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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通識教育的推行方案及課程組織的形式看,我們可以約略將其區分為兩類。有的大學的通識教育則介乎兩類之間。
第一類的通識課程注重指導性的安排。大學除了規定學生應修學分外,還編定不同專科背景的學生的不同修讀內容,有時甚至有必修的科目安插在通識教育的課程之間。這樣一來,大學所開設的通識科目的數目較為有限,學生自由選課的程度較受限制。著名的「芝加哥﹙大學﹚模式」屬此。
第二類的通識課程著重學生選課的自由與方式。大學只將課程加以分類,提出簡單基本的分佈選課規定,推出大量的課程科目,任由學生登記選讀。眾所周知的「哈佛﹙大學﹚模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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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中文大學的通識教育,我們又不得不回顧崇基學院。除了上述的特色外,它從創校開始就採取美式「文理教育」的制度,注重學科交流、中西會通和品格培養﹙那時一年級學生必須修讀「人生哲學」一課﹚。創校幾年之後,有一位在芝加哥大學新獲神學博士學位的青年教員加入那時的「宗教與哲學」系﹙不是正式名稱﹚,他參照芝加哥大學的教育模式,在崇基開展一套富有通識理想的「綜合基本課程」﹙Integrative Basic Studies, 簡稱IBS --「綜基課程」﹚。這是「崇基模式」的﹙美式的?﹚大學通識教育,這也是中文大學的大學通識教育的先河﹙雖然中文大學目前不是專用此模式﹚。這個「綜基課程」具有下列的課程結構:
(1)一年級:兩個必修課程:「大學修學指導」和「思想藝術」﹙「思想方法」﹚。前者討論大學的任務和知識份子的責任,並指導大學生的求學和研究的方法。後者討論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方法論。
(2)二、三年級:大約兩個限定選修課程。限制學生修讀科目,以進行科際交會和文化理解。
(3)四年級:「﹙畢業生﹚專題討論」課。必修。不同學系的學生混合為一個個小組,在教員指導下,就某一專題進行研究、討論與報告。
顯而易見,這是一個結構分明,目標清楚的大學通識教育計劃,它甚至可能是種通才教育計劃。這可能是中國教育史上,第一個現代化的通識﹙通才﹚教育計劃。
香港中文大學成立之後,大學結構和學制經歷兩、三次巨大的改變,目前整個大學推行的並非崇基模式的通識教育。表面看起來,它好像由崇基模式或芝加哥模式變化成哈佛模式﹙開設了一百五十個左右的選修課,而且年年增加新課﹚。可是事實上,它仍然是一種多模式的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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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傳統的「通識」和通識的「傳統」〉一文。全文收錄於《從通識教育的觀點看--文明教育和人性教育的反思》第69至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