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卩 (主部件) 共 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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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小篆「」從「」,「」聲,本義是配偶,後指妻子,再後來專指皇帝的姬妾,或太子和王侯的妻子。
甲骨文從「」從「」,或不從「」而從「」,象一男一女跪坐之形,有一對、配偶之義,是「」的古字(裘錫圭),本義是配偶。《說文》:「妃,匹也。从女,己聲。」
根據王鳳陽的研究,「」的本義是配偶,指夫妻雙方,無分男女。《左傳.桓公二年》:「嘉偶曰妃,怨偶曰仇。」古時男尊女卑,在男子求偶,女子嫁人的情況下,「」漸漸側重於女方了。《爾雅.釋詁》解釋「」為「合也」、「對也」、「媲也」,表示一對、匹配、配偶的意思。「」本無分尊卑,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妃本上下通稱,後人以為貴稱耳。」後來才把皇帝的正室稱為「」,姬妾中尊貴者稱為「」;又把太子、王侯的正妻稱為「」。杜牧〈過華清宮〉:「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妃子」指楊貴妃。
金文從「」,「」聲,用為女姓。金文「」、「」左右無別,亦有作上「」下「」之形。所以陳劍、季旭昇認為金文「」與後世「」是同形異字,金文「」表示女的姓氏,與後世解作王侯之妻的「」並非同字。後來才把「」指姓氏,「」指妻子。《說文》:「妀,女字也。从女,己聲。」
甲金文從「」從「」,象人跪(卩)於食器前就食之形,本義是就食,引申為接近。
」字的甲金文從「」從「」,象人跪(卩)於食器前就食之形,本義是就食。「」或「」都有接近、靠近之義,如《論語.子張》:「望之儼然,即之也溫」,邢昺疏:「就近之則顏色溫和。」再引申而又有時間上「立即」的意思。
」本隸作「」,省作「」,《說文》:「卽,即食也。从皀卪聲。」
卜辭用作本義,表示就食,如「夒眔上甲其即」,表示夒與上甲均來就饗(姚孝遂)。又用為祭名,如「其即父庚升」,表示設食邀神受享之祭(參溫少峰)。
金文用義較多,表示趨往、靠近,如競卣:「隹白屖父以成師即東,命伐南尸(夷)。」吳闓生:「即東,至東也。」與「」字義相關之例還有:「即井(刑)」(表示施以刑罰,如兮甲盤:「不用令(命),[鼎刂](則)即井(刑)。」)、「即立(位)」、「即令」(按授命與受命皆可言此,屬施受同辭)、「即事」(指往就其事)等。此外,「」又表示會合,如長甶盉:「穆王鄉(饗)豊(醴),即井(邢)白(伯)、大祝射。」記述穆王與諸侯合射之事。表示付與,曶鼎:「即曶田七田」,楊樹達:「即蓋今語交付之義。」又用作人名,如即簋:「定白(伯)入右即」。又因音近通作「」,中山王方壺:「夫古之聖王敄(務)在[目又](得)賢,其即(次)[目又](得)民。」
戰國以後,簡帛文字「」亦通作「」,如《郭店簡.老子丙》簡1:「大上下智(知)又(有)之,其即(次)新(親)譽之,其既〈即〉(次)愄(畏)之,其即(次)[予人](侮)之。」傳世本《老子》「」作「」。
」、「」於文獻中音近相通,作為聲符,更可互換,《說文》「」字古文作「」可證,參見「」。而「」、「」作為古文字部件多通用,故信陽楚簡「」從食從卩。
此外,「」、「」古音同屬精紐質韻,故亦見通用。參見「」,參見「」。
甲金文從「」從「」,「」象一跪坐人形,突出其眼睛,表示看見。
甲金文從「」從「」,「」象一跪坐人形,突出其眼睛,表示看見。
甲金文「」、「」有別,除了中山王方壺一字形為例外,分別在於「」字從「」從「」,人形作跪坐之勢;「」字從「」從「」,人形作站立之勢。郭店楚簡《老子丙》「視之不足見」的視、見正作此二形。參見「」。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看見、覲見,又讀為「」,表示奉獻祭品。金文也用作本義,表示看見、目睹,中山王壺:「則臣不忍見施(也)」,噩君啟車節:「不見其金節則政(征)。」表示朝見,麥方尊:「侯見于宗周」。用作助動詞,表示被動,沈子它簋:「見猒(厭)于公」,即沈子被公所厭足之意。
《說文》:「見,視也。从儿从目。凡見之屬皆从見。」段玉裁注:「析言之有視而不見者,聽而不聞者。渾言之則視與見,聞與聽一也。」
甲金文「」字從「」(夏商城牆多呈方形)從「」(跪坐之人),本義指人聚居的地方。
