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缶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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缶 | 一說「缶」是「匋」的簡省(金文形義通解),象持杵製作陶器之形,姑備一說。 「缶」是容器,用以盛水或酒,流行于春秋戰國。甲骨文用作方國名和人名。金文用作本義。蔡侯朱缶:「蔡侯朱之缶」。《爾雅.釋器》:「盎謂之缶。」又用作人名,小臣缶鼎:「王易(賜)小臣缶湡責(積)五年」,「小臣」是職官名,「缶」是人名,「湡」是地名,「責」讀作「積」,指貢物,如禾米薪芻之類(參李學勤)。意思是說王賜予小臣缶五年的湡地的禾米。商代金文中的「小臣缶」亦見於甲骨文。又通假為「寶」,京姜鬲:「其永缶(寶)用」。 從「午」聲之「缶」與金文「寶」字所從相同,參見「寶」。 | |||||
㯱 | 金文從「束」,「缶」聲。用作人名和地名。又用作本義,表示囊袋,毛公鼎:「母(毋)敢龏㯱,龏㯱迺侮鰥寡。」「龏㯱」即「共㯱」(吳大澂),是說不敢奪取人民的財富以充實一己的私囊,這樣做便是欺侮孤寡的人。 《說文》:「㯱,囊張大皃。从㯻省,匋省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