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叀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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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皆從「」從「」。「」象紡輪形。「」字字象以手轉紡輪之形,以表轉動之義。徐中舒以為「」是「」的初文。
甲骨文用作侯伯名、貞人名及地名,金文用作氏族徽號及人名。
《說文》:「專,六寸簿也。从寸叀聲。一曰專,紡專。」
」字甲金文從「」,「」聲。本義是驛站所設的車馬(許慎),後引申有傳遞或傳記之義。
」字甲金文從「」,「」聲。本義是驛站所設的車馬(許慎),後引申有傳遞或傳記之義。《說文》:「傳,遽也。从人,專聲。」段玉裁注:「按傳者,如今之驛馬。驛必有舍,故曰傳舍。」傳世古籍「」亦有指驛站所設的車馬,《爾雅.釋言》:「馹、遽,傳也。」郭璞注:「皆傳車驛馬之名。」《周禮.秋官.行夫》:「行夫掌邦國傳遽之小事。」鄭玄注:「傳遽,若今時乘傳騎驛而使者也。」又《左傳.成公五年》:「晉侯以傳召伯宗。」杜預注:「傳,驛。」
金文「」字或從「」,聲符「」或省去「」形;或改「」為「」,詳參王命虎符字形。戰國文字亦有從「」,聲符「」下改從「」形。秦簡、漢帛書、《說文》小篆則從「」,「」聲,與甲骨文同。
甲骨文詞義不詳,疑用作本義,指驛車。《合集》8383:「傳丘。」《合集》9100:「傳以𥁑[白(伯)]」,可能指用傳車把𥁑伯送來(劉興隆、馬如森)。
金文「」用作本義,指驛車。散氏盤:「實余有散氏心賊,則鞭千罰千,傳棄之。」「有散氏心賊」為「有賊散氏心」之倒文,全句指我有傷害散氏的心,則鞭打我千次,罰我千金,以驛車流放我。又引申指傳舍、驛站,王命龍節:「王命:命傳賃(任)一檐(擔)飤之」,意謂王命:命令傳舍的官吏,並給持節者一擔食物。又用作人名,傳乍父戊尊:「傳乍(作)父戊寶尊彝。」
戰國竹簡「」指傳位,《郭店簡.唐虞之道》簡13-14:「禪而不傳」,指禪讓而不傳位予繼嗣。又「」指拘傳,《包山楚簡》簡120:「或殺下蔡人佘睪,小人命為棨以傳之。」全句指或者是他殺了下蔡人佘睪,在下請命發出文書以拘捕他。
傳世文獻中,「」從驛站所設的車馬引申出符信的意思,《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鄭玄注:「傳,如今移過所文書。」由此加以引申,「」便有了文字記錄、傳記之義,《孟子.梁惠王下》:「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另「」亦從驛站所設的車馬引申有傳達、傳送之義,《孟子.公孫丑上》:「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全句指德政的流行,比設立驛站而傳遞命令更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