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余 (主部件) 共 3 字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上一頁 | 下一頁1 - 3
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古人搭建的簡易茅屋之形,「」是「」的初文,本義是房舍。後借用來第一人稱代詞。
甲金文象古人搭建的簡易茅屋之形,「」是「」的初文,本義是房舍。後借用來第一人稱代詞。
甲金文用作第一人稱代詞,《合集》36181:「余一人」,即我一人。毛公鼎:「余一人才(在)立(位)」,即我一人在位。叔尸鐘:「左(佐)右(佑)余一人」,表示輔助我一人。又假借為「」、「」,牧簋:「舍[馬]四匹」,表示給予四匹馬。
戰國竹簡也用作第一人稱代詞,《清華簡一.金縢》簡11-12:「王把書以泣,曰:『昔公堇(勤)勞王家,隹(惟)余沈(沖)人亦弗及。』」指周成王開啟金縢之匱,持書哭泣,訴說以前周公勤勞政事,我這個小孩望塵莫及。又假借作「」,表示多餘的,《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29:「民又(有)余(餘)飤(食)」,意謂人民有餘糧。
《說文》:「余,語之舒也。从八,舍省聲。𠎳,二余也。讀與余同。」
甲金文從「」,「」聲,本義為地名。篆文與甲金文同形,本義為水名。
甲金文從「」,「」聲,本義為地名。篆文與甲金文同形,本義為水名。《說文》:「涂水,出益州牧靡南山,西北入澠。從水,余聲。」即今雲南省之牛欄江。
卜辭用作地名,如《續》215:「在涂」,又如《合集》28012:「涂人」,即涂地的人。
金文用作地名,如徐[貝殽]尹皆鼎:「涂俗」,即涂地的風俗。
簡帛文字通作「」,即糯米,見於《信陽長臺關遺策二》014(參湯餘惠),又通作「」,如《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133:「以清煮膠,以涂(塗)之」,意謂用去滓的醴酒熬煮,使水分蒸發而變稠,用來塗抹;一說指用除去酒糟的醴酒煮白膠或阿膠,用來塗抹,姑備二說。
從「」,「」聲,本義為木名,指楸樹。
甲骨文從「」,「」聲。《玉篇》:「梌,刺木也」,《廣韻》:「音徒,木名」,《類篇》:「楸也」。
」甲骨文用作地名,如《英國所藏甲骨集》2547:「王田于梌」,「」表示狩獵,全句意謂王在梌這個地方打獵;亦用作人名,如《合集》28945:「从(從)梌」,「」表示隨同;還通作動詞「」,表示變化,如《合集》17330:「其有梌(渝),亡(無)匄(害)」,「」表示災害,全句意謂有變化,無災害。
金文「」用作地名,如四祀𠨘其卣:「王才(在)梌」。
戰國竹簡「」通作「」,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吏》:「梌山」,文獻通作「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