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玉 (包括子部件) 共 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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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以絲線串繫數塊玉片之形,由三至五塊不等。本義是玉石。
甲骨文象以絲線串繫數塊玉片之形,由三至五塊不等。本義是玉石。王國維認為古制一繫五顆玉,兩繫為一「」,而甲骨從三橫之形為象徵性筆畫。「」或簡省豎筆之上下末端。參「」、「」。卜辭用作本義,表示祭品。
金文「」從「」貫三橫畫,三畫均等,形如楷書之「」,與小篆形同。金文亦用作本義,表示玉石,如穆公鼎「易玉五品」、毛公鼎「玉環玉㻌」。
戰國文字為了與「」字相區別,或加上一兩斜筆或點作區別符號,為後世隸楷字形所本。
古書中用本義的例子如《詩.秦風.終南》:「佩玉將將,壽考不亡。」《山海經.南山經》:「又東五百里,曰僕勾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草木,無鳥獸,無水。」
」也表示美好的、珍貴的。清代俞樾《群經平議.爾雅》:「古人之詞,凡所甚美者,則以玉言之。《尚書》之『玉食』、《禮記》之『玉女』、《儀禮》之『玉飾』皆是也。」如《文選.宋玉〈神女賦〉》:「貌豐盈以莊姝兮,苞溫潤之玉顏。」
」可形容晶瑩潔白。如《楚辭.離騷》:「駟玉虬以椉鷖兮,溘埃風余上征。」又比喻晶瑩潔白之物。如宋代黃庭堅〈念奴嬌〉:「萬里青天,姮娥何處,駕此一輪玉。」
」還可作敬辭,用以尊稱別人的身體。如《國語.吳語》:「天王親趨玉趾,以心孤句踐,而又宥赦之。」《戰國策.趙策四》:「竊自恕,而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郄也,故願望見太后。」
甲金文疑象巫師所執的巫具,因為巫具為巫師所使用,故以巫具代表巫師,本義是巫師。
徐中舒認為甲金文象兩玉交疊之形,玉在古代是靈物,古代的巫師用玉來獻祭神靈。所以用玉來代表巫師。鄒景蘅認為象兩「」器交疊之形。張日昇則認為象布策為筮之形,筮是巫師的道具,好比規矩是工匠的工具,所以許慎說「與工同意」。《說文》:「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兩褎舞形。與工同意。古者巫咸初作巫。凡巫之屬皆从巫。𠮎(𢍮),古文巫。」
甲骨文表示巫師,又是祭祀對象,《合集》32012:「帝(禘)于巫」,表示對巫進行禘祭。金文用作女子的字,齊巫姜簋:「齊巫姜乍(作)尊𣪕(簋)」。
春秋玉石文字表示巫師,《侯馬盟書》156:22:「巫覡祝史」。《國語.楚語》:「在男曰覡,在女曰巫」。戰國石刻文字表示巫師,《詛楚文.巫咸》:「大神巫咸」,《楚辭.離騷》:「巫咸將夕降兮」,王逸注:「巫咸,古神巫也。」
戰國竹簡也用作本義,表示巫師,《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94正1:「男為見(覡),女為巫」。
甲骨文從二「」或二「」,像兩串玉之形。金文作「」,從二「」,「𣪊」省聲,與《說文》或體相合。
甲骨文從二「」或二「」,像兩串玉之形。殷商以玉、貝為貨幣,並以物貫串。二繫玉為一「」,二繫貝為一「」。(王國維)較大的、較貴重的玉以兩件配成一對,可稱「」;兩串較小的、零散的玉配成一對,也可稱為「」。(姚萱)
金文作「」,從二「」,「𣪊」省聲,與《說文》或體相合。噩侯鼎從「」(「𨐬」的初文),「𣪊」聲。(參季旭昇)金文中用作量詞,表示玉的單位。如西周中期夾簋:「易(賜)玉十又二瑴、貝廿朋。」
《說文》:「玨,二玉相合爲一珏。凡珏之屬皆从珏。瑴,玨或从𣪊。」古書中以「」表示雙玉。如《左傳.莊公十八年》:「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瑴,馬四匹,非禮也。」杜預注:「雙玉為瑴。」陸德明釋文:「瑴,字又作珏。」《國語.魯語》:「公說,行玉二十瑴,乃免衛侯。」韋昭注:「雙玉曰瑴。」
甲骨文從「」從「」。「」是「」的初文,林澐認為古代進行禮儀活動時常用「」(玉)和「」(鼓),故以此表示禮的概念。
甲骨文從「」從「」。「」是「」的初文,林澐認為古代進行禮儀活動時常用「」(玉)和「」(鼓),故以此表示禮的概念。《論語.陽貨》:「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鍾鼓云乎哉?」
甲骨文讀作「」,表示甜酒。如《合集》32536:「叀(惠)舊豊用。」「舊豊」即「舊醴」,表示陳酒。
金文表示禮,指宗廟郊祀之禮,如天亡簋:「王又(有)大豊(禮)。」又讀為「」,表示醴酒,如長甶盉:「穆王鄉(饗)豊(醴)。」又用作人名。
戰國竹簡也表示禮。如《郭店簡.尊德義》簡9-10:「䌛(由)豊(禮)智(知)樂,䌛(由)樂智(知)𢙇(哀)。」又如《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5:「敬宗[宀苗](廟)之豊(禮),㠯(以)為丌(其)[本臼](本)。」
小篆下部訛為「」形,《說文》誤以為「」字從「」,不確。又「」和「」在漢魏碑銘中有相混的情況,林澐認為是字形相近所致,從出土的先秦古文字資料來看,「」和「」是起源不同的兩個字。參見「」。
碑銘中「」、「」相混的情況在今日社會中亦嘗重現。如根據2021年4月15日出自臺灣的新聞報導,彰化縣埤頭鄉永豐村、和豐村及豐崙村3村,自日治時期以來,村名中的「」字常被戶政及民政機關登載為「」。由於村民慣用「」,但正式文件上都是「」,造成三村7000多村民生活不便,如郵件無法領取,甚至有保險理賠爭議。事件釀致村民發起連署正名運動,希望把「」改回「」。
寶字甲骨文表示在家裏貯藏財富,有藏寶、珍重之意。
寶字甲骨文作貝、玉在屋裡之形。貝、玉於商代作貸幣用,置於屋內,表示貯藏財富,有藏寶之意,或會珍重、寶愛之意。《說文》:「寶,珍也。从宀从王从貝,缶聲。」
金文寶字多有加「」作聲符(「」的上部或聲化為「」的初文),小篆承此形。或增「」為聲符。又,「」、「」同見於一字(如楚公家鐘),屬多聲之例。另有字形只從宀從缶,省去玉、貝(見杞白每氏壺)。
卜辭「帚(婦)寶」為人名。金文用作珍貴之義,如我方鼎︰「用乍父己寶尊彝。」或用作珍重、寶愛之意,銘文中常見「子子孫孫永寶用」中之「」即用為此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