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奴 (主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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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象雙手在身後交疊,表示地位低下的奴隸。後加從「」(驅使奴隸的手)。本義是奴隸、奴僕。
甲骨文「」象雙手在身後交疊、反翦,表示地位低下的奴隸。後加從「」,代表驅使奴隸的手。本義是奴隸、奴僕。金文改為從「」,古代奴婢多用女子,所以從「」,「」也起聲旁作用(沈培)。甲骨文「」字和「」字的區別是:「」字象女人雙手交疊於胸前,「」字奴僕雙手交疊於背後(于省吾)。甲骨文「」字從「」為意符,表示訊問奴隸、俘虜。參見「」。
《說文》:「奴,奴、婢,皆古之辠人也。《周禮》曰:『其奴,男子入于辠隸,女子入于舂藁。』从女从又。㚢,古文奴从人。」
甲金文用作人名、地名。金文習見「咎奴」一地名,如四年咎奴蓸令戈:「咎奴」。「咎奴」《漢書.地理志》作「高奴」,戰國時屬於魏國,在今陝西省延安市東北。
戰國竹簡通假為「」,表示如同,《郭店簡.老子甲》簡8-9:「夜(豫)乎奴(如)冬涉川,猷(猶)乎丌(其)奴(如)愄(畏)田鄰。」意謂猶豫如冬天過河,躊躇如害怕周邊的鄰國(劉釗)。《上博竹書四.多薪》簡2:「多人多人,莫奴(如)兄[弟]。」意謂在多人之中,沒有比兄弟更親近的(季旭昇)。
」字象兩手奉獻犧牲(人牲或雞、鳥)之形,青銅器中有鳥形器,故引申為宗廟常用之器的通稱,再引申為常理、常道。
」甲骨文有兩種字形,第一種從「」從「」,「」象兩手被反縛於身後的奴隸(古文字凡反縛人形皆象俘虜或奴隸,「」字即象審訊俘虜),「」象雙手,有進獻之意。全字象雙手捧奉俘虜獻祭之形。第二種字形上疑從「」,下從「」從「」,象雙手捧鳥,以祭鬼神,從「」或與卜筮有關。
金文也有兩種字形,第一種上承甲骨文,從「」,從反縛人形,手部加從「」,象有繩索綑綁雙手,頂部沒有人頭,卻加上一把有勾刃的刑具,旁邊數點象鮮血之形(詹鄞鑫)。人身下或從鳥足之形。注意金文反縛人形是從甲骨文「」字演變而來,與金文「」字(從「」而不從反縛人形)字形已有分別。第二種字從「」從「𢆶」從「」,與《說文》古文形近。
」字甲骨文用作祭名,從字形來看即是獻牲之祭,所獻有人牲和禽鳥之別,後因青銅器以禽鳥為造形取象,金文用作青銅祭器的泛稱,如「寶彝」、「尊彝」、「宗彝」,夨令方尊:「用乍(作)父丁寶尊彝。」表示用作祭祀父丁的常器。《左傳.襄公十九年》:「取其所得以作彝器」,杜預注:「彝,常也,謂鐘鼎為宗廟之常器。」可見「」,由祭名引申指宗廟常用的青銅器(參徐中舒),再引申有常理法度之意。班簋:「隹(惟)民亡[𢓊口]才(在)彝」,意思是不順於常道(李學勤),《詩.大雅.烝民》:「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毛亨《傳》:「彝,常。」又《尚書.洪範》:「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敍」,意謂上天遂賜給大禹大法九種,俾常理得以維繫。
「彝族」原稱「夷族」,即古史所載的「西南夷」,是中國少數民族之一,分布於四川、雲南、貴州、廣西四省。不同地區有「諾蘇」、「納蘇」、「羅武」、「米撒潑」、「撒尼」、「阿西」等不同自稱。從事農業、畜牧業。彝族人民喜愛跳舞,著名的中國音樂「彝族舞曲」便以優美旋律描繪了彝族人歌舞的歡樂情景。
「彝文」與漢字形近,但不是漢字,而是模仿漢字所造的文字,其中不乏象形、指事文字。彝族方言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部分不同地區的彝語不能相互溝通,詞匯也有不同,雖然語法結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