乾,又反泰也。謂三。比坤滅乾,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故曰「匪人」。陰來滅陽,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貞」。陰信陽詘,故「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與比三同義也。

  《彖》曰:否匪人,不利君子貞。

  崔覲曰:否,不通也。于不通之時,小人道長,故雲「匪人」。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貞」也。

  大往小來,

  蜀才曰:此本乾卦。大往,陽往而消。小來,陰來而息也。

  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

  何妥曰:此明天道否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否也。泰中言志同,否中雲無邦者,言人志不同,必致離散,而亂邦國。崔覲曰:君臣乖阻,取亂之道,故言「無邦」。

  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

  崔覲曰:陰、柔,謂坤。陽、剛,謂乾也。

  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崔覲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之義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

  宋衷曰:天地不交,猶君臣不接。天氣上升,而不下降;地氣沈下,又不上升。二氣特隔,故雲「否」也。

  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虞翻曰:君子謂乾,坤為營,乾為祿,難謂坤為弑君故以「儉德辟難」。巽為入伏,乾為遠,艮為山,體遁象,謂辟難遠遁入山,故「不可營以祿」。營,或作榮。儉,或作險。

  孔潁達曰:言君子于此否時,以節儉為德,辟其危難,不可榮華其身,以居祿位。若據諸侯公卿而言,是辟時群小之難,不可重受官爵也。若據王者言之,謂節儉為德,辟陰陽厄運之難,不可自重榮貴而驕逸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荀爽曰:拔茅茹,取其相連,彙者,類也。合體同包,調坤三爻同類相連,欲在下也。貞者,正也。謂正居其所則「吉」也。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九家易》曰:陰志在下,欲承君也。

  案:初六,巽爻。巽為草木,陽爻為木,陰爻為草。初六陰爻,草茅之象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荀爽曰:二與四同功,為四所包,故曰「包承」也。小人,二也。謂一爻獨居,間象相承,得系于陽,故「吉」也。大人,謂五。乾坤分體,天地否隔,故曰「大人否」也。二五相應,否義得通,故曰「否,亨」矣。

  《象》曰:大人否享,不亂群也。

  虞翻曰:否,不也」物三稱群,謂坤三陰亂弑君,大人不從,故「不亂群」也。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荀爽曰:卦性為否,其義否隔。今以不正,與陽相承,為四所包,違義失正,而可羞者,以「位不當」故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九家易》曰:巽為命。謂受五之命,以據三陰,故「無咎」。無命而據,則有咎也。疇者,類也。謂四應初據三,與二同功,故陰類皆離祉也。離,附。祉,福也。陰皆附之,故曰有福。謂下三陰離,受五四之福也。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荀爽曰:謂志行于群陰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

  《九家易》曰:否者消卦,陰欲消陽。故五處和居正,以否絕之。乾坤異體,升降殊隔,卑不犯尊,故「大人吉」也。

  其亡其亡,

  荀爽曰:陰欲消陽,由四及五,故曰「其亡其亡」。謂坤性順從,不能消乾使亡。

  系于包桑。

  荀爽曰:包者,乾坤相包也。桑者,上玄下黃,以象乾坤也。乾職在上,坤體在下,雖欲消乾,系其本體,不能亡也。

  京房曰:桑有衣食人之功,聖人亦有天覆地載之德,故以喻。

  陸績曰:包,本也。言其堅固不亡,如以巽繩系也。

  案:其亡其亡,近死之嗟也。其與幾同。幾者,近也。九五居否之時,下包六二。二互坤艮,艮山坤地,地上即田也。五互巽木,田上有木,莫過於桑。如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言五二包系,根深蒂固,若山之堅,如地之厚者也。雖遭危亂,物莫能害矣。

