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文研習


課文提要

(九七年九月修訂)(劉熙賢整理)

第一章 導論:邏輯的對象
我們心目中或多或少總對「邏輯」一詞有一些想法。本章區別「邏輯」的嚴格
用法
和日常的寬鬆用法,以免我們的先見影響繼後的學習。邏輯是研究論證是
否對確的學問。第二節介紹論證是甚麼,並闡述其與推理和推論之間的關係。
由論證又引出「命題」(論證由命題組成)。第三節即自命題上溯「意念」,下
啟「語句」,說明語文項目與心靈項目、個別語句與普遍事態之別。

接下來是論證的對錯問題。論證有對錯之分,而前提與結論之間的關係也有必然和
適然(不必然)之別。一個論證是演繹論證抑或歸納論證,端視乎該論證中前提
與結論的關係。
第二章 語言的性質
邏輯雖然研究思想中的推論活動,可是我們不直接研究思想,而是透過研究語言 來考察思想(更進一步說,我們研究語言也少不免借助語言)。第二章論述語言
的性質,亦因此從語言與思想的關係入手。

對兩者的關係有一初步認識以後,再正面探討語言的特質。本章首先羅列了語言
五項功能,這些功能只要我們對自身所用的語言稍加反省,即明其理。再深入
一步是語句的真假問題:有些語句有真假可言,有些語句沒有,更有些不容易--
甚至不能--斷定其真假值。

最後,本章介紹記號學的三個分支領域:語用學、語意學和語法學。語言帶出的
種種問題(包括真假問題),要作出一些較為細緻的區分才能逐步釐清。本節續
介紹語句和語句用例的區分,以及語用概念和語意概念的區分等等。這些區分正好揭示:
在很多情況下,一個句子是真是假,意義如何,最終取決於相應的語用情境。
第三章 意義與理解
本章討論使用語文傳達意義所牽涉到的問題。先標舉意義的意念論,說明意義並非 內在於語言;進而分析字詞的指謂和意含,以後者為字詞的“意義”。然而在實 際使用中,字詞的意義並不總是清晰確切,本章區別語文表辭中歧義、含混與暗 晦等三種導致誤解的性質;並介紹各種界說,以闡明表辭的意義、用法和結構關
係。
第四章 語言.邏輯與真理
第三章主要探討語言與心靈之間的關係,故討論意念、界說、意義和理解等問題。
本章則闡述語言與真假問題及語言與世界的關係。

我們的語言和心意內容隨著世界的變化而愈趨複雜,於是我們可以區分語言自身 所構成的真假和經驗世界的真假。本章先介紹邏輯方法與邏輯形式,再分疏不同
證立程序
第五章 邏輯的性質和方法(上):句外分析的邏輯
邏輯的方法可以分為句內分析和句外分析。本章以句外分析中的真函邏輯為例,
引介邏輯的性質和方法。

真函邏輯系統以語句變數和語句運符,將語句表述為真函語式。利用真值表,我
們可以便捷地檢驗語式的(真函)邏輯性質和語式之間的(真函)邏輯關係。

基於真函語式和日常語言在各方面的歧異,真函語式的性質(如必然與適然)和
關係(如等值與涵蘊)也跟一般邏輯性質與邏輯關係有所不同。
第六章 邏輯的性質和方法(下):句內分析與三段論
本章以定言三段論為例,闡述邏輯的句內分析方法。先分析語言的主賓結構
引介四個定言語式。繼而以集論詳述定言語式的邏輯性質,建構對立方形以
說明定言語式之間的邏輯關係。最後,本章介紹定言三段論的結構,申述「樣
態」和「格」等概念,又介紹三種方法(包括「規則法」、「范氏圖解法」
和「零式判別法」),以檢驗定言三段論的對確性。

[1] [2] [3] [4] [6] [7-8] [9] [10] [12] [13] [14] [15]

[17] [18] [19] [20] [22] [23] [24-5] [27] [28] [29] [30]

第一章

1. 邏輯是甚麼

在正式學習邏輯之前,最好先釐清我們平常對「邏輯」的認識。‘邏輯’ (及‘不合邏輯’)在日常用法中有多種意義。為表達準確起見,本節次
第分疏這些用法。
邏輯是研究推論/論證是否對確的學問,故此嚴格而言,只有在涉及推論/
論證時,才有所謂「合邏輯」或「不合邏輯」。

