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雞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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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字從「」從「」或從「」,其喙多張開向上(與「」區別明顯,參見「」),本義是雀鳥鳴叫。
甲骨文「」字從「」從「」或從「」,其喙多張開向上(與「」區別明顯,參見「」),本義是雀鳥鳴叫。
甲骨文多作「」之象形(羅振玉、商承祚),這一點在那些有冠的字形尤其顯著,而有冠的又常有三劃長尾,整體形狀象公雞仰首張喙鳴叫之形。羅振玉認為「雞司晨…。應時而鳴。引申而為凡鳥之鳴。」羅、商之說可參。甲骨文亦有字形不從「」而從「」。若鳴字初義為雞鳴,鳥鳴為引申義,那麼從「」或從「」則可通。
商代金文承甲骨中「」鳴之字形(見鳴觶)。周金文基本上承甲骨之形構,從口從鳥形,而鳥形皆仰首張喙作鳴叫狀。一說周金文所從實即「」(金文形義通解),可參。
卜辭用為人名(姚孝遂)。金文除用作氏族徽號(見鳴觶)外,亦用為聲響,特指鐘聲,如王孫遺者鐘︰「元鳴孔諻。」
《說文》:「鳴,鳥聲也。從鳥從口。」
象雞形,甲骨文刻意強調雞冠與張開的喙,後因字形易與其他鳥類相混,故加「」作聲符。本義為雞。
象雞形,甲骨文刻意強調雞冠與張開的喙,後因字形易與其他鳥類相混,故加「」作聲符。本義為雞。「」在加上聲符以後,不再單靠象形的部分來表意,因此象雞形的部分就類化為「」。戰國文字齊系、楚系字形均從「」,秦文字以下才改從「」(季旭昇)。《說文》:「雞,知時畜也。从隹,奚聲。鷄,籒文雞,从鳥。」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37363:「田雞,往來亡(無)災。」全句指到雞地田獵,往來都沒有災禍。
戰國竹簡、秦簡、漢帛書均用作本義,指雞隻。《睡虎地秦簡.編年記》簡45:「十二月甲午雞鳴時,喜產。」《馬王堆帛書.雜療方》第43行:「毀雞卵,注汁酒中,撓,飲之。」另,「」可通假為「谿」,指溪谷,《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第65行:「知亓(其)雄,守其雌,為天下雞(谿)。」《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作「」,傅奕本作「谿」。全句指深知雄強,卻安於雌柔,作為天下的川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