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六 (主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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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早期甲金文「」與「」同形,疑兩者古本一字。後假借作數詞,故加兩撇筆作為分化部件。
早期甲金文「」與「」同形,疑兩者古本一字。後假借作數詞,故加兩撇筆作為分化部件(參郭沫若、李孝定、丁山)。一說認為「」象一座棚舍之形,是「」的本字,後來才假借為數詞(劉興隆)。裘錫圭認為文字形成過程剛開始時,或會有少量流行的記號被吸收成文字,並指出「」可能是原始社會用來記數的記號,可備一說。
《說文》:「六,《易》之數,陰變於六,正於八。从入从八。凡六之屬皆从六。」按此處以《易》釋字,所解當非「」字本義。
甲骨文用作數詞,既可表示基數,《合集》32320:「𤉲(燎)六羊。」又可表示序數,《合集》7775:「今六月王入于商。」
金文亦用作數詞,表示基數,坪安君鼎:「六益半釿之冢(重)。」銘文中有「六𠂤」一詞,指西周時以宗周為中心的王朝軍隊,因處西土,或稱「西六𠂤」,傳世典籍作「六師」,禹鼎:「王迺命西六𠂤(師)、殷八𠂤(師)」。字又用作序數,亞魚鼎:「才(在)六月,隹(唯)王七祀翌日」,全句指在六月,王第七次祭祀的第二天。
戰國文字用作數詞,《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0-31:「質既受命,作為六類(律)六呂,辨為五音,以定男女之聖(聲)。」「六律六呂」即傳世文獻中的「十二律呂」。另,《清華簡二.繫年》簡34-35:「立六年,秦公率𠂤(師)与(與)惠公戰于倝(韓)。」
甲骨文「」表示教孩子雙手擺弄籌策計數,以學習數學,本義是學習。
甲骨文從「𦥑」(象雙手)從「」從「」,或不從「」而從「」聲。會雙手擺弄籌策計數或算卦,金文加從「」,因為學習和教育都與孩子有關 (沈培)。會教孩子學習數學之意。
自施者為教,自受者為學(季旭昇),古漢語往往施受同辭,如「」既可表示接受,也可表示授予。故「」、「」、「」可同時表示教授和學習知識。在「」右邊加上象教鞭的「」,是表示教授的「」字,「」、「」、「」形音義皆近,是同源詞,故林義光認為古「」、「」同字。參見「」。
一說「」字從「」從「」(房屋),象屋頂上搭有「千木」(交叉的木杆)的建築物,指代學舍。千木式建築方式仍殘存於日本的神社建築中,可見其屬於一種神聖的建築,古代貴族子弟要在這裏接受教育(白川靜)。按甲骨文記載在「大學」裏進行祭祀,可以為證。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用作本義,殷代已有大學,《屯南》60:「于大學尋」,「」是祭名,表示在大學舉行尋祭。先秦大學為教學和進行軍事訓練的重要場所。《詩.周頌.敬之》:「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
金文也用作本義,大盂鼎:「余唯即朕小學」《禮記.王制》:「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鄭玄注:「此小學、大學殷之制。」《大戴禮記.保傅》:「及太子少長,知好色,則入于小學。」盧辯注:「古者太子八歲入小學,十五歲入太學也。」又表示教授,靜簋:「王令靜𤔲射學宮,小子眔小臣眔尸(夷)僕學射。……靜學無愍,王易(賜)靜……」,表示王命令靜在學宮主持射箭練習,小子、小臣、夷僕學習射箭。靜教授射箭,沒有過失,得到周王的賞賜。「學宮」是古代王公貴族的學校,亦見於傳世文獻,《古列女傳.母儀傳.鄒孟軻母》:「復徙舍學宮之傍」。
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12:「成學」,表示完成學業。
漢簡通假為「」,表示感覺,《張家山漢簡.引書》:「學(覺)心腹及匈(胸)中有痛者,無(撫)之以手」。
《說文》:「斆,覺悟也。從教從冂。冂,尚矇也。臼聲。學,篆文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