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乂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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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 | 從割草除草引申,「乂」可泛指治理,又引申指安定,如「乂安」、「乂寧」指太平、安寧,治國安民是有才能的表現,由此引申可指才德過人的人,如「俊乂」(又作「俊艾」)。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10969:「王狩于乂」,意謂商王在乂地狩獵。又用作用牲法,是一種宰殺祭牲的方法,《合集》32103:「其乂大乙」,「大乙」即「太乙」,指殷先王成湯,意謂用宰割的方法處理祭牲來祭祀太乙。金文用作族氏名,子乂觚:「子乂」。 | ||||
凶 | 甲骨文表示不吉利,《合集》5691:「貞:凶」。 戰國竹簡表示不吉利、災禍,《上博竹書五.三德》簡14:「是奉(逢)凶」,意謂遇上禍殃。《上博竹書三.周易》簡38:「又(有)凶」。《上博竹書五.三德》簡4:「必禺(遇)凶央(殃)」《上博竹書五.三德》簡9:「乃無凶災」。 漢印也表示災禍,《漢印文字徵》7.13:「除凶去央(殃)」。 「凶」表示各種災禍,多與自然或宗教有關,如「凶年」、「凶歲」指五穀不收的災荒之年;「凶饉」指饑饉;「凶祥」指不吉之兆;「凶命」指惡運;「凶地」指不吉之地;「凶日」指不吉之日等。後來指人的暴行,是「凶」的引申義。 「兇」是「凶」的同源分化字,它分擔了「凶」字的人事部分。「兇」不用於災禍、年成、壽命、徵兆之類,只用於形容兇惡的人或個性,以及兇惡的事;如「凶狠狠」、「兇首」、「兇器」等。「凶」、「兇」分化之後,由於人們表示兇惡義時,仍常常用「凶」,使「凶」、「兇」在兇惡義上重疊,故簡化字將二字歸併為「凶」(王鳳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