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元 (主部件) 共 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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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從「」從一圓點或方框(部件以◎表示),象人形而突出頭部,本義是頭,引申為首位、首次、開始。
甲金文從「」從一圓點或方框(部件以◎表示),象人形而突出頭部,本義是頭,引申為首位、首次、開始。
甲金文象人頭的圓點或方框或簡省為一橫,古文字往往在一橫上再加一短橫為飾筆,發展為小篆、楷書的「」。「」、「」是一字之分化(林義光),參見「」。
有學者認為「」上的兩橫是古「」字,「」與「」合起來會人之上的腦袋之意(徐中舒),按「」字最象形的字形上部只有圓點,沒有兩橫,故此說所據並非「」字的初形。
甲骨文表示起始、首次,《合集》23390:「元卜」,即第一次占卜。又用作地名。
金文表示第一、開始,師酉簋:「元年」,即君主在位的第一年。又表示大,番生簋蓋:「元德」,即大德。《國語.吳語》:「敢忘天王之大德。」王孫鐘:「元鳴」,指鐘聲大鳴。又表示排行第一,晉公盆:「元女」,即長女。叔尸鐘:「乍(作)福元孫」,即造福長孫。多友鼎:「元士」,即「上士」,級別介乎大夫與下士之間。又由第一、首次引申有專門、專用之意,吳王夫差劍:「攻吳王夫差自乍(作)其元用」,表示吳王夫差鑄造給自己專用的劍(王文耀)。
甲金文「」未見用作本義,但是其本義保留在文獻中,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狄人歸其元」,表示狄人歸還他的頭。《孟子.滕文公下》:「勇士不忘喪其元」,表示勇士不會忘記喪失頭顱的時候。
《說文》:「元,始也。从一从兀。」段玉裁改為「从一,兀聲」。
」是「」的引伸義,今天「元首」表示一國之首,也是從「」表示頭的本義引申而來。
另參「」、「」。
甲骨文從「」,「」聲。疑「」的本義是胃,是「」的異體字,《集韻.緩韻》:「脘,《說文》:『胃府也』。或省。」
甲骨文用作職官名(姚孝遂),《合集》:「多朊臣」。
甲骨文從「」從「」,「」亦是聲符。「」象帽子,「」象人形而突出頭部,全字會人戴着帽子之意。本義是帽子。
甲骨文從「」從「」,「」亦是聲符。「」象帽子,「」象人形而突出頭部,全字會人戴着帽子之意。本義是帽子。戰國竹簡或不從「」而從「」,「」、「」古本一字(林義光)。小篆「」字從「」從「」從「」,「」本象手形,「」象帽子,象手拿帽子戴在人的頭上之形(林義光)。《孟子.滕文公上》:「『許子冠乎?』曰:『冠。』」
」的本義是帽子,形狀象帽子的東西也稱「」,如雞冠、花冠、樹冠。戴帽子也稱「」。古時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加冠是已成年的象徵。帽子覆蓋頭部,故「」又有覆蓋的意思,《文選.張衡〈東京賦〉》「冠南山」,薛綜注:「冠,覆也。」帽子戴在頭上,故「」又有高出之意,「冠軍」最初是指超越諸軍之上,後泛稱得第一者。《漢書.項籍傳》:「號卿子冠軍」,顏師古注:「冠軍,言其在諸軍之上。」
甲骨文用作人名,《合集》6947正:「令冠往洗。」表示命令冠前往洗。戰國竹簡用作本義,《郭店楚簡.唐虞之道》簡25-26:「古者聖人廿而冠」。
戰國秦簡「」字寫作「」,《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簡189:「甲乙夢被黑裘衣寇〈冠〉」。「」應是「」的誤字,表示帽子。
《說文》:「冠,絭也。所以絭髮,弁冕之總名也。从冂从元,元亦聲。冠有法制,从寸。」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冠以約束髮,故曰絭髮,引伸為凡覆蓋之偁。」徐鍇《說文解字繫傳》:「冠,取其在首,故從元,故謂冠為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