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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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從「」,「」聲。或從二「」,偏旁單複無別。《說文》以為「」的本義是安靜、安寧。
甲金文從「」,「」聲。或從二「」,偏旁單複無別。
甲骨文用為動詞,如《合集》22317+22318:「癸卯卜,鼎(貞):雀宓[罒矢],亡𡆥(憂)。」「[罒矢]」是卜辭常見的國族名,「」或表示安定、安寧。(參裘錫圭)
金文疑用為國名。如小臣鼎:「唯十月事(使)于曾,宓白(伯)于成周。」(參《金文形義通解》)
《說文》以為「」的本義是安靜、安寧。《說文》:「宓,安也。从宀,必聲。」《淮南子.覽冥》:「道鬼神,登九天,朝帝於靈門,宓穆休於太祖之下。」高誘注:「宓,寧也;穆,和也;休,息也。」
甲骨文象有納柲的「管銎斧」或「柲帽」之形,是一種兵器。後來柲形與「」分離,可能是變形音化,以「」(「」的初文)作為「」的聲符。
甲骨文象有納柲的「管銎斧」或「柲帽」(參見下面的「其他圖片」)之形,是一種兵器。(李學勤、謝明文)商代晚期的金文與甲骨文同,後來柲形與「」分離。謝明文認為「」的脫落可能是變形音化,以「」(「」的初文)作為「」的聲符。「」的周圍或加上飾筆,「」形又演變為象「」形,為《說文》小篆所本。後來的人根據訛變的字體,又誤把疆域、國家之類的假借當作「」的本義或引申義,於是把「」附會成一個會意字,故《說文》云:「或,邦也。从囗从戈,以守一。一,地也。」
」在甲金文中多用為人名、國名或族名。如《合集》4268:「乙亥卜,永鼎(貞):令或來歸。」季老或盉:「季老或乍(作)文考大白(伯)□□。」
」也假借作副詞,訓為「」、「」。如《屯南》2991+620+2291「其或幼(?)盂田」,「」是和祭祀有關的動詞,全句意謂在盂地之農田再一次舉行幼祭。(謝明文)[妾子]𧊒壺:「或[目又](得)[户臣貝](賢)[左犬](佐)司馬賈。」
」還表示區域、疆域。如《輯佚》690+《合集》36182:「遇(?)夷方率伐東或。」表示遭逢夷方率兵攻伐東土。又如㝬鐘:「㝬其萬年,畯保四或。」黃金貴指出西周金文的「」都讀為「」。大西克也進一步認為春秋金文乃至郭店楚簡、楚帛書等資料中的「」、「」、「宀或」等都應讀為「」,表示地域、領域,而不是表示國家。如《上博竹書一.緇衣》簡7:「亖(四)或(域)川(順)之。」《郭店簡.緇衣》簡12作「四方[川心](順)之」。「四或」和「四方」都泛指天下。
甲骨文象古代兵器的柄,是「」的表意初文。
甲骨文象古代兵器的柄,是「」的表意初文。金文加上聲符「」,作「」,參見「」。後因「」被借用,又在「」的基礎上加上「」旁,寫作「」。(郭沫若、裘錫圭)
甲骨文讀為「」,表示鎮撫。如《合集》4283:「乎(呼)或往柲(毖)沚。」「」是國族名或地名,「毖沚」就是對沚人加以敕戒鎮撫的意思。又讀為「」,表示及、至、臨近。如《合集》23064「大事柲(比)酒」,意謂到酒祭時或臨近酒祭時舉行大規模祭祀。(參裘錫圭)
《說文》:「柲,欑也。从木,必聲。」古書中的例子如《左傳.昭公十二年》:「君王命剝圭以為鏚柲,敢請命。」杜預注:「鏚,斧也;柲,柄也。破圭玉以飾斧柄。」又如《周禮.考工記.廬人》:「廬人為廬器,戈柲六尺有六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