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自由與中大英文系的發展

李行德 (英文系), 陳清僑 (英文系)

"Scholarship cannot flourish in an atmosphere of suspicion and distrust. Teachers and students must always remain free to inquire, to study and to evaluate, to gain new maturity and understanding; otherwise our civilization will stagnate and die." ---Earl Warren

“學術在猜疑和不信任的氣氛下無法蓬勃發展。教師和學生必須不斷要有 自由去探索、評估、增進認識、追求完善;否則我們的文明將會停滯枯萎。” ---- 爾耳•華倫

1. 學術自由原則

以上這句話,是前美國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華倫 (Earl Warren) 在一宗維護學術
自由的案件中的陳詞所說的,它一語道出學術自由的重要性。人們對世界的認識
不斷提高,全賴創新,全靠他們不斷用嶄新的角度去探索思考。新思維的萌芽,新
領域的出現,新學科的誕生,開始時往往偏離傳統規範,可能只是少數人的信念,
其價值常受到質疑。恰恰如此,大學提供了一個高度自由的討論、研究、和講學空
間,讓教師和學生能擺脫現實社會政治的干擾,在各個思想領域進行舒暢的、毫無
拘束的探索。一所大學,除非能提供開放自由的學術環境,否則它不會吸引及孕育
好的學者,也不可能在基礎研究方面達到真正的突破。

許多大學都確認以下幾條基本學術自由原則:(一) 教師在研究和發表研究成果方
面享有自由;(二) 教師在教室內可以自由講授與自己學科有關的題目;(三)教師
在校外以個人的公民身份發表言論,不得受校方任何審查或制裁。這三條原則,
在 1940 年美國大學教授協會關於學術自由和終身制的宣言�堶情A有很清晰的說
明。中國教育傳統�堙A也有同樣的精神。五四時期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先生,在
1919年「致公言報並答林琴南書」�媊蘊z辦學宗旨,提出對於學說“取兼容並包
主義”,無論何種學派,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就“悉聽其自由發展”
。對於教員,則“以學詣為主”,“其在校外之言動,悉聽自由,本校從不過問”
。

事實上,我們在中文大學,在一定程度上正享受著這些自由,這種自由空氣,是
進行獨立學術研究的必要條件,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說:“大學者,囊括大典、網
羅眾家之學府也”,“此思想自由之通則,大學之所以為大也。 ”我們相信中大
高層對學術上兼容並包的重要性一定有很深切的了解。

但是,在大學的局部,仍然存在肆意侵犯學術自由的情況。 我們想在這�堻蠷氻@
宗英文系違反學術自由原則的事件。 我們兩人是英文系老師,分別任教語言學和
文學,兩人都曾任系內行政職務,曾經是這兩個專業研究生課程的召集人
(postgraduate coordinator) ,95-97 年均為英文系執行委員會的成員,其
中一個95-96 年任英文研究學部主任。由於事件比較複雜,我們想先介紹一下英
文系過往的歷史,以便讀者能了解爭論的背景,然後會指出一些英文系干擾學術自
由的做法,以及爭端的基本內容。我們的看法不一定對,但畢竟反映了系內一些研
究活躍同事的觀點。我們認為,假如大學不正視這種壓制學術自由的做法,系�埵h
年來建立起來的比較研究,將會付諸流水。這些事件與中大學術發展有密切關係,
值得校園的關注。

2. 英文系的比較研究

中大英文系的學術教育目標一直是很明確的:英文系的主要任務,並不是英語能
力的培訓。英文系的目標,在於文學、語言學的學理探究,與英國文化協會之類
機構的目標當然大不一樣,重點不會只著眼英語能力的提高。鑑於英文系本身學
科有內在的發展目標,大學多年前就決定來一個分工,將英語教學小組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Unit) 從英文系分出去,後者主要任務,就是提高中大學
生的英語能力。英文系則著重透過西方文學與語言學的訓練,建立同學在英美文
學及英語結構和使用方面的基本認識。同時也希望通過學理方面的訓練,在良好
的語文基礎上培養批判的思辯能力。由於我們處在香港這樣一個多語言、多文化
的環境辦英文系,我們希望同學能對跨語言、跨文化現象鍊成敏銳的觸覺。這種
對語言文化的深一層了解,可能是同學在英文系接受教育的最大收獲,也符合他
們畢業後在社會上發展的需要。

