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宀 (主部件) 共 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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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房屋,「︿」是屋頂,兩豎象牆。
甲骨文象房屋之形。王筠曰:「乃一極兩宇兩牆之形也」,屋頂作「︿」形,兩邊直劃象左右兩牆之形。甲骨文表示房屋,「辛未卜,乍(作)宀」(《合集》22246),「乍(作)宀」即造屋。甲骨文「」作為部件,有省作「︿」之例,參見「」。而甲骨文「」字所從之「广」,可能是「」省,象省去一堵沿牆之狀(參王慎行)。參見「」。
金文承甲骨文字形,用作氏族徽號,又用作人名,如宀乍父辛觶。而作為金文部件,「」、「广」通用,皆表示房屋,參見「」、「」、「」等。
」與後世字的對應,主要有三說。一,馬叙倫認為「」是「」的初文,蓋古人最初穴居,後營宮室。田藝衡曰:「古者穴居野處,未有宮室,先有宀,而後有穴。宀,當象上阜高凸,其下有𠕄可藏身之形,故穴字从此。室家宮宁之制,皆因之。」二,于省吾認為是「」的初文,而甲骨文「」字則作動詞,表示居住。三,蔡哲茂、徐中舒認為是「」的初文,「」、「」音近,且「」、「」形近,故甲骨文「」可假借為數字「」。按「」象房屋形,是否「」、「」、「」的初文,待考。
」後來引申有覆蓋之義,《元包經.太陽》:「乾,顛宀勹盈。」唐李江注:「宀,覆。」
《說文》:「宀,交覆深屋也。象形。凡宀之屬皆从宀。」《說文釋例》:「交覆者,對『广』衹一牆而言。」《說文部首箋正》:「古者屋為四注,中有堂,前有楹,後有寢,東西有房。四下交覆,故曰深屋。」
」表示屋裏的禍亂,本義是內部作亂。
」從「」,「」聲,指家裏的禍害,引申為內亂。《說文》:「宄,姦也。外爲盜,内爲宄。从宀,九聲,讀若軌。𠬚,古文宄。𡧫,亦古文宄。」《書.舜典》:「蠻夷猾夏,寇賊姦宄。」孔安國傳:「在外曰姦,在內曰宄。」孔穎達疏:「寇賊姦宄,皆是作亂害物之名也。」
甲骨文從「」從「」從「」,「」是聲符,徐中舒認為「」表示在室內袪除禍祟之形。
金文從「」從「」從「」(手形)或「」(兩手形),楊樹達認為象以手取屋下之物,本義為盜竊。金文又有從「」從「」之形,是「」的異文。
甲骨文表示祓除居室不祥之祭(徐中舒)。金文讀同「」,表示居室、宗廟。又表示盜竊,兮甲盤:「宄貯(賈)」,表示盜竊貨物。又用作姓氏,師酉簋:「用乍(作)文考乙白(伯)宄姬尊簋。」
甲金文從「」從「」,「」象房屋,表示在屋子裏用口發出聲音,產生回響,是「」的初文(裘錫圭),後假借為方向之「」。
甲金文從「」從「」,「」象房屋,表示在屋子裏用口發出聲音,產生回響,是「」的初文(裘錫圭),後假借為方向之「」。
漢帛書用作本義,表示回響,《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簡76:「如景(影)之隋(隨)刑(形),如向(響)之隋(隨)聲」,表示比如影子跟隨着形體,回響跟隨着聲音。
戰國竹簡上部寫作兩「」並列,郭店竹簡字形上部似從「」,可能是為方向的「」而造的字。下部的「」又加一點飾筆變為「」。古璽文字或加兩短橫為飾筆,使字形較為勻稱。
甲骨文用作地名,《英》2543:「王田向,往來亡(無)災。」表示王在向地打獵,往返都沒有災害。《屯南》2163:「于向。」《詩.小雅.十月之交》:「作都于向。」在今河南濟源南。
