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爭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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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 | 金文除用作人名外,用法有二:一,安靜,師訇簋:「民亡(無)不康靜」。二,鎮撫、平定,後世典籍多作「靖」,班簋:「三年靜東或(國)」,秦公簋:「鎮靜不廷,虔敬朕祀」。 「靜」金文或只寫作「青」,參見「青」。戰國至漢的簡帛書中,「靜」又通讀為「爭」,《上博楚竹書.緇衣》:「上好(仁),則下之為(仁)也靜(爭)先」。《馬王堆漢帛書.老子甲本》:「夫唯不靜,故无尤」,乙本及通行本皆作「爭」。 此外,「靜」同「竫」,「靜」字汗簡古文作「竫」,秦公鎛:「靜公」,《史記.秦本紀》作「竫公」。 《說文》:「靜,審也。从青爭聲。」段玉裁注:「安靜本字當从立部之竫。」 | ||||||||||||
瀞 | 金文只一見,表示美好,國差𦉜:「卑旨卑瀞」,意指使美使好(陳新)。石鼓文用作本義:「吾水既瀞,吾道既平。」表示水源清澈乾淨。 《說文》:「瀞,無垢薉也。从水靜聲。」段玉裁注:「此今之淨字也。古瀞今淨,是之謂古今字。古籍少見。《韵會》云:『楚辭收潦而水淸』。注作瀞。按今文𨕖本作百川靜。洪興祖本作百川淸。皆與黃氏所見異。古書多假淸爲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