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煌、王劍芬著。《異鄉偶書》,臺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六十年八月。

人生小語

何秀煌著


人生是一個矛盾的系統,交織著互不相容的希望、理想、感情和做法。往往在白天的喧囂�堙A我們似有目的地努力追求;可是到了夜深人靜,有了閒暇獨思沉想的當兒,我們又要疑惑於白日�堛漯憧堙C每一個人也許都曾經自問要怎麼樣過才算是一個最有意義的人生;或者曾肯切地自許過要使自己的生命最光彩、最豐富、最輝煌。然而在盲目的勞碌�堙A我們往往遺忘了終究的目的。有時好像覺得只要流汗,只要勞苦,人生就有了意義,生命就有了價值。於是盡心地工作,沒有怨言地去勞動。直到偶然間抬頭瞥見天邊一片浮雲悠然飄動,或是不經意地聽到枝頭上的小鳥快樂地宛囀輕唱,或者猛然發覺自己做了文化的奴隸,做了自己同類的工具時,我們才又驚醒過來,於是茫然地自問:人生的意義在那�堙H它的價值在那�堙H
我們每一個人都沒有經過自己的同意就被生來這個世界,被投落在一個特定的境遇之中。不管你自己喜歡不喜歡,贊同不贊同,你都得接受這一個生命的起點。有些人無因地生而富有,有些人無故地投落貧窮。有些生而承受代代相傳的偏見,有些生來就依臥在令人嚮慕的自由搖籃�堙F更有些人生而畸型、生而殘缺……。這一切的一切雖然不是必然的命運,可是卻在張眼之際就被決定。我們的生命是在這樣的被決定的境遇�媔}始的。
事實上,在生命的初期,我們也未曾發揮自由意志,未曾運用獨立抉擇。那時人生的方向大抵是由父母、師長以及社會潮流所決定。因此這些生命初期的年代�堞w─也許十年、也許二十年、也許一生──環境與周遭的人是一個決定人生的重要因素。有些人生於貧苦,但卻活得偉大;有些人生於富足,但卻淪於渺小;更有些人一生一世從未覺察生命的意義。他們哭哭啼啼地生來這個世界,忙忙碌碌地為衣食溫飽操勞,苦苦痛痛地挨過接踵而來的災難,無知無覺地在病弱�堸I亡。這樣的生命,好像那雜花野草似的,沒有意志,沒有計劃,沒有目的,沒有理想。只是在不可抗拒的自然境遇之間,生生滅滅而已。這樣的人生未曾有過生命的自我,只是群體現象的一個小點小滴。試想:在這種意義之下,多少人活過了一生,而卻未開始真正自我的生命?
真正的生命──也就是真正的自我──開始於在既定的境遇之下重新選擇,重新肯定,重新取捨,重新建立。生,也許非我所欲;但是必須父母生我,我才知所選擇。在我未被拋落這世界之前,宇宙之間無我,當然無處討問我的意志。因此「生來」是發揮我的自由意志的必要條件和先行條件。從這個觀點來看,父母生育子女,即使沒有功勞,也決無罪過。生來以後,繼續活下去,也許亦非我所欲,那麼毀滅自己歸於虛無是一件合理的事。這種基於生命的抉擇所做的自殺絕不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更沒有什麼不孝的含義在內。它只是自我意識的顯現,以及自由意志與獨立抉擇的發揚。如果說它還意味著一些什麼的話,最多只是父母與子女之間,功過相消而已。至於這樣的自殺是不是一種弱者的表現,那要看你基於什麼理由捨棄生命求取死亡而定。它可能基於懦弱,它也可能是一種哲奧。
選擇了生,選擇了繼續活下去之後,第一件屬於生命根底的事就是重新估量,重新評價,重新肯定與重新建立。在自我尚未顯現的生命初期,我們接受了許多沒經過察考的想法、主張與理論。這些像青苔似地漫生在我們生命的認知層�堙C我們必須對它加以估評,加以檢定,加以選擇與加以分辨,從而重新肯定自己,重新裁奪自己的想法與主張,重新建立自己的認知。
大抵說來,我們的行為是導源於我們的想法與主張的。因此人生的認知層次是實際行動層次的基礎。粗略地說,認知的全部內容就是一般所說的「知識」。人生認知層次的內容之改變與增減意含著整個生命內容的虧盈與消長。人是在慢慢成長與不斷成熟的過程之中,因此我們的認知層次也不斷地在改變。接著就有一個惑人的難題發生,就是如何「等同」某一個人,如何指認某人是某人。
一般我們用兩種方式來等同或指認一個人:相貌與姓名。不過這兩者不管單獨使用或會合使用,都是非常表面的。由於個人的生命內容不斷地變化,在人生的過程中不斷地有著逐漸的或突出的改變。舊時之我可能已於昨日死,新成之我或許正在今日生。我們能夠說十五歲之我與八十歲之我是同一個人嗎?
理論上我們可以用兩組不同的辦法來等同或指認某人是某人。第一組辦法是把人的一生看成一個單元。一個人從降生到死亡,雖然歷盡滄桑,都把它看成一個人。第二組辦法是設定某一個標準──比如以認知內容為準──來區分個人的單元。那麼一個同一個體的人生,可能是許許多多人生的聚合。一個同一個體所表現的生命,可能是無數個不同生命的連續。今日之我可能異於明日之我,年青之我可能不同於老叟之我。這兩組指認個人的辦法實行起來各有它不同的方便與困難。實行第一組辦法時,我們是假定一個人從降生到死亡,其間有一個接連不斷的生理延續。這一個假定雖然常常不被懷疑,可是並沒有一般想像中那麼樣的穩固基礎。我們知道人體的細胞在不斷的新陳代謝,各重種器官在生長、發育、壯大與衰亡的過程之中。即使像臉孔和指紋那樣可以用來做為指認依據的項目也不是必然無法改動的。