2. 推理.推論與論證

「推理」和「推論」都是心靈項目。推理常常是縮節的、跳躍的;不同人 可以有不同的推理方式(試考慮你讀過的推理小說中,不同角色的推理步 驟)。推論是對某一推理情境的重建,清楚標示出推理的結構。一個完整
的推論包含‘論據’與‘論結’兩部分。

「論證」是語言項目--用語言表達出來的推論。論證包含‘前提’
和‘結論’,相應於推論中的‘論據’和‘論結’。

3. 意念.命題和語句

邏輯所要關心的不是個別的心靈個程,而是普遍的推論結構。推論由命題
組成,兩者皆為心靈項目。

意念可大別為概念和心象,又可按種類分為事物意念與事態意念兩種。邏 輯既非研究事物,亦非處理心象--邏輯主要關心意念中的事態概念(即 命題)。命題可表述為不同語言裡的不同語句,邏輯藉語句(語文項目)
為中介研究我們思想中涉及推理的心靈活動。

4. 論證之對錯:演繹論證與歸納論證

我們的思想常包含推理的成份,推理可以整理成不同的推論或論證。推論或 論證可以分為演繹和歸納兩類。一個對確的演繹論證中,前提必須(合起來)
涵蘊結論,亦即假如前提全真,則結論必然跟著為真。

演繹論證中前提和結論的關係為必然關係,歸納論證則為概然關係。


第二章

6. 語言和思想

人類活動 -軀體
	-心靈
	  └無意識內容
	  └有意識內容 
		└不能控制(夢)
		└能控制:思想 
		  	 └單元:事態意念
				     		 	          └非語言系統
人類常以記號表達事態意念。記號可以分為屬於語言系統和不屬於語言系統
(即非語言系統)兩大類。語言系統裡的記號稱為符號,符號和我們心意之
間的關係建基在社會習慣上。我們藉著學習語言而操作概念,久而久之,我
們的思想亦被語言的某些特質潛移默化。

7、8. 語言的功能
語言既然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自應檢討其利弊。本節探討語言這 種「萬用」工具的功能。(至於其「弊」,可參考本書第14節)。

日常語言通常“一物多用”,專技語言則多數門限森嚴(例如只關涉首兩項)。

功能備註
認知 報導描述對象主要為事態,例:“那個下午我在舊居燒信。”
解析論辯不一定牽涉經驗事物,例:“是否所有正偶數都是兩個質數之和?”
非認知 表情抒願 例:“秋風吹渭水,落葉滿長安。”
褒貶賞罰牽涉價值判斷,例:“你是千古罪人!”
祈求律令例:“隨地吐痰乞人憎,罰款二千有可能。”

9. 真假值.語用層次和詭局
充當認知用法的語句有真假值。真假值可以因不同的討論界域(例如,經驗世 界/心靈世界/幾何系統/語言系統等)而變。
    
用來報導描述的語句,其真假值決定於語句與其描述項是否對應。若情況適 合,可直接由感官經驗檢定其真假;若否,則需依據現有的知識及最令人信 服的理論斷定之。至於用來解析論辯的語句,主要靠語句所屬系統來判別其
真假。

以語言討論語言,需要區分兩者在使用上的層次,免生混亂。一個或一些語 句因指涉問題(自我指涉或互相指涉),而致不能確定其真假值,稱為詭局。

10. 記號學.符號用例和比喻語言

記號←→使用者 -----語用學
記號←→代表項 -----語意學
記號←→記號 -------語法學

瞭解記號學的各部門分支,有助於我們釐清本節的問題。“尤其是語用問題
和語意問題的劃分,常常使我們更能辨認問題的面目”(p.107)。本節中
“符號用例”和“比喻語言”都是就著這一點而開展的。

留意書中介紹的“語用情境”,究竟包含甚麼元素?又缺少這些元素,人類和
語言之間的關係會變成怎樣(參考第17題討論)?


