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辰 (包括子部件) 共 4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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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 「辰」這種農具主要用來清除雜草和小灌木之類,要清除較大的樹木,還得靠斧、斤一類工具(裘錫圭)。「農」、「辱」字從「辰」,會手持農具除草之意,參見「農」、「辱」。 甲骨文用作地支及方國名,金文用作地支,又表示日時,宜侯夨簋:「隹(唯)四月辰在丁未」。又用作族氏名和人名。 《說文》:「辰,震也。三月,陽气動,靁電振,民農時也。物皆生,从乙、匕,象芒達;厂,聲也。辰,房星,天時也。从二,二,古文上字。凡辰之屬皆从辰。𠨷,古文辰。」 | |||||||||
娠 | 甲骨文辭殘,疑用作婦名,《合集》14070:「……娠其嘉。」古人以生男為「嘉」,生女為「不嘉」。 《說文》:「娠,女妊身動也。从女,辰聲。《春秋傳》曰:『后緡方娠。』一曰宮婢女隸謂之娠。」段玉裁注:「凡从辰之字皆有動意,震、振是也。妊而身動曰娠,別詞也。渾言之則妊娠不別。」傳世古書中有用作本義,指懷孕,《左傳.哀公元年》:「后緍方娠,逃出自竇,歸于有仍,生少康焉。」杜預注:「娠,懷身也。」 又《說文》另收一義,指「娠」可解為宮婢、奴婢。這種說法亦見於《方言》:「燕齊之閒養馬者謂之娠,官婢女廝謂之娠。」 | |||||||||
辱 |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除草,《屯南》125:「叀辱(耨)散,禽(擒)。」「散」表示芟除草木,全句意謂除草砍木,擒獲(野獸)。野獸藏身草莽林木之中,由於芟除草木而擒獲野獸,是很自然的(裘錫圭)。 金文或加從「言」為意符,指言語上的羞辱,泛指一切恥辱。䣄[貝殽]尹朁鼎:「以知卹[言辱]」,意謂知道憂懼恥辱。 戰國竹簡也表示恥辱,《郭店簡.老子甲》簡36:「古(故)智(知)足不辱」。《郭店簡.老子乙》簡5:「寵辱若纓(驚)」,表示得寵和受辱都使人驚慌。《上博竹書二.從政甲》簡6:「不共(恭)則亡(無)以敘(除)辱」,意謂不恭敬則無法免除恥辱。 白川靜認為「辱」字之所以有了恥辱、羞辱之義,似乎是因為「辱」通於「衄」。與值得尊重的物事相比,感到羞愧自慚,與高貴者相比,感到誠惶誠恐,謂「辱」。姑備一說。《說文》:「辱,恥也。从寸在辰下。失耕時於封畺,上戮之也。辰者,農之時也。故房星爲辰,田候也。」許慎則認為古代重視農業,失去耕種的時機,須按法度處罰,在封土上受到羞辱,所以本義是除草耕作的「辱」,引申來表示羞辱、恥辱。 | |||||||||
農 | 裘錫圭指出農業的「農」和表示除草的「耨」是一字分化,農耕之前,需要清除雜草林木,才能開墾土地,闢為農田,以事耕作。他又認為「辰」是象「斤」、「钁」一類農具,而非「蜃」。參見「辱」。 甲骨文表示開荒除草,《乙》8502:「蓐(農)芀方」。又用為地名。金文表示耕作,令鼎:「王大耤農于諆田」,表示周王在諆田舉行大藉田之禮。又用作人名。又指稼穡、農作物,牆盤:「農穡」。 戰國竹簡表示農耕,《上博竹書五.三德》簡15:「俯視地利,敄(務)農敬戒」。 「農」小篆作「䢉」,《說文》:「䢉,耕也。从䢅囟聲。𨑋,籒文䢉从林。𦦥,古文䢉。辳,亦古文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