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志在一個完善的學生為本教學(就算我們只能在推行過程中才能把它加以界定),我們必須任用書院講師(任職助理講師以上的教員)擔任教職。助教並不一定完全不能勝任這項工作,可是他們並不合適。我們考慮的條件不單是能力、訓練或者經驗。因為綜合基本課程代表了崇基的教育理想和信念,它需要由抱持同樣信念的正規甚或常設書院教員擔任教學工作。
在開頭提及的文字中,我們建議邀請四十二位教員負責綜基102之學生為本教學。他們加起來的總教學時間為三百七十八個小時。為了方便管理,我們可能不必堅持教員的數目為四十二位。但是,我們卻堅信綜基102之學生為本教學不應該由少數學系所壟斷,更不應該由一個學系——比如哲學系——所壟斷。
(有些人認為在綜基102之學生為本教學課程大綱樣本中,所建議的題材在內容上或者在用詞上過於「哲學性」。這正反映了綜基102恐怕已受某個哲學家所左右的危險!)
六、綜基102之學生為本教學的內容:
由此我們建議保留原建議中的學生為本教學課程結構。其中的「建議題材」僅用以幫助界定每個學生為本教學小組的教學範圍、方向和功能。(建議題材引起了很多誤解。事實上我們並未規定各班組必須討論所有列出的建議題材,我們更沒有把它們視為實際的討論題目。)
因此,讓我們把討論題材的內容交由一年級綜基課程之次委員會的工作小組決定。因為每個學生為本教學小組的教員皆屬於該工作小組。
*附註:有關「綜基102」的定義及內涵,參見「對於推行1977-78年度『綜基101』及『綜基102』之學生為本教學的一些思考」。
(英文本寫於1977年6月15日)
伍美蓮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