一個學系容納超過一個學科,包容不同的研究方向,這是常見的事。中大英文系
粗略來說包括了兩個學科範圍,一個是英美語言文學研究,另一個是跨語言文化
的比較研究 (Comparative Studies) ,包括比較文學和語言學。英文系從八
十年代開始,研究發展重點正是跨文化、跨語言的比較研究,在文學方面的領域
有比較戲劇 (Comparative Drama)、比較詩學 (Comparative Poetics)、當
代小說、香港本土文化 (Hong Kong Cultural Studies);在語言學方面則包
括比較句法學、語義學(Comparative Syntax and Semantics)、語言習得
(Language Acquisition)、手語 (Sign Language)。

從事比較研究的同事,在人數上佔少數, 但是在研究方面稱得上是活躍的。 從
1991 至 1997 年,英文系共有九項研究項目獲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UGC)及
轄下研究資助局 (RGC) 的撥款,其中七項屬比較研究。有些如香港文化研究計劃
和本地兒童的母語和雙語語料庫 (Cantonese and Bilingual Child Language
Corpora) 計劃,算是比較大規模。這幾年英文系比較研究項目共得到約七百萬元
的研究撥款,由於這些研究項目的申請都經過本地和海外專家匿名評審,在一定程
度上說明比較研究的質量,得到同行的承認。

系�堣]有不少同事做純英美語言文學研究,但是他們的研究較為分散,應該說他們
所凝聚的研究力量不如比較研究顯著。研究生報考我們系,也必然注意到,比較研
究領域是我們的強項。我們過去十年的碩士博士論文,相當大一部份從中西比較的
角度來看中國文學、香港文學,英漢語言對比分析、英語和漢語的習得問題等,研
究純英美文學或英語結構的論文,可以說少之又少。

然而,就是在校方鼓勵老師多做學術研究,多申請校外研究經費的過去幾年,卻興
起了一種限制比較研究的思潮及作風。這種壓制學術自由的作風,大大的打擊了比
較研究同事的士氣,嚴重妨礙了比較研究在英文系的進行。

3. 壓制比較研究的種種方法

3.1 研究生論文的英語內容審查措施

系內對比較研究的壓制,方法之一是對所有研究生 (不管是做英美研究的或比較
研究的) 實行一種論文英語內容比例的審查措施。本來,對研究生訂立嚴格的要
求,謹慎審查他們的論文,以提高研究論文的質量,這是好事。 但應如何評估
研究論文的水準?我們想,碩士和博士論文,不管是英美研究或比較研究方面的
,主要衡量標準,應在於它們研究立論的慎密和論點的新穎。它們在專家眼中是
否被認為有創意?這些研究成果,能否在較好的國際會議上發表?能否引起同輩
專家的注意,能否被引用? 由於研究院主要任務,是探究深奧的學理、拓展人類
的理論知識,因此以上提到的質量標準,應該不具什麼爭議性。

但是英文系在講座教授倡導下所訂立的,卻是一個跟研究質量毫無關係的政策,
即所謂『英文文本』的政策 (English text policy),規定所有研究生論文,
一定需要有相當比例 (substantial proportion) 的英文原文素材。即是說,
文學方面的研究生論文,所用素材必須有相當比例是原文用英文撰寫的文本,按照
這個標準,英文系的文學論文,不能寫關於阿里士多德的美學,也不能比較左拉和
茅盾的寫實主義,更不能研究易卜生對中國現代戲劇的影響。英文系的語言學論文
,一定要有相當多的英文語料, 因此不能研究香港聾人手語,不能探討香港中英語
文混合使用現象 (code mixing),不能用喬姆斯基 (Chomsky) 的理論分析本地
方言,也不能探討中國地區洋涇濱語 (pidgin) 的特性。總之禁區重重,而主要的
籬笆是所謂的『英文文本』,比較研究必須是一種「以英語為基礎的比較研究」
("English-based comparative studies")。

