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爵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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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 | 甲骨文「爵」用作本義,指酒器,如《合集》24506:「其爵用。」另「爵」又可用作祭名,《合集》22184:「爵于祖丁」,即指對祖丁進行爵祭。「爵」又可用作人名和地名。 金文「爵」用作本義,指酒器,史獸鼎:「賜豕鼎一、爵一」,「爵」為所賜器物之一。 「爵」字從酒具禮器引申為爵位之「爵」,《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受爵」,「爵」用作爵位。戰國竹簡「雀」通假作「爵」,郭店竹簡〈緇衣〉簡28:「古(故)上不可以埶(褻)坓(刑)而輕雀(爵)」,全句指因此為政者不可過度依賴刑罰,也不可輕易予人爵位。《上博竹書一.緇衣》把「雀」字寫作從「斗」,「少」聲,同樣讀為「爵」(馮勝君)。 另傳世古書中「爵」可通假作「雀」,《孟子.離婁上》:「為叢敺爵者,鸇也。」朱熹集注:「爵,與雀同。」全句指替森林把鳥雀趕來的是吃鳥雀的鷂鷹(楊伯峻)。 | ||||||
灂 |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36851:「才(在)灂。」 傳世文獻多用作擬聲詞,象水聲或雨聲。《說文》:「灂,水小聲,從水,爵聲。」段玉裁注:「古書多瀺灂連文。瀺,士湛反。灂,士卓反。雙聲字。」宋玉〈高唐賦〉:「巨石溺溺之瀺灂兮」,五臣《文選》注引《埤蒼》:「瀺灂,水流聲貌。」司馬相如〈上林賦〉:「瀺灂霣隊。」李善注引《字林》:「瀺灂,小水聲也。」又有單用「灂」字,如郭璞〈江賦〉:「漰湱澩灂」,李善注:「漰湱澩灂,皆大波相激之聲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