金文用作人名,弔向父簋:「弔(叔)向父禹」,張世超認為「」是名,「向父」是字。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鄉里,《郭店楚簡.語叢四》簡10-11:「匹婦禺(愚)夫,不智(知)丌(其)向(鄉)之小人、君子。」《郭店楚簡.老子乙》簡16-17:「攸(修)之向(鄉),丌(其)德乃長;攸(修)之邦,丌(其)德乃奉(豐)。」
又通假為「」,表示卿相,《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2:「大夫向(卿)使(士)」,「大夫」、「卿士」都是古代的執政大臣。
戰國陶文用作人名,《古陶文孴錄》7.2:「陳向」,即《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之「田常」,是田乞之子田成子,是齊簡公、平公的宰相。
許慎認為「」象向北之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从宀,从口。《詩》曰:『塞向墐戶』。」何琳儀指出口與窗無關,故此說可疑。
甲金文從「」,「」聲。本義是居所、居住。
甲金文從「」,「」聲。本義是居所、居住。《說文》:「宅,所託居也。从宀、乇聲。垞,古文宅。㡯,亦古文宅。」
後期金文或不從「」而從「」,與《說文》古文形近。戰國竹簡「」字或寫作從「」省從「」,「」、「」皆是聲符,是個雙聲符字。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13569:「今二月宅東寢」,表示住在東寢,或解作營建東寢(劉興隆)。
金文表示居所,秦公鐘:「我先且(祖)受天令(命),商(賞)宅受或(國)」。《爾雅.釋言》:「宅,居也。」又表示宮室。何尊:「隹(唯)王初遷宅于成周」。又表示居住,何尊:「宅茲中國」。《詩.大雅.文王有聲》:「考卜維王,宅是鎬京。」鄭玄箋:「宅,居也。」又通假作「」,謀也。中山王鼎:「考厇(宅─度)隹(唯)型。」表示謀畫事物皆有準則可循。《詩.大雅.皇矣》:「維彼四國,爰究爰度。」又用作人名。
戰國竹簡表示居住,《清華簡一.楚居》簡1:「宅處爰波」,表示住在爰波。
甲金文「」象人在跪坐,並將臀部放在腳後跟上,本義是安坐、安居,引申為安樂。
甲金文從「」從「」從一小撇,「」象房屋,「」象跪坐人形,一小撇表示跪坐時股、脛相接觸,亦即將臀部放在腳後跟上,本義是安坐(陳劍)。
一說一小撇表示藉墊物,股脛間加藉墊物使跪坐得更加安穩。按兩說均有道理,故並存二說。金文或省去「」形,見者𣱼鐘。此外,甲骨文從宀從女,無一小撇一字與「」字形近,但並非「」字,而是「」字的異體。
甲骨文表示不適,如「王腹不安」(《合集》5373),又用作祭祀對象名。
金文表示安靜,哀成弔鼎:「君既安叀(專)」,「安專」表示安靜專一。又表示省視,睘卣:「王姜令(命)乍(作)冊睘安尸(夷)白(伯)」,與盂爵「王令(命)盂寧鄧白(伯)」辭例相同,「」、「」表示省視。又用作人名和地名。
《說文》:「安,靜也。从女在宀下。」
」從「」從「」,見於甲骨文,是「」的古字。參見「」。
甲金文從「」從「」,構形本義未明。徐中舒認為象以木為樑柱而成居宅之形,本義是居宅。
甲金文從「」從「」,構形本義未明。徐中舒認為象以木為樑柱而成居宅之形,本義是居宅。
王獻唐認為「」為神主,象置神主於屋中,本義為宗廟,訓居乃同音假借。按「」文例未見用其本義者,待考。《說文》:「居也。从宀从木。讀若送。」段玉裁注:「此義未見經傳」。