這種『英文文本』要求,表面上看來很有道理,英文系研究生論文,內容必須強
調原始英文文本,對外行來說,這似乎是不用解釋的最自然的做法。 但是倘若想
深一層,並對照當今世界比較研究發展的潮流,就不難看出這種表面理所當然的
政策,其實矛盾謬誤重重,對學術自由構成威脅。

讓我們先用語言學的發展說明這點:兩種語言的對比研究 (例如英語和漢語),傳
統上採用不少均衡的模式,就某個語法特性觀察兩種語言的異同,比方說我們分
析被動句 (passive) 往往先看英語如何,然後將之與漢語比較,如英語相對於主
動句 "John broke the glass",有 "The glass was broken by John" 這
樣的被動句;漢語相對於主動句 “張三打破了瓶子”,所用的被動句是 “瓶子被
張三打破了”等。這種傳統的對比分析方法予人一種錯覺,以為對比研究必須有來
自兩種語言同等份量的材料。

但我們知道:對比本身不是探索的目標,對比只是一種分析手段,語言學研究的
主要目標,是找出人類語言的普遍規律 (language universals)。例如為什麼在
中英兩種語言�堿蛫鴭韞D動句“The glass costs ten dollars" (瓶子值十元)
,我們不能照樣葫蘆用 "*Ten dollars are cost by the glass" (*十元被瓶
子值) 這樣的被動句?換句話說,當代語言學的探索對很多語法現象已有初步的理
論假設,研究的目標跟自然科學的精神是一致的,就是將理論假設進一步印証,弄
得更精確,並加以推廣。

至於研究用的素材來源,基本取決於理論課題本身,而非簡單用一個英語材料百分比
所能概括的。比方說,我們分析中國沿海洋涇濱語 (China Coast pidgin),以了
解中英兩種語言接觸時所產生的混合體有何特點?我們如何能先驗地 (a priori) 判
斷,這種語言混合體必須有相當比例 (substantial proportion) 的英文材料? 
又如果我們研究香港雙語兒童的特點,小孩在不同階段用兩種語言的比例都有差異,是
否只研究那些英語用得較多的階段?

文學文化方面的比較研究,也是同樣的道理,一項關於報章連載小說的比較研究,當然
可以既分析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 也解讀三蘇或劉以鬯,但採用英文材料的多
寡,只能看論文的研究理論架構,而不可能用一個硬性指標去規定。從比較研究專業的
角度來看,一份用西方文化理論來探討陳寶珠或許冠傑等文化現象的論文,並不一定要
將陳寶珠跟西方某位具類似特點的女紅星 (例如 Judy Garland),或將許冠傑與 
Cliff Richard 來作對比。這種比較有何意義?從學理探索的角度考慮,有意思的中
心問題不一定是這些流行曲的歌詞或這些電影的劇本內容,而是什麼社會文化心理因素
讓這些人物變成文化偶像,促成一種特殊的通俗文化熱潮,而這種文化熱潮又是一種什
麼性質的社群參予現象?研究者通過對具體個案的分析,同時就文化理論的假設作進一
步的考察。當今比較文學、比較文化的模式,並不能簡約為對兩種文學或兩個文化的材
料作表層對比。

以上各例,說明所謂的「英文文本」政策落實到具體研究項目時,事實上是無法有
意義地執行的。比較研究已不再是表面現象的平行羅列,但「英文文本」政策背後
的假設正基於這種陳舊落後的觀念。許多比較研究項目,在同行專家眼中是毫無問
題的,但在英文系卻因一種缺乏學理基礎的「英文文本」政策而無法進行,這只能
說是漠視比較文學和語言學專業的內在學術規範,既壓制比較研究,也局限了英文
系固有的學科領域。事實上,要符合這樣一個『英文文本』規定,一點也不難,比
較研究理論當中,很少不涉及英語材料的,問題是為什麼要訂立一些沒有任何學理
根據的政策去限制比較文學、 文化研究、和語言學的空間?

