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山 (主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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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象山峰並立之形,本義是山。
」字甲骨文象山峰並立之形,與「」字易混。唯「」字多為平底,「」字多為弧底,學者一般也會依據卜辭文義具體分辨兩者,詳見「」。金文「」字兩側山峰已不明顯。戰國文字承襲金文,或加飾筆於字形中間的豎筆。
」字甲骨文用作本義,作山嶽解。如《合集》20271:「王陟山。」指王登上山崗。「」字甲骨也可用作山神,如《合集》30173:「其求雨于山。」亦可用作人名,如《合集》32967:「山甾王事。」「」是辦理的意思。
金文「」字疑用作本義,如啟尊即有「山谷」一詞。「」也引申為地名用字,有山之地可名為某山,如大克鼎:「易(賜)女(汝)田于寒山。」指賜給你在寒山的田地。另「」字金文也可作族氏名或人名。
《說文》:「山,宣也。宣气𢿱,生萬物,有石而高。象形。凡山之屬皆从山。」按「山,宣也」為聲訓,並非解釋「」字的本義。
甲骨文「」象重重疊疊的山嶺,本義是高大的山。
甲骨文「」象層巒疊嶂,山外有山之形(孫詒讓、屈萬里、李孝定),與《說文》「」的古文形近。「」是「」的異體字,本義是高大的山。《說文》:「嶽,東岱、南靃、西華、北恆、中泰室,王者之所以巡狩所至。从山、獄聲。𡶓(岳),古文象高形。」《玉篇.山部》:「岳,同嶽。」屈萬里又認為「」象山上有樹,樹外又有山峰之形。東漢魯峻碑「」字上部寫作從「」。
甲骨文用作本義,指山神,古人把高山、大川當作神祇。屈萬里認為卜辭的「」是太岳山,孫詒讓、彭裕商則認為是嵩山。詹鄞鑫則釋甲骨文此字為「」,認為是西岳華山。《合集》30419:「于岳求,又(有)大雨」,表示向山神求雨,有大雨。傳世文獻也有向山河求雨的記載,《晏子春秋.內諫上》:「齊大旱逾時,景公召群臣問曰:『天不雨久矣,民且有饑色,吾使人卜之,祟在高山廣水,寡人欲少賦斂以祠靈山,可乎?』」
」又用以尊稱妻子的父母一輩長者。「岳父」、「嶽父」指妻子的父親,又稱「泰山」。《醒世恒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錢青道:『若得岳父扶持,足感盛德。』」清顧張思《土風錄》卷十六:「妻父亦曰『岳父』,或稱曰『泰山』。」
「岳父」還稱為「外父」、「岳丈」、「嶽丈」,元黃溍《日損齋筆記.雜辨》:「俗呼人之婦翁曰嶽丈,曰泰山。」
妻子的娘家稱為「岳家」,清蒲松齡《聊齋志异.劉夫人》:「(慕生)喜曰:『吾同鄉也。岳家誰氏?』答曰:『無之。』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