甲骨文用作人名、地名。如《合集》07898「于宋」、20240「往宋」,20034「乙巳卜,王侑子宋。」金文亦用作國名、人名、姓氏等,如𧽙亥鼎:「宋莊公之孫𧽙亥,自乍會鼎」。樂𤔲大徒瓶:「樂大𤔲徒子宋」。十七年坓令戈:「上庫工帀(師)宋定,冶厜執齊。」
西周時,周公封微子啓於宋,建都商丘。宋國是殷商的後裔,於金文有徵。宋公䜌簠銘曰:「有殷天乙唐(湯)孫宋公䜌」,明言宋公䜌是商湯的後裔。
睡虎地秦簡、馬王堆漢簡皆用為國名。《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宋、中山數伐數割,而國隋(隨)以亡。」
甲骨文從「」,「」聲,「」象房屋之形。本義是房屋深廣、闊大(許慎)。
甲骨文從「」,「」聲,「」象房屋之形。本義是房屋深廣、闊大(許慎)。
《說文》:「宏,屋深響也。从宀,厷聲。」段玉裁注:「各本『深』下衍『響』字,此因下文屋響而誤。今依《韻會》、《集韻》、《類篇》正。……屋深者,其內深廣也。」
甲骨文意義不詳,王蘊智、郝士宏認為用作攻伐動詞。
」後引申表示廣大、開闊、遠等,《爾雅》:「宏,大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17引《廣雅》:「宏,遠也。」參見「」。
甲骨文從「」從「」,表示火災。小篆字形從「」,「𢦏」聲。籀文字形從「𡿧」從「」,隸書又省去「𡿧」旁中間的一橫,寫為「」。
甲骨文有三種字形代表不同的災害,分別是「𡿧」(水災)、「」(火災)和「𢦔」(兵災)。(商承祚)「」從「」從「」,表示火災。或有「」形在「」形之上者,疑亦為「」。(參《新甲骨文編》、《甲骨文字編》)甲骨文用為地名,如《合集》7968反:「自灾。」
小篆字形從「」,「𢦏」聲。《說文》:「烖,天火曰烖。从火,𢦏聲。灾,或从宀、火。𤆎,古文从才。災,籀文从𡿧。」或體字形與甲骨文構形相近,段注:「火起於下,焚其上也。」籀文字形從「𡿧」從「」,隸書又省去「𡿧」旁中間的一橫,寫為「」。
簡帛文字曾以「𥘔」表示災害,從「」,「」聲。如《上博竹書五.三德》簡2:「天乃[降止](降)𥘔(災)。」《馬王堆帛書.經法.名理》第74行:「是必為福,非必為𥘔(災)。」
古文字表示災害的「」的異體很多,後來在傳世文獻中大多寫作「」。「」既表示火災,如《春秋.桓公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廩災。」又泛指各種自然或人為的禍害,如《國語.周語》:「古者,天災降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振救民。」韋昭注:「災,謂水旱蝗螟之屬。」《莊子.庚桑楚》:「若是者,禍亦不至,福亦不來。禍福無有,惡有人災也!」
甲金文從「」,「」聲。或從二「」,偏旁單複無別。《說文》以為「」的本義是安靜、安寧。
甲金文從「」,「」聲。或從二「」,偏旁單複無別。
甲骨文用為動詞,如《合集》22317+22318:「癸卯卜,鼎(貞):雀宓[罒矢],亡𡆥(憂)。」「[罒矢]」是卜辭常見的國族名,「」或表示安定、安寧。(參裘錫圭)
金文疑用為國名。如小臣鼎:「唯十月事(使)于曾,宓白(伯)于成周。」(參《金文形義通解》)
《說文》以為「」的本義是安靜、安寧。《說文》:「宓,安也。从宀,必聲。」《淮南子.覽冥》:「道鬼神,登九天,朝帝於靈門,宓穆休於太祖之下。」高誘注:「宓,寧也;穆,和也;休,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