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㣇 (主部件) 共 4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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朁 | 甲金文從二「㣇」從「口」,金文或於「口」中加一點為從「甘」。小篆訛變為從「曰」。「㣇」象野獸之形,「朁」字構形初義不明。 甲骨文讀作「憯」,表示憂患,《方言》:「憯,憂也。」金文用作人名外,讀作「僭」,表示擾亂,番生簋:「屏王立(位),虔夙夜尃(溥)求不朁德。」 《說文》:「朁,曾也。从曰兓聲。《詩》曰:『朁不畏明。』」 | ||||||||||
肆 | 卜辭「祭」字从手持肉帶汁液,與「肆」形近,亦肉祭也。(商承祚) 《說文》:「肆,極陳也,从長,隶聲。」甲、金文「㣇聿」通作「肆」,《說文》:「㣇聿,習也」,「肄,篆文㣇聿」。按㣇聿、肄、肆古通用,經籍作「肆」。 古籍「殺」、「祭」、「蔡」、「肆」相通,廣雅.釋詁》:「肆,殺也。」《詩.皇矣》:「是伐是肆。」《論語.憲問》:「肆諸市朝」,皇侃疏:「肆,殺而陳尸也。」「㣇」、「殺」古文、三體石經古文「蔡」字形同,且聲相近,故得通徦。(參沈兼士)「肆」本義為殺,又有獻陳、陳列之意,《周禮.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鄭注:「肆,陳骨體也」。參「延」。 甲骨用為祭名,金文意即恣縱、放肆,盂鼎:「率㣇聿(肆)于酉(酒)」,《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又用作人名、連詞和句首語氣詞,毛公鼎:「㣇聿(肆)皇天亡斁」,《詩.抑》:「肆皇天弗尚」,另參「聿」、「豸」。 過去「肆」字的構形有幾說:于省吾謂象手洗㣇畜毫毛之形,數點象水滴,金文多從巾,謂起初只以手刷洗,繼而用巾。康殷認為象用手治牲;徐中舒認為甲文「㣇聿」意為延也,有福祉綿長之意。 | ||||||||||
察 | 「察」多表示審察、明察。指對已知但卻知之不深、知之不詳的事物進行仔細、詳盡、反覆的觀測、考核,目的是弄清事物的方方面面和發展變化過程,把事物看得一清二楚。《論語.衛靈公》:「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列子》:「周諺有言:『察見淵魚者不祥,智料隱匿者有殃。』」(王鳳陽)。《大戴禮記.子張問入官》:「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意謂極清澈的水中沒有魚兒,過於明察的人沒有朋友。引申為清明爽快,宋玉〈高唐賦〉:「九竅通鬱精神察,延年益壽千萬歲。」 因金文以「㣇」為「蔡」,與「察」字所從相近,故知此為「察」字(郭沫若)。金文用為人名,弭弔簋:「王乎(呼)尹氏冊命師察」。「尹氏」是史官,「師」是軍事長官,意謂周王呼喚尹氏對師察進行冊命典禮。 戰國竹簡表示察覺,《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簡37:「戰死事不出(屈),論其後。有(又)後察不死,奪後爵,除伍人」,意謂在戰爭中死事不屈,應將爵授予其子。如後來察覺該人未死,應褫奪其子的爵位,並懲治其同伍的人。又表示明察,《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24-25貳:「不察所親,不察所親則怨數至。」意謂官吏處理檢察的職務時,不查察親戚朋友,則人民有怨。《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5壹:「微密韱(纖)察」,意謂細緻明察。 漢帛書也表示明察,《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71-172行:「明者固能察極,知人之所不能知」。 「察」古籍與「蔡」、「殺」通,《古書疑義舉例》:「察者,蔡之假字」,《說文通訓定聲》:「察,假借為殺」,參「蔡」、「殺」。 | ||||||||||
豳 |
| 金文用作國名、地名,豳王鬲:「豳王乍(作)姜氏齊(𪔉)。」又用作人名,頊豳盨:「頊豳乍(作)旅盨。」《說文》記載「豳」在「右扶風美陽」,段玉裁更正「美陽」為「栒邑」,即今陝西省旬邑縣西南,而豳王鬲正正在陝西出土,可見金文從「㣈」從「火」之字應直接釋為「豳」。 「豳」字金文舊釋為「燹」,其實金文並不從「豩」,所以不是「燹」字(林澐、董蓮池、陳英傑)。 「豳」又與「邠」同,《說文解字注》:「蓋古地名作邠,山名作豳,而地名因於山名,同音通用。」《玉篇.豕部》:「豳,古文邠字。」參「邠」、「豩」。 《說文》:「邠,周太王國,在右扶風美陽。从邑,分聲。豳,美陽亭卽豳也。民俗以夜市有豳山,从山,从豩。闕。」 在西周史上,公劉由邰遷都於豳,《詩.大雅.公劉》:「豳居允荒,篤公劉,于豳斯館。」古公亶父由豳遷都於岐山之南。 一說「豳」是周人先祖公劉放牧之地,故從「山」,「豩」是豩亂奔解,故豳地之民族多以豬為圖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