何謂 「以英語為基礎的比較研究」 ("English-based Comparative Studies")? 
從專家角度來說,這種學術分類是不存在的。既沒有這樣的學術刊物,又沒有以此為題
的學術會議,既沒有聽說過有人開設過這種課程,也不曾讀過這個類別的教科書。設置
這種框框,來否定學生的合法的比較研究論文,實質上是否定了系內許多同事的研究範
圍。在研究院一級,很難說老師做的研究不需跟學生掛鉤,因為往往學生是因為某系老
師有獨特專長才報考該系的,而老師本身亦希望將學生的研究與自己的結合起來。英文
系不讓學生做一些在老師專業上完全被校內外專家認同的項目,是對老師的研究活動無
理設限,違反了上述第一條研究自由原則。

3.2 對研究生論文內容進行外行干預

中大英文系壓制比較研究的第二種表現,就是在學術評估上容許外行領導內行。系
內曾發生過這樣的情況:一份語言學的碩士論文計劃書,有關母語為英語的學員在
習得漢語時,他們如何放置狀語 (adverbial placement),如“慢慢地”、“在
床上”這樣的詞組。語言習得理論是想了解,一個學習語言的人 (不論是學母語或
學第二語),對所學習的「目標語」(target language) 有什麼假設。因此從研究
語言的共性和特性出發,以漢語為母語的人如何習得英語,和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如何
習得漢語,是同一個問題的兩面 (two sides of the same coin)。這個論文計
劃獲得語言學老師的批准。

但是講座教授卻不願接受語言學老師原來的決定,另外找了一位教文學的同事來評
估這份研究計劃。這位老師對論文涉及的語言習得範圍,談不上有任何專門認識。
我們認為,任何學者從他們的專業出發,當然有可能給予有益的意見作為參考,但
捨專家意見去聽取一位外行人士的武斷決定,無論如何都是難以令人接受的做法。
這只是一個比較突出的例子,從事語言理論研究的同事和研究生為了通過研究生論
文計劃,不知浪費了多少時間,來對抗這種無理的干擾。這些事情,我們多次向研
究院院長報告,他也給予同情的支持,但畢竟系內領導有相當大的權力,這種干擾
學術自由的做法,仍然持續。

尤有甚者,今年講座教授 (兼任系主任) 在系內進一步推行外行領導內行的組織措施
。新學期的系內委員會選舉,採取反常的程序,讓各同事自由決定自己屬哪個專業
,導致一個教文學及英文寫作的同事,根據此措施參加系內執行委員會 
(Executive Committee) 語言學席位的競選。這位同事雖有大一英文寫作的教學經
驗,但在系內未開設過任何語言學的課程,也不屬系內語言學學科委員會,他的研究
專業很清楚地是文學而非語言學。但由於講座教授這種渺視語言學專業性的措施,使
系內語言學同事的意見,在執行委員會上完全得不到反映。

這種外行充當內行、外行在學術上干擾內行的做法,危害匪淺。如果我們在教與學
上所作的決定,不尊重學科本身的專業性的話,我們的學術和教育質量將失去公信
力 (credibility) ,外界如果知道這種真相,會對我們的大學本科和研究生課程的
專業水準產生很大的質疑,我們的課程將失去吸引力,我們的學位日久將不會有任何
質量保証。

4. 壓制比較研究的依據

中文大學英文系一向鼓勵比較研究,這是我們系的重要特色,文學院、研究院及校
長一級都是很清楚的,在招聘、實任 (substantiation)、升等 (promotion) 方面
多年來都承認比較研究的貢獻,並給予不少支持。問題是為什麼這兩三年,比較研究受
到嚴重壓抑?

4.1  大學高層不滿英文系搞中文研究

根據講座教授的說法,是大學高層對他說,英文系內不應搞「中文研究」。這個講
法的真確性,我們無從証實。但是在這方面我們想指出,我們從事的是比較文學、
比較文化、和語言學研究。 做這種研究,並不需在每個論文題目上都加上類似「中
英比較」「英漢對比」等字眼。如上所述,一份碩士論文以「元雜劇的悲劇意義」
、「莫言小說的民族寓言與魔幻寫實」、或「從許冠傑流行曲看香港文化身份」為
題目,在比較文學和文化研究的專家來說,是不成問題的。如果我們承認英文系有
比較研究,它的具體做法只能由有關方面的專家去決定。 倘若認為校內專家不夠客
觀,就應聽取校外專家的意見,而非單靠外行領導的意見。從沒聽說一位文學專家
會對化學論文的合法性發表意見,為什麼非比較研究專業的老師或行政人員,可以
隨意對比較研究表示決定性的學術意見呢?

