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 普
缶
121
0
(6)
缶
繁 簡 港 單讀音字
繁簡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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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F-8 E7 BC B6
大五碼 A6CE 
倉頡碼 人十山 
Matthews 1905 
漢語大字典 (一版)2935;(二版)3131  
康熙字典 872 
Unicode U+7F36
GB2312 8330 
四角號碼 8077.2 
頻序 A/B 6460  5019 
頻次 A/B 2  1 
普通話 fu  gun    
小篆
字例: 1/1
金文
字例: 11/16
(部件樹)
甲骨
字例: 1/2
(部件樹)
簡帛文字
字例: 7/7
其他
字例: 6/6
《說文》 解釋 部居 相關異體
缶 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鼓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方九切〕 (109 / 104) 缶
《廣韻》 頁碼 反切 註解
缶 323 方久
中
古
音
聲母 清濁 部位 聲調 韻攝 韻目 開合 等第
非 全清 唇 上 流 尤/有 開 三
形義通解
 略說: 甲金文象器皿之形,上象蓋子,本義是缶。
19 字

 詳解: 甲金文象器皿之形,上象蓋子,本義是缶。《說文》:「缶,瓦器所以盛酒𤖅。秦人鼓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

  一說「缶」是「匋」的簡省(金文形義通解),象持杵製作陶器之形,姑備一說。

  「缶」是容器,用以盛水或酒,流行于春秋戰國。甲骨文用作方國名和人名。金文用作本義。蔡侯朱缶:「蔡侯朱之缶」。《爾雅.釋器》:「盎謂之缶。」又用作人名,小臣缶鼎:「王易(賜)小臣缶湡責(積)五年」,「小臣」是職官名,「缶」是人名,「湡」是地名,「責」讀作「積」,指貢物,如禾米薪芻之類(參李學勤)。意思是說王賜予小臣缶五年的湡地的禾米。商代金文中的「小臣缶」亦見於甲骨文。又通假為「寶」,京姜鬲:「其永缶(寶)用」。

  從「午」聲之「缶」與金文「寶」字所從相同,參見「寶」。
331 字


相關漢字: 匋,湡,責,積,寶,午
粵語音節 & 根據 同音字 詞例(解釋) / 備註

黃p11 周p132
擊缶,二缶鐘惑
李p115 何p75
HKLS 人文 同聲同韻 同韻同調 同聲同調 盛酒器皿;古時一種一種瓦製的敲擊樂器;二一四部首之一
其他方言讀音
本字庫於「缶」字下錄有4個方言點的讀音 詳細資料
成語彙輯
二缶鐘惑, 黃鐘瓦缶, 拊缶烏烏, 烏烏拊缶, 烏烏擊缶… (5/15) 詳細資料
詞類 英文意義
n. an earthen jar with a big belly and a small mouth; an earthware for sucking water; fou, a clay musical instrument; a pottery; an earthenw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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