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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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𠦝
甲骨、金文「𠦝」只用作部件,作為甲金文「」字的部件,「𠦝」從「」在「」中,表示朝陽初升於草地之上。
甲骨、金文「𠦝」只用作部件,作為甲金文「」字的部件,「𠦝」從「」在「」中,表示朝陽初升於草地之上。「」從「𠦝」從「」,象早旦時分,日初升,月未落之情景。參見「」。隸定後「𠦝」上下之「」變為「」形,已失古意。
甲骨、金文「𠦝」未見單字,只用作部件。《偏類碑別字》引錄北朝〈魏敬史君碑陰〉「𠦝」為「」之異體字。
」是由「」的象形初文省去下半的寫法演變而來,是「」的異體。
」是由「」的象形初文省去下半的寫法演變而來,是「」的異體。(裘錫圭、陳劍)「」即草木之「」的本字。《荀子.富國》:「刺屮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楊倞注:「屮,古草字。」《楚辭.九歎.遠逝》:「屮木搖落,時槁悴兮。」洪興祖補注:「屮與草同。」
據後來的用法,「」似乎只適用於草類,而不適用於木類。然而,甲骨文似不太區別「」、「」及「」三種偏旁,因此三者交替使用的情況經常出現。例如「」字既有從「」,亦有從「」,參見「」。
甲骨文「」疑用作祭名,《合集》27218:「新鬯屮且乙。」劉興隆以為大意是用新釀的香酒向祖乙舉行草祭。另「」亦見於《合集》19811正:「巫屮至𤉲(燎)隹」,其用意不詳。
金文用作人名,屮乍從彝盉:「屮乍(作)從彝。」
戰國文字用作本義,同「」,《郭店簡.六德》簡12:「唯(雖)才(在)屮(草)茆(茅)之中。」
甲骨文「」會草(即「」)從泥土裏長出來之意,本義是生出、生長。
甲骨文「」從「」從「」,「」下之「」象土地之形。全字會草(即「」)從土地裏長出來之意,本義是生出、生長。
早期金文承甲骨文之構形,後於「」下加一點作飾筆,後又變一點為一橫,於是「」下之「」變為「」。小篆構形取義大體相同,仍不失「」自土地上生出之意象。《說文》:「生,進也。象艸木生出土上。」許慎訓生為「進也」,當為引申義。
甲骨文指生育,《合集》34078:「其𠦪(禱)生于高匕(妣)丙」,指向高妣丙祈求生育。另甲骨文有「生月」一詞,與「茲月」相對,指下月。《合集》8648正:「生月多雨。」字又用作形容詞,指活生生的、鮮活的,《合集》116正:「乎(呼)取生芻鳥。」《合集》10270:「其隻(獲)生鹿。」另,甲骨文有「多生」一詞,讀作「多姓」,與經典所謂「百姓」同。一說以為「多生」應讀作「多甥」,指周室的宗子,可備一說。
金文「」指生育,叔尸鐘:「而[食成]公之女,𩁹(粵)生弔(叔)尸」,「」為發語詞,全句指[食成]公之女誕下叔尸。又指發生,中山王方壺:「隹(唯)逆生禍,隹(唯)順生福。」又指有生命的,中方鼎:「王乎(呼)歸(饋)生鳳于王」,指王命令人把活生生的鳳鳥送給王。《孟子.萬章上》:「昔者有饋生魚於子產,子產使人畜之池。」另字於用於月相名,豐卣:「隹(唯)六月既生霸乙卯。」又「」指性命,蔡姞簋:「彌氒(厥)生霝(令)冬(終)」,「彌生」文獻作「彌性」,即有圓滿的生命,「令終」即是善終的意思。全句為一祈求圓滿生命之語。另「」又可讀作「」,兮甲盤:「其隹(唯)我者(諸)侯百生(姓)。」
戰國文字「」指生育,《清華簡二.繫年》:「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又指生存,與「」相對,《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9:「此㠯(以)生不可奪志,死不可奪名。」
甲金文從「」從斷木,會以斧頭砍斷樹木之意。本義是折斷。
甲骨文從「」,「」聲,是兵災的「」的初文,參見「」。斷開的木後來訛變為二「」。二「」或寫作相連之形,至小篆二「」形改寫為形近的「」。後期金文或於二「」形中間加兩短橫,以示斧斤折斷草木之處,與戰國竹簡、《說文》籀文形體相同。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7924:「才(在)折」。
