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驗有義性」是什麼? 為什麼有這個問題?邏輯經驗論者所提出的意義判準是否成功?其故何在?
2.除了經驗有義性而外,有沒有「非經驗有義性或無義性」的問題存在?試討論之。
IV) 意義•用法•語文行為和語文規則:
1. 評論以用法嘗試「界定」意義的成就與影響。
2. 闡釋「不問意義,但問用法」這一宣言,並評論之。
3. 說明什麼是語文行為,什麼是語文規則。以此兩者來闡釋意義,有何好處?有何困難?
V) 必然真理:
1. 闡明記號學(語用學,語意學和語法學)與必然真理論的關聯。
2. 分析述句與綜合述句的劃分,是沒有根據的嗎?試論之。
VI) 語言•真際與存有論:
1. 論述語言與真際的相干性。
2. 討論建構「哲學文法」(「普遍文法」)的可能性。
3. 一個哲學理論可不可能完全不做任何存有論上的假定?何故?
VII) 其他問題:
1. 比較字義與句義,兩者是否同質?它們各自分別具有什麼重要性?
2. 論述語用學,語意學和語法學之間的關聯。
VIII) 閱讀期中論文的評改意見,詳細提出答覆與改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