那麼我們還有什麼更穩固的基礎可以用來做為憑據呢?不過假定生理的延續是一個很簡便的方法,而且在某一個限度之內它是可行而且可靠的。它最大的缺點在於只注意到生理上的延續,而忽略了其他方面的延續。比如認知方面就是。反過來看,第二組辦法正可以設法注意到前一組辦法沒有顧及的層面。比方它可以依據一個人對某一論點所持的理論來等同或指認一個人。可是這組辦法實行起來也有它自己的缺憾。比如不同的生理個體可能被等同為一個人,並且在某一個特定的時空�堙A同一個生理個體可能被指認為許許多多不同的人。甚至在不相連續的時空�堙A同一個生理個體或相異的生理個體可能有時被認為互異,後來又被等同起來。不僅如此,這組辦法還有一個短處,就是當生命的變化是一種量的漸進而不只是一種質的改變的時候,割切不同個個人是很難的。從法律的觀點著眼,很顯然地只有前一組指認個人的辦法才是合乎實際的;不過基於為生命而生命的觀點看,我們也許應該將兩組辦法交會使用。尤其應該注意從後者的觀點去瞭解一個人的生命,同情他的生命,所賞他的人生。
舉例來說,一個音樂家也許除了輝煌的音樂成就外,也表現了一些不合社會禮俗或社會道德的行為。這時我們必須提醒自己去欣賞他做為音樂家的那個人生。同情那份生命,熱愛那份生命。不要讓道德或禮俗的煙霧損傷他原有的光芒。同樣地一個人可能只在一生的某一個段落�媯o放光彩,其他的時日他可能顯得平平無奇,甚至有詬病之處。這時我們應該分段評論,分段欣賞。
前面說了,一個人認知的層次是生命活動的基礎。而一個人的認知內容往往可以簡縮歸約到較少數的基本原則。人們知識的長進往往表現於這些基本原則的精化。從上述第二組指認辦法看來,我們也可以採用這樣的基本原則做為標準來指認或等同一個人。一個人的行為可以看成根據其所持的基本原則而衍發的結果。因此我們可以把人生看成是建基於某些基本原則上的一個系統。
把人生看成一個系統,那麼指認不同的人生就是指認不同的系統。前述的兩組辦法都可以應用到系統的指認之上。我們可以把人生從小到老看成一個系統,也可以看成許許多多系統的聚合。把人的一生看成一個系統,那麼這一系統經常是矛盾的,這個自不待言。可以若把人的一生看成許許多多的系統的聚合呢?
一九三一年,二十五歲的奧國數學家格德爾(Kurt Godel)證明了一個劃時代的定理。他的定理的前一個論旨可以簡述如下:一個設理化的系統──比如羅素的「數學原理」中所展示的系統──對於「算術真理」這一性質而言,該系統如果不矛盾,則它不完全。
所謂設理化系統就是像一般在中學所學的歐氏幾何似的,由斷言某些語句做為設理(公理)出發,藉著某些規定的推論法則,進而證明其他稱為定理的語句的系統。一個這樣的系統如果能夠推演不出兩個互相矛盾的定理,那麼我們說這一個系統不矛盾;一個這樣的系統如果能夠推演出所有具備著某一性質的語句成為其定理,那麼我們說這一系統對於該性質而言是完全的。格德爾定理的第一部份也可以說成這樣:一個設理化系統,對於「算術真理」這一性質而言,它如果完全(包羅了所有具有算術真理這一性質的語句做為其定理),那麼這一系統就是矛盾的。
這一定理對於人生雖然無所證明,但卻或許有著啟示。如果我們把人生看成一個基於某些原則的系統,那麼無疑地,它是一種類似設理化系統的系統。假定我們能夠設法有效地標定什麼算是「人生真理」,那麼即使我們不能證明,或許也能直覺地體驗到:對於人生真理這一性質而言,人生這一系統如果不矛盾,則它不完全;如果它安全,則它矛盾。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假定我們要基於某些基本的原則來展現我們的人生活動,那麼:如果我們的基本原則不互相矛盾,則我們就不可能包羅所有的人生真理;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要想包羅所有的人生真理,則我們所依據的基本原則就互相矛盾。
如果格德爾定理在人生的領域中也成立的話,那麼我們可以自由選擇兩種一樣合理的人生:或是追求最豐富的人生真理而捨棄基本原則的不矛盾;或是緊守基本原則的不矛盾而捨棄一部份的人生真理。由此我們也可以斷言不矛盾並不是一種美德,矛盾並不是一種缺憾。同樣地,追求最高限度的人生真理與僅僅追求部份的人生真理並沒有道德上的高低之別。
在上述的兩類人生型模中,根據觀察,大多數的人都在追求前者,追求最豐滿的人生。不過他們常常不自覺地以為這樣的人生系統同時也是不矛盾的。這是一種錯誤,如果格德爾定理在人生領域中成立的話。(並且如果我們能夠有效地標定什麼是人生真理,而人們所追求的又是人生真理的話。)因此我們在一開頭就說人生是一個矛盾的系統。它的全意實在是:人生是一個矛盾的系統,假定我們所追求的是最高度、最豐滿的人生的話。
自從我們有意識地開始我們的人生以來,展現在面前的往往是一個無止境的世界。要如何計劃人生,如何建立自我,如何使人生豐富,使生命充實。這往往是一種藝術而不是一種固定的理論運用。因此當你有所直覺,有著靈感,有了領會,想對人生有所斷言,有所述說的時候,你常常發覺你所說出來的只不過是一些註腳,只不過是一片人生小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