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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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從「」(跛腳人形)從「」(鋸形),或從「」,象用鋸或以手持鋸斷去人的一足之形。(胡厚宣、季旭昇)本義是砍掉腳的酷刑,即刖刑。
甲骨文從「」(跛腳人形)從「」(鋸形),或從「」,象用鋸或以手持鋸斷去人的一足之形。(胡厚宣、季旭昇)本義是砍掉腳的酷刑,即刖刑。如《合集》1042:「其㞢(又)刖百人。」
戰國文字改為從「」,「」聲的形聲字,小篆同。《說文》:「刖,絕也。从刀,月聲。」又作「」,許慎以為是斷足之刑的本字。《說文》:「跀,斷足也。从足,月聲。」故段玉裁注:「刖足則為跀。」
」表示本義的例子如《左傳.莊公十六年》:「九月,殺公子閼,刖強鉏。」杜預注:「斷足曰刖。」《韓非子.和氏》:「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
」引申表示割斷、斷絕。《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9「廉而毋刖」,意謂行事正直而不傷人。又如《焦氏易林.艮》:「需、根刖殘樹,花葉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