第三章

12. 符號與意義學.意義的意念論

本節以語文意義的‘意念論’為基礎,探討符號與意義的關係。

語言的使用通常是為了達致溝通交流,也就是傳達意義的目的。然則到底意
義是甚麼呢?首先我們得明白,傳達意義的單位是語句而非字詞。其次,
以(語句用例)意義之微妙繁富,字典辭書實不足以(亦不能)亦步亦趨
地記錄,因為記錄語句用例的速度永遠不及語言的(也就是意義的)演化。

根據語文意義的‘意念論’,“一個語句用例的意義就是使用該一句例的人
想藉以表達的意念”(p.123)。意義因此可以說是“主觀”的。但當人類要
表達其“主觀”的意義時,仍不能完全不顧及他所在的語言社群的習慣。同
樣地,聆聽者也要盡可能從“通用”的語言中探求言說者想要傳達的意義。

所以這理論並不主張人想說甚麼就可以說甚麼,想表達甚麼就能表達甚麼--
說話跟聆聽(和書寫跟閱讀一樣)需要日久琢磨,才可望“窮而後工”。

13. 字義的分析:指謂與意含

本節引介(1)指謂,(1a)空詞;(2)意含,(2a)本質性徵,(2b)界
定性徵;並進而討論(3)指謂與意含之間的關聯。

在字詞中,所謂「實詞」是有語文意義的,「虛詞」則談不上有意義。字義
可以分開兩方面來討論。指謂是以字詞代表或稱呼事物。換一個說法,即是
一個集(包括無限集、有限集和空集等)的總名。所有指謂空集的字詞都是
空詞。

字詞的意義稱為‘意含’。意含是我們對某一字詞的所指項具有的意念(包
括情意和概念)。亦即是說,字詞的意義並非內含於字詞,而是內含於我們
的心靈,並隨著我們的經驗和知識增長而改變。當然這裡要區分清楚,字詞
的意含(一個語言社群的意念,而非字詞「本身」具有意念)相對穩定是一
回事,我們經多少時間才能掌握它是另一回事。譬如‘高樓大廈’的意含不
會時常轉變,但一個小孩對此詞的認識可能會隨年月增長而有所不同。

就學習的過程而言,我們可以先把握概念,再學懂指認,反之亦可--通常
兩者是交錯進行的。一個語詞的意含決定該詞的指謂,因為既已知道某一組
界定性徵,即可據之以區別事物;指謂不能決定意含,因為同一集事物可以
有多於一組界定性徵。

14. 理解的精確性和系統性

以語言文字為中介的溝通是一個曲折的過程。作者透過作品表達其意念讀 者則賦與作品意含。本書將以這樣的五個元素(即「五元模型」)來考察語
文的交通和意念的往還。

作者的意念或會人人不同,也會有深淺之別(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常常有 某些意念,但卻不曾或不能將之化為語言文字);讀者的修養和能力更是高 下相異。而即使作者意念清晰,讀者堪稱解人,仍未能確保意念的傳達,因
為語文表辭有一些或會妨礙溝通的性質。

歧義即一個語文表辭有多於一種的意義(又可按其緣故區分為語意、語用和 語法歧義)。含混即語文表辭沒有確定的指涉界限。暗晦即語文表辭的意含
模糊

理解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有時對某一事物增加瞭解亦有助我們瞭解另一 些事物,故此理解的精確性和理解的系統性是相輔相成的。

15. 表辭的闡釋和界說
我們所能把握的語文表辭相互關聯,構成一個意義的網絡。下界說可以幫助 我們釐清語文表辭之間的關係。一個界說的基本形式是:

{被界定端}{界定號}{界定端}

就著界說的不同向度,可以作出種種分類。其中較重要的有兩個區分:一是 語文界說和實指界說的區分,二是語意界說、語用界說和語法界說的區分。
(參考頁183的表列)

第四章

17. 語言和世界

本節並非廣泛討論語言和世界的關係,而是探討“我們所使用的語言,以及
我們所處身其境的世界”之間的關係。

人身處此世界,有被動接收的一面,也有主動創發的一面(比如構作各種概
念架構以認識世界)--理論即是語文化的概念系統。

語言所構成的理論是我們認識世界的鑰匙。從出生開始,隨著我們掌握語言 能力的提高,我們的思想會日益精密,情意會日益細膩--反過來說,我們
對語言的倚賴也日漸加深。

不同的語言世界既有不同的內部法則,也有一些共同遵守的內部規律和法
則。研究語言成立的根本定律和深層法則,稱為「語理學」。

18. 分析真理與邏輯真理
承接第二章語言之認知用法的討論,本節探討區別事態/語句真假的標準。
討論步驟為:

1. 釐清真理/真句與假理/假句之別,前者指事情或事態,後者指語文
項目。2. 一般討論中有真假有無之別。3. 分析真理與邏輯真理之成立條
件,在二值邏輯中,可以這樣陳構:
訴諸X以檢證其為真的事態-->Y真理
訴諸X以證立其為真的句子-->Y真句
(注意檢證與證立之別)

要證明一個語句是一分析真句,除分析語意之外,還要參考語法和語用規
則。語法規則可以幫助我們決定甚麼是合理可用的分析單位。而即使兩個
句子在語法上有著相同的結構,其真假值也未必相同,這時必須同時求證
於語用規則。

將一個論證改寫為相應的條件句,若論證對確,則句子為分析真句,反之
亦然。換句話說,語句的分析真句性和論證的對確性兩者之間具有互為充
要(即既充份且必要)條件的關係。

19. 語言與邏輯
邏輯理論考察論證的對確性,只關心普遍的(因而在某程度上是抽象的)邏
輯性質和邏輯關係。第一層抽象針對個別語言,第二層則針對論證的實質
內容,只剩下由邏輯字所組成的邏輯形式。邏輯理論即考慮此形式以決定
其對確性。

邏輯語言和日常語言的要求和考慮不同。日常語言中某些特質或會干擾對
確性之研究。故此邏輯使用形構化語言(包括邏輯常元和邏輯變元等),
以揭示日常語言的邏輯性質與邏輯關係。

20. 邏輯與證立程序
有待我們解決的問題可以分為實際問題與理論問題兩大類,對同一語句亦
可以有兩種證立方式。經驗證立方式考慮其與經驗事實是否相符;邏輯證
立方式則考慮其推論是否對確合理等等理論問題。

經驗的證立可分為驗證/否證和檢證/反檢證兩種程序。兩者之間的差別
在於:前面一組是我們所掌握的經驗證據足以決定性地判斷某一語句的真
假;後者一組則否。對單稱句的驗證是基本的證立方式,但這不等
於感覺經驗是理論知識的基礎。

對一個語句的邏輯的證立稱為證明,亦即舉出一個含有該語句為結論的真
確(前提全真而推論正確的)論證。

至於證立程序的起點問題,無窮後退和循環論證不一定導致理論上的困
難:不少理論系統都有一組語句作為其理論的立足點(而不是作為不容置
疑的自明真理);而只要那個“環”足夠大,循環論證不一定構成認知上
的困境。

22. 句外分析與句內分析
本節可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五章的引論,第二部分引介句外分析和
句內分析兩種方法。

邏輯的形式方法旨在抽離論證中的邏輯形式。不同的層次有不同的形式方
法。就論證的實質內容與邏輯形式而言,「邏輯形式標定法」將兩者抽離,
只標定邏輯字,突顯邏輯形式。就語言系統而言,標定日常語言中的邏輯
字和邏輯結構往往並不容易;故此「形構化語言法」構作一種只表現語句
內部和語句之間之結構關係的語言。就檢驗方法而言,「形式證明法」在
檢驗論證的對確性的程序中,只考慮論證的形式特性,不涉及它的實質內
容。

有些論證的對確性建立在語句以間的組織結構上,通過分析後者即足以檢
證前者。這種方法稱為「句外分析」。若單憑語句外部結構不足以標示一
個論證的形式條件,則需借助「句內分析」。

23. 真值函數的邏輯分析
以下三節引介真函邏輯及其中牽涉的問題。

有些語句的真假值可由其組成語句的真假值決定。換句話說,確定了一語
句中(所有)組成語句的真假值,即可斷定該語句的真假--語句的真假
值是其組成語句真假值的函數。

真函邏輯系統中的語言包括語句變數、邏輯連詞和左右括弧等。由這些元
素組成的“語句”,稱為「語式」。在語式中,真函連詞構成語句運符,
亦即用以構成複合句的符號。

邏輯語言與日常語言最大的不同在於經過嚴格規範,確保結構清晰,用法清
楚。構作真函的邏輯語言,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分析日常語言中的論證。以
下是兩者的簡單比較:


日常語言真函語式
語用/語意同一連詞可有不同的用法,而不同的連詞又可以有相同的用法每個運符各有特定意義,以捕捉日常語言中的真函用法
語法同一類語詞可以有不同的文法性質不理會文法性質,只關心真函關係
連詞常常沒有清楚標示,甚至隱藏在語文脈絡中清楚顯示運符與運符之間的關係