金文表示折斷,虢季子白盤:「折首五百」,表示砍了五百人的頭。又表示閉口,毛公鼎:「母(毋)折緘」,即不要閉口不言,《孔子家語.賢君》:「忠士折口,逃罪不言」,王肅注:「折口,杜口」(于省吾)。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賢能,《清華簡一.皇門》簡2:「昔才(在)二又(有)或(國)之折(哲)王」,意謂以往夏、商二朝聰慧賢能的君王。又通假為「」,《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4:「折(制)以型」,表示用刑罰來制裁人民。
《說文》:「𣂚,斷也。从斤斷艸。譚長說:𣂹,籀文𣂚,从艸在仌中,仌寒故折。折,篆文𣂚从手。」
」字會疏菜或幼苗在田中生長之意,本義為苗圃。
」字從「」從「」,會疏菜或幼苗在田中生長之意,本義為苗圃。羅振玉認為象田間有蔬菜,是「」的初文。發展到金文,早期字形保留了甲骨的古樸原貌,後期從用從父亦聲,「」字遂從會意改為形聲。
」被借用為人名、族名、地名;田圃之義則加義符「」造「」字來表示。
甲骨文從「」,「」亦聲。金文從「」,「」亦聲,古時因生子開族,天子賜以姓(許慎、徐灝),本義是姓氏。
甲骨文從「」,「」亦聲。金文不從「」而從「」,古人生子,擴大自己的氏族,天子賜以姓(許慎、徐灝),《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姓氏是從血緣關係而得的,與生俱來,是人的血統的標志稱號(王鳳陽),故以從「」從「」或「」,表示姓氏。《說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聖,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从女从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徐灝《說文解字注箋》:「姓之本義謂生,故古通作生,其後因生以賜姓,遂為姓氏字耳。」
」的本義為標志家族系統的稱號。根據谷衍奎的研究,上古有「」又有「」,「」是族號,隨母系,不能改變;「」是「」的分支,可以自立,能改變,即所謂「因生以賜姓,胙(賜)之土而命之氏」。戰國以後,往往以「」為「」,「」與「」遂逐漸混一。姓最初產生於母系氏族社會,每一個氏族或部落都有自己的姓,同姓的人有共同的女性祖先,故古老的姓大多從女字旁,如:「」、「」、「」、「」等。同姓不得通婚。「」是「」的分支,出於同一姓的多個男子分出來另立為氏,故同一姓可以有不同的氏,用來區別子孫的所由出生。
甲骨文用作人名,《合集》14027:「姓娩其嘉」,「」表示好,生男曰嘉,生女則曰不嘉。此條卜辭貞卜名叫姓的婦人分娩,產下男嬰,所以稱嘉。
金文表示族姓,齊侯鎛:「保吾子𠇷(姓)」,「子姓」指廣義之子孫,即保佑我的子孫(楊樹達)。
簡帛文字表示姓氏,「百姓」、「萬姓」指人民、庶民、民眾,《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51貳:「慈愛萬姓」。又借「」為「」,《上博竹書一.緇衣》簡7:「百眚(姓)」。《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第233行:「成功遂事,而百姓胃(謂):『我自然』。」意謂事情成功後,百姓都說:我們本來是這樣的,即自然如此(參陳鼓應)。
漢印用作人名,《漢印文字徵》:「劉姓」。
」從「」從「」,構形初義不明,疑象草木生長時的青色。
」從「」從「」,構形初義不明,疑象草木生長時的青色。
甲骨文只一見,從「」從「」。甲骨文「青室」,即宗廟之室(王襄、馬如森)。金文從「」從「」,丹或作「」,「」象草木生長,「」本義是指草木生長之青色(林義光)。《釋名》:「靑,生也。象物之生時色也。」馬敍倫則認為丹是石名,「」本義是石之青色。按前說較合理。草木生長之色常青,而丹石未必是青色。「」、「」作為聲符,與「」古韻同屬耕部。「」、「」形近,作為部件通用,金文「」所從之「」多從「」作。晚期金文「」下加「」為飾筆。