  鄭玄曰:猶紂囚文王於羑裏之獄,四臣獻珍異之物,而終免於難,系于包桑之謂。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崔覲曰:得位居中也。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侯果曰:傾為覆也。否窮則傾矣。傾猶否,故「先否」也。傾畢則通,故「後喜」也。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虞翻曰:否終必傾,盈不可久,故「先否」。下反于初,成益,體震,民說無疆,故「後喜」。以陰剝陽,故不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崔覲曰:否終則傾,故同於人。通而利涉矣。

  (離下乾上)。同人:同人於野,亨。

  鄭玄曰:乾為天,離為火。卦體有巽,巽為風。天在上,火炎上而從之,是其性同於天也。火得風,然後炎上益熾,是猶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為人和同者,君之所為也。故謂之「同人」。風行無所不遍,遍則會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於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崔覲曰:以離文明,而合乾健。九五中正,同人於二,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貞」。

  《彖》曰:同人,

  《九家易》曰:謂乾舍於離,同而為日。天日同明,以照於下。君子則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

  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蜀才曰:此本夬卦。九二升上,上六降二,則「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下奉上之象,義同於人,故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虞翻曰:旁通師卦。巽為同,乾為野。師震為人。二得中應乾。故曰「同人於野,亨」。此孔子所以明嫌表微。師震為夫,巽為婦,所謂二人同心。故不稱君臣、父子、兄弟、朋友,而故言人耳。乾四上失位,變而體坎,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

  侯果曰:九二升上,上為郊野,是「同人於野」而得通者,由乾爻上行耳。故特曰「乾行也」。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何妥曰:離為文明,乾為剛健。健非尚武,乃以文明。應不以邪,乃以中正。故曰「利君子貞」也。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虞翻曰:唯,獨也。四變成坎。坎為通、為志。故「能通天下之志」。謂五以類族辯物,聖人作而萬物睹。

  崔覲曰:君子謂九五。能舍已同人,以通天下之志。若九三、九四,以其人臣,則不當矣。故爻辭不言同人也。

  《象》曰:天與火,同人。

  荀爽曰:乾舍於離,相與同居,故曰「同人」也。

  君子以類族辯物。

  虞翻曰:君子謂乾。師坤為類,乾為族。辯,別也。乾,陽物。坤,陰物。體姤,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以乾照坤。故「以類族辯物」。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象見,以「類族辯物」也。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虞翻曰:乾為門,謂同於四,四變應初,故「無咎」也。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崔覲曰:剛而無應,比二以柔,近同於人,出門之象,「又誰咎矣」。

  案:初九,震爻。帝出乎震。震為大塗,又為入門出門之象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荀爽曰:宗者,眾也。三據二陰,二與四同功,五相應,初相近,上下眾陽,皆欲與二為同,故曰「同人于宗」也。陰道貞靜,從一而終,今宗同之,故「吝」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侯果曰:宗,謂五也。二為同人之主,和同者之所仰也。有應在五,唯同於五,過五則否,不能大同於人,則為主之德吝狹矣。所同雖吝,亦妻臣之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虞翻曰:巽為伏,震為草莽,離為戎。謂四變時三在坎中,隱伏自藏,故「伏戎於莽」也。巽為高,師震為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為歲。興,起也。動不失位,故「三歲不興」也。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崔覲曰:與二相比,欲同人焉。盜憎其主,而忌於五,所以隱兵於野,將以襲之,故曰「伏戎於莽」。五既居上,故曰「升其高陵」。一爻為一年,自三至五,頻遇剛敵,故「三歲不興,安可行也」。

  案:三互離巽,巽為草木,離為戈兵,伏戎於莽之象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為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變而承五。體訟,乾剛在上。故「弗克攻」,則「吉」也。

  《象》曰:乘其庸,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王弼曰:處上攻下,力能乘庸者也。履非其位,與三爭二。二自應五,三非犯已,攻三求二,尤為效之。違義傷禮,眾所不與。勢雖乘墉,義終弗克,而得吉者,以困而反正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虞翻曰:應在二。巽為號咷,乾為先,故「先號咷」。師震在下,故「後笑」。震為後笑也。乾為大,同人反師,故「大師」。二至五,體姤遇也,故「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