另一點應該指出的是,即使校方領導層個別有人持這種看法,這種意見並非基於周
詳的檢討,亦沒寫成任何系統性的文件。一種很有價值的研究方向,是否能讓一位
講座教授憑大學高層幾句非正式的對話就將它否定掉?

4.2 比較研究泛濫影響英文系的聲譽

二說英文系搞比較研究而涉及中文文本,影響系的競爭力和聲譽,系內學生英語水
準下降。

應當指出,英文系本科生 (undergraduates) 接觸比較研究是相當少的,老師上
課討論的絕大部份是英語材料,只有極少數的比較文學或語法對比等選修課屬例外。
至於研究生喜歡做比較研究的題目,並非因為他們的英語不行,害怕碰英文題目。而
是往往他們認為,比較研究對他們有更直接的意義 (relevance),他們能更好地發
揮本身的文化資源。做比較研究,需要閱讀大量英語材料,沒有扎實的英語基礎,根
本做不好比較研究。比較文學和語言學的訓練,只會令學生對英語和西方文化有更深
刻的認識,如何會削弱他們的英語能力?更何況研究院所關注的,並不是英語能力,
而是學理的訓練。

本校文學院本科生招生成績較好的是中文系和翻譯系,公開考試英語成績極佳的同學
,很多去了別的學系。為什麼沒有來英文系?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否因為我
們英文系整體上跟其他院校評比有所不如呢?

事實上,中大英文系在研究方面的表現不算弱,據我們所了解,在 93 年第一次研究
資助局的研究表現考核中,我們系在同類系別�堿膍s實力排名第一。 去年第二次考
核結果如何,大學高層應該有這方面的資料,我們相信排名還可以。比較研究怎麼會
降低了英文系的聲譽呢?

至於系內學生的英語水準,錄取名額多了,新生英文成績自然不能與以前暫取生時一
樣。但是本系並無對英文主修生的英語能力作過任何調查,如何能說現在的本系同學
畢業時英語水準不如從前,而且將這個現象歸咎於比較研究的活躍?這恐怕不是科學
的態度。

4.3 對納稅人的責任

限制比較研究發展,還用另一種理由,就是大學英文系對納稅人要有個交待,英文
系不好好搞英文,就意味著沒有履行這種社會責任,這是一個堂而皇之的原則,乍
聽之下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讓我們想深一層,一個學系辦得是否成功,要以這個學系的教育和研究目標來
衡量。我們系的英美語言文學及比較研究學者,都分別在他們的領域作出了原創性
的貢獻,跟世界上其他同輩學者一道,使這些學科的前沿往前推進。我們自問已很
負責任地盡了作為教育和研究工作者的責任,無愧於納稅人對我們的期望。

我們要求研究生能寫出水準之作;同樣地,我們除了希望本科生能達到良好的英語
能力之外,還希望他們有良好的思辯能力,對跨語言、跨文化現象有敏銳觀察。用
這種標準去衡量的話,英語能力只是一個基本的起點,離我們教育的目標遠得很。
假如我們研究生論文毫無新意,英文寫得多好又有什麼用?如果我們的本科畢業生
只會背誦筆記,對文學藝術毫無獨立分析及感受能力,英語即使說得多流利,我們
的教育也是失敗的,這才是更難向納稅人交待的更大的失職。 無論如何,責怪英文
系同事因搞比較研究太多而沒有盡到教學和研究上的職責,與事實不符。

5.  英文系應如何發展?

