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方輿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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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 > 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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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方輿紀要》注釋
《禹貢》揚州之域。春秋、戰國皆為楚地。秦屬九江郡,漢因之(亦為揚州治。)三國吳為重鎮。晉屬淮南郡。永興初,分置曆陽郡。宋永初二年,兼置南豫州(時謂之西府。)齊因之。梁初亦為南豫州治,天監七年,仍為曆陽郡。北齊兼置和州(《北史》:天保四年,拔曆陽。六年齊、梁通和,因置和州),後周因之。隋初郡廢,大業初,復改州為曆陽郡。唐仍曰和州。天寶初又為曆陽郡。乾元初復故。五代屬於楊吳,後屬南唐。周顯德三年,取其地。宋仍曰和州(亦曰曆陽郡。)元曰和州路,尋復為州,隸廬州路。明初以州治曆陽縣省入。洪武三年改州為曆陽縣,隸廬州府,尋復為和州,直隸京師(編戶四十一里),領縣一。今仍曰和州
《讀史方輿紀要》方位
東北至揚州府三百二十里,東南渡江至太平府六十里,西南至廬州府無為州百五十里,西北至廬州府二百八十里,北至滁州百五十里。自州治至江寧府百三十里,至京師二千三百五十里
《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
北齊天保六年 (555) 置,治所在曆陽縣(即今安徽和縣)。《輿地紀勝》 卷48引 《元和志》:“北齊以兩國協和,故謂之和州。” 轄境相當今安徽和縣、含山等縣地。隋大業初改為曆陽郡。唐武德三年(620) 復為和州。天寶初又改為曆陽郡,幹元初復為和州。元至元十五年 (1278) 升為和州路。二十八年 (1291) 復降為和州。至正二十七年 (1367) 朱元璋廢曆陽縣入州。明洪武三年 (1370) 廢州為曆陽縣,尋復為和州直隸州。清屬安徽省。1912年廢,改置和縣
《讀史方輿紀要》下級地名
南直 > 和州 > 牛屯河巡司
南直 > 和州 > 裕溪巡司
南直 > 和州 > 浮沙河巡司
南直 > 和州 > 江淮巡司
南直 > 和州 > 含山縣
南直 > 和州 > 含山縣 > 瀋陽右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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