24-5. 真值表檢驗法
真值表是一種機械程序,用以檢驗語式的真假值。真值表的構作有助我們
在真函基礎上認識:(1)語式的邏輯性質,例如必然性和適然性;和
(2)語式與語式之間的邏輯關係,例如涵蘊關係和等價關係。

使用真值表,我們可以確切地判斷某一個語式是「真函必真式」、「真函
必假式」還是「真函適然式」。

將日常語言的語句區分為必真、必假和適然三類,和將語句區分為真函必
真、真函必假和真函適然三類,兩者並不等範。這是因為語句的真假不一
一定建立在句外結構上;更不一定建立在真函的句外結構上。

〔專題研討:日常語句和真函語式的關係〕

日常語句  {..必真..}{...適然...}{..必假..}
	     ↑	               ↓		  ↑
真函語式  {.必真.}{.....適然.....}{.必假.}
註:
1. 此表列僅為比擬,兩者的句子數目並不一定相等(並無一一對應的關係),
亦不表示兩者皆為封閉系統。
2. “↑”和“↓”表示兩者之間的必然條件關係。

由此表可見:
1.(所有)真函必真句一定是必真句;
2. (所有)真函必假句一定是必假句;
3. 有些真函適然句不是適然句;故
4. 有些真函適然句不是必真句,就是必假句。

練習:

1. 舉出一些符合上列陳述(4)之例子(提示:參考第25節課文)。
2. 參考上表,試做頁334,第16題。
3. 為何日常語言中的必然句比真函必然式多?適然句又何以比真函適然式少?

27. 傳統邏輯的句內分析
依據傳統邏輯的句內分析,所有語句都具有主詞和賓詞的內部結構。一個句
子的性質,在量方面可劃分為全稱與特稱,在質方面則可分為肯定與否定。
兩者配列產生下列四個「定言語式」:

語式A凡S是P全稱肯定式
語式E凡S非P全稱否定式
語式I有S是P特稱肯定式
語式O有S非P特稱否定式

一個定言語式由語詞變數(包括邏輯主詞和邏輯賓詞),繫詞和量化詞等組
成。例如A語式中‘凡’是全稱量化詞,‘S’是邏輯主詞,‘是’是肯定
繫詞,‘P’是邏輯賓詞。

釋寫日常語句為具有主賓結構的語句,常見的策略是將文法上的主賓結構改
換成邏輯上主賓結構。在改換的過程中,有時需要劃一時態或添加修補,如
何添補則端視乎從事推理時的論域(討論界域)而定。

28. 定言述句的邏輯性質和定言述句間的邏輯關係
本節以集論闡釋四個定言語式的邏輯性質,標定其真句界說,進而分析這些
語式間的邏輯關係。

定言語式之間具有種種關係,透過這些關係可從一語式直接推知另一語式之
性質。傳統邏輯家構作了種種「對立方形」,以便利進行直接推論。

對一個述句加以「形變」,使被位換句與位換句在邏輯上等值,亦可協助直
接推論。以下表列三種形變及其衍生形式:


適用定言述句程序
位換簡單位換EI主謂詞對調
有限位換A主謂詞對調、全稱→特稱
質換AEIO肯定←→否定、邏輯賓詞→副詞
異質位換AO位換、主賓詞→輔詞
有限異質位換E異質位換、全稱→特稱

29. 定言三段論的結構與對確性
一個三段論之中,結論的邏輯主詞稱為「小詞」,結論的邏輯賓詞稱為「大
詞」,同時在兩個前提出現的語詞則是「中詞」。以語詞變數代表實際語詞
的三段論,稱為「三段式」(三段論的論證形式)。

三段式的「樣態」指一個三段式之中前提和結論的語式類別。「格」則是中
詞在前提中的排列位置。兩者相合,即可準確標定任何三段式的邏輯結構。

檢驗三段式的對確性有多種方法,包括「規則法」、「范氏圖解法」和「零
式判別法」等。

30. 范氏圖解法及其他證法
范氏圖解法以集論為基礎,將三段論繪製成相應的圖表,繼而判別該三段論
的前提是否涵蘊其結論。

零式判別法更為便捷。將三段論釋寫成「零式檢驗式」,再依據一些簡單的
程序,即可得知該三段論是否對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