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下學期
GEE111AC邏輯
一、課程資料:
上課時間:H1-2,另加一節導修討論
上課地點:馮景禧樓
任課教員:何秀煌(hhho@cuhk.edu.hk,內線 7136安排約見時間)
辦公室:馮景禧樓431A
助教:林康琪
課程網址:http://www.arts.cuhk.edu.hk/~hhho/gee111ac_01.htm
本課網頁於2001年4月16日補充修訂
二、授課進度:
日期 |
講課內容 |
討論主題 |
作業/備註 |
| 11/1 | 1.導言:語言.思考與邏輯 2.網絡教學介紹 |
討論實驗 (主題隨堂公佈) |
閱讀第一章*/ 試做指定習題 |
| 18/1 | 1.論證的對確性 2.語言.邏輯與討論 |
語言與思考 | (同上) |
| 25/1 | 春節假期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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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1.演繹法與歸納法 2.邏輯推理與知識的建立 |
閱讀第二章/ 試做指定習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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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 1.語言的功能 2.「認知」與「非認知」之間 3.小測驗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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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 | 1.記號行為與記號學 2.語用層次與詭局 |
演繹法和歸納法的日常應用 | 閱讀第三章/試做指定習題 |
| 22/2 | 1.意義和意義的理論 2.指謂和意含 3.小測驗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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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1.理解的精確性 2.界說 |
真假與對錯:對確論證和真確論證 | 閱讀第四章/試做指定習題 |
| 8/3 | 1.語言與經驗世界 2.期中小測驗註一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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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 | 1.邏輯方法與邏輯形式 2.邏輯與證立程序 |
理解和誤解之間 | 閱讀第五章/ 試做指定習題 |
| 22/3 | 1.句外分析與句內分析 2.真涵邏輯.真值表檢驗法 |
1.記號中的語用和語意區分 2.邏輯分析和語言分析 |
(同上) |
| 29/3 | 1.主賓分析的邏輯.三段論 2.小測驗註二 |
閱讀第六章/ 試做指定習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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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清明節假期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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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 | 1.范氏圖解法 2.複習 |
成長與回顧:課內小組討論內容之反思註四 | (同上) |
| 19/4 | 1.期末小測驗註三 2.課檢(10:0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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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本:何秀煌(1984)。《邏輯(上):邏輯的性質與邏輯的方法導論》,台北:東華書局。
註一:(2001-3-1宣佈)期中小測驗分兩卷。正卷與「額外題」卷。同學自己選擇其中一卷充當正卷,另一卷充當額外題卷。同學可選擇不答額外題。若選答額外題卷,答得好加分——學期總分:答不好,不扣分。自己加分不會因此影響他人之成績。(不會因為自己選答額外題的結果而「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他人不會因自己提升成績等級而降低成績等級。(參見「課後公佈」(一)。)
註二:(2001-3-27公佈)第一,起先我們提出「對確性」的界說時,那是針對一個個的「論證」立言的。我們標明在甚麼條件下,一個論證是對確的。可是現在我們使用「形式的方法」來建構邏輯系統。在這樣的「形式邏輯」�堙A我們所要研討的不再直接是一個個具有實質內容的論證之對確性問題。我們首先要探究的是一個個的論證形式,決定哪一個形式是個對確的論證形式。也就是說,使用形式邏輯去檢驗,我們旨在判定一個論證「形式」是否對確。這樣一來,形式邏輯怎樣給用來判定具有實質內容的論證,看看是否對確呢?試想:具有對確的形式,是否構成一個論證到底對確與否的充分而又必要條件?又:在形式邏輯的構作和應用中,(語句的)邏輯形式(邏輯的「空心句」)是個中心概念。如何判定一個語句到底具有怎樣的邏輯形式呢?第二,我們說,有些人直接把「真函邏輯」稱為「語句邏輯」或「命題邏輯」。這樣做是錯誤的——至少是不準確的。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種種不是真函的語句邏輯。在真函邏輯�堙A「真函連詞」是個中心概念。 註三:(2001-3-1宣佈)期末小測驗分兩卷。其安排與期中小測驗同。參見註一。
註四:(2001-3-20宣佈)學期將盡,我們曾在「課內小組討論」�堭敦Q多個主題。由於時間限制,同學經常無法盡言盡意。「成長與回顧」是設計來迴思以往討論過的內容,檢討那時所下的「結論」。同學在上課當日必須繳交一份討論題目,列出兩個自己希望在此「成長與回顧」的討論中,提議大家再思再想的主題。
三、參考書目:
下列書籍存放於新亞書院錢穆圖書館指定參考書專架: 1. Copi, I.M. and Cohen, C.(1994). Introduction
to Logic, 9th ed., New York: Macmillan. 2.Gamut,
L.T.E.(1991). Logic, Language, and Meaning, Vol. I,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3. 何秀煌(1988)。〈理論的構成與功能〉,收於《文化.哲學與方法》,台北:三民,頁83-頁85。 4.
何秀煌(1992)。〈邏輯與語言〉,收於《人性.記號與文明》,台北:三民,頁1-頁18。 5. 何秀煌(1996)。〈現代.現代性與現代化--語言、概念與意義〉,收於周英雄編,《現代與多元》,台北:三民,頁3-頁46。 6.
何秀煌譯(1992)。《符號邏輯導論》,台北:三民。(此書係下列(7)之中譯本) 7. Massey, G.J.(1970). Understanding Symbolic Logic,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8.
Salmon, Wesley C.(1984). Logic.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 Hall. 下列書籍存放於大學圖書館指定參考書專架: 1.
何秀煌(1984)。《邏輯(上):邏輯的性質與邏輯的方法導論》,台北:東華書局。(課本) 2. Copi, I.M. and Cohen, C.(1994). Introduction to Logic, 9th
ed., New York: Macmillan. 3.
Salmon, Wesley C.(1984). Logic.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 Hall.
四. 網絡資源
我們的日常語言�堙A除了真函連詞外,也遍佈著不是真函的連詞(非真函連詞)。試在漢語語彙中,找出一兩個非真函連詞的成例。又:真函邏輯能否應用來判定含有非真函連詞的論證的對確性?(參見「課後公佈(二)」。)
二、讀了邏輯,除了瞭解其基本概念,把握其形式方法之外,也應精進一般的思考和推理能力。試對下列論點加以反思與評論:
石室侍士施氏嗜獅,誓食十獅。氏時時適市視獅。十時,適十獅適市,是時,適施氏適市。氏視是十獅,恃矢勢,使是十獅逝世。氏拾是十獅屍,適石室。石室濕,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試食是十獅屍;食時,始識是十獅屍,實十石獅屍。試釋是事。
三、本課沒有「考試」之設,只進行「小測驗」,目的在於舒解同學的考試壓力。不過,考試帶來大壓力,小測驗可能引起小壓力。為了在學期之末,進一步舒解同學的壓力,我們已在課上宣佈,擬在網頁上宣佈一些供同學參考用的小測驗「額外題」。(如果同學讀了這些題目,反而增加了期末小測驗的壓力,則「誤用」了此一「課前宣佈」。)想想下列的問題:
(a) 並非有……是非——
(b) 凡……是——
(這時「……」和「——」都是「類種」變數或「集(合)」變數。)
我們已經說過:在中文�堙u數」未必指謂數目。即使一般我們說的「數學」,其研究對象也無需一定是數目。所以我們無需太過顧慮將'variable'譯成「變數」會引起弊端——不必為了這種顧慮而改譯為「變元」、「變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