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曾經用過好幾種不同的方式申明其辦學宗旨。從早期兩個例子跟自六七年起採用至今天的版本來看,內容大體上是一致的。
「本院本基督教教義及精神,教導青年,研求高深學問,溝通中西文化,使其成為有用之人材,以服務於社會。」
﹙見《崇基手冊1953》,第2頁。﹚
「本院之設立,其使命有二:一、乃為應本港教育界、宗教界及工商界之需求,訓練彼等所需要之人才,以發展本港社會各種事業。二、由發揚中國文化,進而求中西學術之溝通。」
﹙見《崇基概覽1957-58》,第21頁。﹚
「本校依據基督教之傳統,提供高等教育,以中文為主要之授課語言。本教導青年發揚基督精神,研習高深學術,促進研究工作,並培養社會有用人才為宗旨。」
﹙見《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概覽1999-2000》,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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