金文多用作人名。學者又讀為「」,牆盤:「青(靜)幽高且(祖),在微靈處」,表示高祖在微地安靜隱居(唐蘭)。又用作本義,表示青色,番君白盤:「用其青金」。《荀子.勸學篇》:「靑取之於藍而靑於藍。」
戰國楚簡通讀為「」,《郭店簡.性自命出》:「青(情)生於眚(性)。」
《說文》:「青,東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丹。丹青之信言象然。凡青之屬皆从青。𡷉,古文青。」
甲金篆「」從「」(象眾星羅列),「」聲,本義是星星。
甲金篆文「」字從「」,「」聲,「」象眾星羅列之形,甲骨文加「」為聲符。本義是星星。甲骨文「」、「」皆象星星,從「」聲的「」字專門用來表示天晴的「」(楊樹達、饒宗頤、李學勤)。《合集》15625反:「庚辰星(晴)」,表示庚辰這天天氣晴朗。《韓非子.說林》:「雨十日,夜星。」《說苑.指武》作「夜晴」。
」古作「」,《說文》:「夝,雨而夜除星見也。从夕,生聲。」表示雨在夜晚停止而星星出現。天晴才能看見星星,故「」引申有「」義。段玉裁注:「暒者,雨止無雲也。古夝、暒、精皆今之晴。而《詩》作星。」《詩.鄘風.定之方中》:「星言夙駕」,表示天晴的早晨駕車,以「」表示「」,與甲骨文同。
金文用作人名,麓伯簋:「麓伯星父作匋仲姞寶簋。」
戰國竹簡和漢帛書假借為「」,《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53背:「星臭」,即「腥臭」。《馬王堆帛書.胎產書》第3行:「毋食辛星(腥)」,表示不要食辛辣和腥的東西。又用作本義,表示星星,《上博竹書三.仲弓》簡19:「日月星㫳(辰)」。《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70行:「星辰雲氣」。第65行:「日月星辰有數,天地之紀也。」
《說文》:「曐,萬物之精,上爲𠛱星。从晶,生聲。一曰:象形,从囗。古囗復注中,故與日同。𠻖(𤯢),古文。星,曐或省。」段玉裁注:「星之言散也,引伸爲碎散之偁。」由眾星羅列引申有零散、零星之意,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又引申有多而密之意,今天仍有成語「星羅棋布」。
甲金文從「」從「」,表示眼睛生出一個東西,被東西擋住,看不清楚眼前的事物。「」是「」的初文,表示眼睛長出的東西,就像地上長草(沈培)。本義是一種目疾、眼病。後假借為省察的「」。
甲金文從「」從「」,象眼睛中長出贅瘤或障礙物,視力被東西擋住,看不清楚。從「」(「」的初文)為意符,因為眼睛中的贅瘤就象地上長出的雜草(沈培)。本義是一種目疾,眼病。甲金文此字是「」、「」的初文,後來此字形分化為二字:一、把「」改寫為與此字音近的「」,寫作從「」聲的「」來表示目病的本義,古人把表意字改為形聲字,往往把形旁改寫為另一個形音皆近的偏旁。二、借目病義的「」來表示省察的「」,把「」改寫為「」,成為「」字,表示省察。
一說「」象視察草木之形,本義是視察(季旭昇)。《說文》:「省,視也。从眉省,从屮。𡮀,古文从少从囧。」段玉裁注:「省者,察也。」一說「」象眼睛省察時目光四射之形(商承祚),但所謂的目光只作向上射之形,此二說皆無實據。學者或認為甲骨文及早期金文所從之「」乃「」字,只是下橫畫與「」共用筆畫。
甲金文表示巡視、視察,宗周鐘:「王肈遹省文武」。又通假為「」,揚簋:「隹九月既省(生)霸庚寅」。又用作人名。
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從「」形從一圓形(◎),構形初義不明。季旭昇懷疑會人至郊外出游之意。
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從「」形從一圓形(◎),構形初義不明。季旭昇懷疑會人至郊外出游之意,姑備一說。金文右邊加從「」,左旁上部或加「」頭標聲(參九年衛鼎),「」形或繁化為兩三重之形。甲金文用作人名。
典籍中「」表示出游,後作「」。《說文.放部》:「敖,出游也。從出從放。」《說文.出部》:「游也。從出從放。」段玉裁注:「從放,取放浪之意。」《說文通訓定聲》:「敖,俗字作遨。」《詩.柏舟》:「微我無酒,以敖以遊。」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