以上列舉了一些英文系壓制比較研究的事件,以及這種「淨化」英文系思潮的似是
而非的論調。我們對這些事情的分析是否合理,讀者自有判斷。

但是應當指出,系內已形成一種對比較研究的畏懼和不信任,形成一種近乎反知
 (anti-intellectual) 的態度。我們系曾經張貼過一份國際中國語言學會議的
海報,其中一位外籍同事看到了,竟然認為有損英文系形象,書面要求將這份海報
移走。每個系都有各個學術領域的會議通告,為何能容納一份關於日本文化的通告
而不能貼出一張關於本國文化的通知?搞純英美語言文學研究的人在我們系佔多數
,在人數上應該說已有很好的發展條件,為何對自己如此沒信心,稍微有一點中國
語言文化的東西在英文系存在都不容許?是否只有依靠壓制比較研究,才能促進純
英美語言文學研究的旺?

由於有些資深的比較研究同事最近幾年退休離任,造成比較研究人員的削弱,使得鼓
吹「淨化」英文系的人更能以他們人數上的優勢,在資源分配、老師的招聘、續任,
研究生的招考,研究生論文計劃的審核、系的發展策略各種方面,對比較研究進行無
理的限制和刁難。

中大英文系存在那麼嚴重的內部意見分歧,今後怎麼辦下去,是大學校長和文學院立
即要面對的問題。不管以後決定如何,我們想提出三點觀察,來澄清英文系與系內學
科內容之間的關係。

首先,一個學系的學科內容,並不單純可由它的名稱而望文生義。英文系搞英文研究
,物理系搞物理學,地理系做地理學的研究,這只是同義反復、沒有實質內容的推論
,就好像說因為我是 Mr X就做 Mr X 的活動。一個系的學術內容,只能由系內學科
的具體教研活動去決定,而非只看名稱。今天是知識爆炸時代,學科之間許多交錯,
學系與學科之間沒有一一對應的關係,有些如都市規劃 (urban planning) 這樣的
學系,裡面可以有經濟學、政治學、統計學各方面的人材。如果用間單的邏輯來看,經
濟學、政治學、統計學都不是都市規劃學,因此不能在都市規劃系發展,這明顯是一種
謬誤。

一個學系包括超過一個學科,例子多的是。比方說,在麻省理工學院 (MIT),語言學
與哲學一直放在一系,大腦科學 (Brain Science) 和認知科學處在一系,電腦科學
 (Computer Science) 和電機工程 (Electrical Engineering) 合成一系。在台
灣,語言學、西方文學和比較文學同設於外文系;在大陸,比較文學卻往往跟中國古典
文學、現代文學等放在一起,同歸中文系。學系的組成有很多因素,絕不能說英文系就
只有 English Studies 一個學科,因為事實上往往並非如此。如果不滿意,可以改
為「英文及比較研究系」(Dept of English & Comparative Studies),只要以有
利學術發展為出發點,總有許多解決的辦法。

第二,如果參考英美大學英文系的課程,就不難發現�媕Y有許多不那麼「純正」的內
容。舉美國杜克大學 (Duke) 的英文系為例,它在全美英文系的排名是很高的,開設的
課程包括「世界各地語言」,「符號學和文化」,「電影學」,「男同性、女同性、
雙性研究」,「群眾文化」,「從康德到黑格爾的美學理論」。這些課程都跟傳統的
英語研究無關,但卻是人家英文系所能容納的教學內容,它們恐怕都不能滿足中大英
文系所提出的「英文文本」要求。只要對照當今世上先進學府的做法,就不難發現中
大英文系現在的做法,是如何地抱殘守闋,如何地開時代的倒車?

第三,在內地和台灣高等學府的人文學系,它們比較研究的研究生論文都沒有這種限
制。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清華大學的外文系都尊重比較研究專家的自由,文學
方面研究台灣新作家,語言學方面研究南島語言,都不成問題,只要能做出成績出來
就行了。同樣地,在北京大學,比較文學設在中文系,他們研究比較文化,早在十年
前就已著力介紹文學及文化理論大師 Fredric Jameson 的學說,即使表面上與中文
扯不上直接關係,卻發揮了充份的學術自由。上海復旦大學英文系出了好些語言學論
文,從普通語言學理論的角度看漢語句法,也不成問題。為何其他華語社區大學的英
文系都能讓百家爭鳴,惟獨中文大學卻不能?