甲金文從囗從卩,「」象一跪坐之人,「」代表疆界,考古發掘夏商城郭多呈方形,可證(參徐中舒),故「」本義指人聚居的地方。《釋名.釋州國》:「邑,人聚會之稱也」。此外,古人重視國都,以「」為「」的代表。國名、都名往往相通。如商代盤庚遷都於殷後,商朝又名為「」。故「」通稱為「」,即暗指都邑。甲骨、金文屢稱大邑商、天邑商,意指商國。卜辭如「才(在)大邑商」(《合集》36530);金文如𣄰尊:「隹珷王既克大邑商。」《尚書.周書》:「惟臣附于大邑周。」甲骨文又用作人名。
金文用作氏族名、人名外,亦表示都邑,洹子孟姜壺:「其人民都邑」;又用作區域單位,齊鎛:「侯氏易(賜)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
戰國文字多用為地名。
《說文》:「邑,國也。从囗;先王之制,尊卑有大小,从卪。凡邑之屬皆从邑。」
戰國文字從「」,從「」,會人跽坐於地上之意。陳劍認為古代的「」即「」,「」應是「」的初文,「」和「」形音義關係皆密切,很可能本為一語一形之分化。「」的本義是跪坐。古人席地而坐,雙膝着席,臀部壓在腳上。
甲骨文象人坐於席上,或釋為「」,可備一說。(中島竦、李孝定)戰國文字從「」,從「」,會人跽坐於地上之意。陳劍認為古代的「」即「」,「」應是「」的初文,「」和「」形音義關係皆密切,很可能本為一語一形之分化。秦系文字從二「」,屬於繁化。後來「」形訛變,《說文》遂誤以為字從「」省。「」的本義是跪坐。古人席地而坐,雙膝着席,臀部壓在腳上。《說文》:「坐,止也。」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明日宴,飲酒,樂,宋公使昭子右坐,語相泣也。」《禮記.曲禮上》:「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孔穎達疏:「坐亦跪也。」
」也表示席位、座位,後寫作「」。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史記.項羽本紀》:「項王則受璧,置之坐上。」
」引申表示留守。如《左傳.桓公十二年》:「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杜預注:「坐,猶守也。」又如馬王堆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蘇秦獻書趙王章》第229行:「秦以強弩坐羊腸之道,則地去邯鄲百廿里。」
」又表示因……而獲罪。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十年,相國呂不韋坐嫪毐免。」意謂呂不韋因嫪毐而獲罪免職。《漢書.武帝紀》:「閏月,諸邑公主、陽石公主皆坐巫蠱死。」亦表示連坐,即因別人犯罪而被連帶受罰。如《韓非子.八說》:「明君之道,賤德義貴,下必坐上,決誠以參,聽無門戶,故智者不得詐欺。」
」表示對質。如《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晉人使與邾大夫坐。」杜預注:「坐,坐訟曲直。」又如《晏子春秋.內篇問下》:「言不相坐,行不相反。」
」表示因為、由於。如《樂府詩集.相和歌辭三.陌上桑》:「來歸相怒怨,但坐觀羅敷。」唐代杜牧〈山行〉:「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
」還用作副詞,表示自然而然。如《管子.輕重甲》:「北海之眾無得聚庸而煮鹽。若此,則鹽必坐長而十倍。」又表示徒然。如南朝梁江淹〈望荊山〉:「玉柱空掩露,金樽坐含霜。」又表示恰好。如唐代杜甫〈答楊梓州〉:「悶到房公池水頭,坐逢楊子鎮東州。」亦表示遂。如唐代柳宗元〈早梅〉:「寒英坐銷落,何用慰遠客?」
」字甲骨文從「」從「」,構形初義不明。金文從「」,「」聲,本義疑為高。
」字甲骨文從「」從「」,構形初義不明。金文從「」,「」聲,本義疑為高,《說文》:「卲,高也。从卪,召聲。」
金文從「」,「」聲,相當於後世典籍的「」字,𠫑羌鐘「」字從「」從「」從「」,可視為「」字變為「」字的過渡(郭沫若)。
甲骨文用作祭名,或祭所之名。金文表示彰明、顯揚,典籍作「」,𠫑羌鐘:「令(命)于晉公,卲(昭)于天子,用明則之于銘。」《左傳.定公四年》:「以昭周公之明德」。又用作周天子的稱號,典籍作「昭王」,牆盤:「宏魯卲(昭)王」。又表示明,「卲(昭)告」即明告,沈子它簋:「卲(昭)告朕吾考」。《尚書.湯誓》:「敢昭告于皇皇后帝」。
甲骨文從「」(跪坐人形)從帽形(以◎表示),象人頭戴冠冕之形(郭沫若、高鴻縉),是「」的初文。本義是帽子、冠冕,或戴帽子。後來表示免除、避免。
甲骨文從「」(跪坐人形)從帽形(以◎表示),象人頭戴冠冕之形(郭沫若、高鴻縉),是「」的初文。本義是帽子、冠冕,或戴帽子。後來表示免除、避免。金文不從「」而從「」,或從「」。
甲骨文用作人名,《屯南》4516:「免示廿」,表示免驗收了二十(塊龜甲)。金文用作姓氏,師閔鼎:「師閔乍(作)免白(伯)寶鼎」。《通志.氏族略》:「免氏,姬姓。《左傳》衛有免餘,衛公孫也。漢有免乙,為上郡太守。」又用作人名。
戰國竹簡通假作「」,表示勉力。《郭店楚簡.性自命出》簡25:「免(勉)女(如)也」,表示勉力的樣子。又表示免除,《郭店楚簡.六德》簡28:「袒免為宗族也,為朋友亦然。」「袒免」即袒衣免冠。古代喪禮中,凡五服以外的遠親,無喪服之制,唯脫上衣,露左臂,脫冠扎髮,用寬一寸布從頸下前部交於額上,又向後繞於髻,以示哀思(漢語大詞典)。《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51:「臨難見死,不取苟免。」表示臨當大難,將要死亡,不苟且免禍。
漢帛書通假為「」,《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第179行:「大器免(晚)成」,表示貴重的器物需要長時間才能製成,比喻人的才華往往到晚年才能成就。
甲金文「」會兩手抬起一個人之意,本義是捧奉、抬高。
甲金文「」從「」(象跪坐人形)從「」(象雙手),會兩手抬起一個人之意,本義是奉承、捧奉、抬高(許慎、孫海波、李孝定、沈培)。
小篆在人形下面又增「」旁為義符。抬高一人即承擔起其身體,故「」又有承受、擔起之義。而傳承、承繼之義是從承受、接受引申而來。
金文表示承受、擔任,小臣[言逨]簋:「白懋父承王令(命)」。《國語.齊語》:「余敢承天子之命」。令狐君壺:「承受屯(純)惪(德)」。《左傳.隱公八年》:「敢不承受君之明德。」梁十九年亡智鼎:「年萬不(丕)承」,表示萬年承受(君主的命令)。《詩.周頌.清廟》:「不顯不承」,即「丕顯丕承」。又通作「」,冬季的祭祀名,中山王圓壺:「承(蒸)祀」,《爾雅.釋詁》:「蒸,祭也。」
戰國竹簡也表示承受,《清華簡一.皇門》簡4:「王用能承天之魯命。」
《說文》:「承,奉也。受也。从手从卪从𠬞。」
甲金文从「」从「」,象一跪坐的人,而突顯其頭部。《說文》:「頁,頭也。」
甲金文象人之頭及身,以人身之小來襯托出其頭部,因此「」本義是頭部。「」與「」字的分別在於書寫時是否附帶畫出人身,因此兩字是異體字。參見「」。甲骨文「」字在人頭上或有頭髮,或省去髮形。西周金文卯𣪕蓋中「」字人首上有頭髮,戰國文字首上髮多訛為止形,小篆則省去人首上的頭髮。
」字甲骨文用作本義,如《合集》15684:「豕頁」,意思即豬的頭部。另如《合集》22215:「五子叩頁」,即指五個男孩叩頭的意思。
」字金文見於卯𣪕蓋:「卯拜手頁手。」其他金文多作「拜手䭫首」,傳世文獻如《尚書.周書.召誥》則作「拜手稽首」。「拜手稽首」是古代的跪拜禮,即叩頭至手,叩頭至地。「稽首」寫成「頁手」僅此一見,可能是省文,季旭昇則以為「」或是錯字。《說文》:「頁,頭也。从𦣻从儿。古文䭫首如此,凡頁之屬皆从頁。」
」與「」本為一字,音「」,其後「」字最遲在東漢變讀為「胡結切」。至於「」作為紙張的量詞,則是俗字,本作「」。參見「」。
甲金文從「」(象神主牌)從「」從「」(象向天張開口的跪坐人形) ,或從「」,象伸開雙手的跪坐人形,會巫祝跪於神主之前向天祝禱之意,本義是祝禱、祝告,又指主持祭祀的人,今日的廟宇中仍有「廟祝」。
甲金文從「」(象神主牌)從「」從「」(象向天張開口的跪坐人形) ,或從「」,象伸開雙手的跪坐人形,會巫祝跪於神主之前向天祝禱之意,本義是祝禱、祝告,又指主持祭祀的人,今日的廟宇中仍有「廟祝」。
甲骨文或不從「」,不從「」的「」字與「」字的區別在於「」的人形是跪坐的,「」的人形是站立的(姚孝遂)。或在「」上畫出「」和口液形,活現祝禱之念念有詞,多費口舌。金文後來把「」所從的跪坐人形(「」)直接寫作從站立人形的「」。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祝禱、祭禱,《合集》13926:「祝于母庚」,《合集》2570:「祝于母」,表示向母庚祝禱。此外,裘錫圭認為「」字除了以鬼神為對象外,還有以活人為對象的、意義近於「」的用例。《合集》20966:「八日庚午又(有)祝方曰:才(在)……」,「祝方曰」即告訴方。
金文表示祝禱,小盂鼎:「王各(格)廟,祝。」又表示主持祝禱的官,長甶盉:「即井白(伯)、大(太)祝射。」表示與井伯、太祝一起射箭。
戰國竹簡通假作「」,表示關係親密,感情深厚,《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16:「上下和且祝(篤)」,表示上下和諧,而且非常親密。簡33:「不親則不敬,不和則不篤,不義則不服。」 「不和則不篤」即「不和則不親」(沈培)。
《說文》:「祝,祭主贊詞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兌省。《易》曰:『兌爲口爲巫。』」段玉裁注:「此以三字㑹意。謂以人口交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