6. 中大是否要維護學術自由?

擺在大學高層決策者面前的,是兩個相關的問題。大學是否要繼續支持比較文學和語
言學的研究?大學是否積極鼓勵學術自由的風氣?要讓比較研究繼續發展,就不能對
英文系現時打擊比較研究的做法坐視不顧。

過去二十年,比較研究得以在中大英文系蓬勃發展,是因為學術自由受到保障,過去
的大學高層並沒有認為,在英文系進行比較研究有何不妥,而比較研究亦做出一定的
成績。整個八十年代,由於我們系取得一些美國教育基金 (嶺南基金、聯合董事會基
金) 的資助,許多內地比較文學和語言學者,曾到中大英文系訪問,我們在促進中國
學者與外地的學術交流方面,做了不少推動及橋樑的工作。

近年來,由於香港高等教育模式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將基礎研究放到很突出的地位,
而且 UGC 在撥款給各大學時,越來越多的比例取決於院校的研究表現,在這種新的形
勢底下,保証大學內部有一個學術自由環境,顯得更有必要。研究資助局 (RGC) 在評
審研究計劃時,純粹從學理出發,看它的研究價值、創意和可行性,也看研究者的著
作及經驗等。RGC 的主要考慮,是研究項目能否帶來新的知識,而絕對不會考慮研究
者來自何學系,或所謂英文系的「純潔性」,因為這是一個與學術研究毫無關連的問
題。

RGC 十分歡迎跨學科的研究。今天的學科縱橫交錯,有些領域很難認定只與某一個學
系有關。例如曾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西門教授 (Herbert Simon) 同時做了許多跟認
知科學 (cognitive science) 有關的研究。因發現 DNA 遺傳結構聞名於世的克里
克 (Francis Crick) 多年來研究人的大腦意識、視覺等問題。新的學說既然難以劃
清學科之間界線,實不宜將之任意局限。換句話說,RGC 的標準,要求創新,大學校
方要是鼓勵我們朝這目標發展,在行政架構上更需要打破陳規,讓學術發展有更大的自
由度。

目前的情況是,英文系比較研究同事所做的研究,RGC 認為值得鼓勵,也得到校方的
認可。這些研究者為大學及英文系帶來經費和資源,卻在系內得不到任何承認。過去
幾年,比較研究的同事多次獲得 RGC 研究經費,但在英文系系務會議上隻字不提,系
�媢� RGC研究項目,也沒有任何資源分配上的照顧。最引起我們不滿的地方,當然在
於英文系領導壓制學術自由。這種種做法,都與 RGC 鼓勵的方向有極大的衝突。

要建設一支研究隊伍,需要長期的經營努力,但要摧毀它卻很容易。英文系從事比較
研究的同人面對種種有違學理、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的做法,士氣大受打擊,感到意
興闌珊。我們過去一年多來,曾經就這些問題,不下十次向校方高層表達我們的不平
和憂慮。儘管他們表示同情,也提出了一些折衷的辦法,但是到目前為止情況未有具
體改善。他們也沒有看到,這種現象是一種外行干預內行、學術自由受到踐踏的情況
。

應當指出,以上所描述的壓制比較研究的措施,由於英美語言文學專業人數較多,往
往在有關委員會上獲多數票通過,表面有一定合法性。 然而由某學系八九位老師舉手
贊成的提案,同樣有可能侵犯學術自由。學術自由原則的提出,其中一個重要考慮正
是防止多數人的專制 (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這點在美國大學教授協會
關於學術自由的文獻�奡N有詳細的說明。

我們身受其害,感覺自然比較深刻,覺得如果這樣下去,沒有一個合理的空間給比較
研究,一種在殖民時代的最後二十年間尚能在中文大學蓬勃發展的學術研究,說不定
在新時代開始便將不明不白地在校園消沉。這樣的缺乏任何學理依據而干預學術自由
的作法,如果能夠成功,會造成很壞的先例。它將意味著我們大學的學科發展已經不
再尊重專業──中文大學不再是一個敢於維護學術自由的大學。這將會是何等令人失
望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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