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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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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F-8 | E7 A0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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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五碼 | CFED |
倉頡碼 | 一口水 |
Matthews | 0 |
漢語大字典 | (一版)2420;(二版)2590 |
康熙字典 | 756 |
Unicode | U+7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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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312 | ||
四角號碼 | 1263.0 | |
頻序 A/B | 0 | 5422 |
頻次 A/B | 0 | -- |
普通話 | l |
小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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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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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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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帛文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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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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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 | 解釋 | 部居 | 相關異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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砅 | 履石渡水也。从水从石。《詩》曰:深則砅。〔力制切〕濿,砅或从厲。 (233 / 233) | 水 | 濿 |
形義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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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說: 甲骨文從二「石」從象水的三點(以◎表示),象水流中有石子。一說本義是踏着石子過河(許慎),引申為過河。 51 字 詳解: 甲骨文從二「石」從象水的三點(以◎表示),象溪水在石子旁邊流過。許慎、于省吾認為本義是踏着石子渡過水流。引申為渡水、過河。「砅」的異體作「濿」,從「厲」聲,《說文》:「砅,履石渡水也。从水从石。《詩》曰:『深則砅』。濿,砅或从厲。」《詩經.邶風.匏有苦葉》作「深則厲,淺則揭。」 一說「砅(濿)」的本義不是踏石過河,而是穿衣渡過高於衣帶的河水。《爾雅.釋水》:「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揭者,揭衣也。以衣涉水為厲。繇膝以下為揭,繇膝以上為涉,繇帶以上為厲。」意謂渡河有深水和淺水之別,河水深時便直接穿着衣服走過河,淺則用手揭起衣服來過河。河水在膝頭以下,便掀起衣服過,稱為「揭」;河水在膝頭以上,直接穿着衣服過河,稱為「涉」;河水在衣帶以上,穿衣過河,稱為「厲」。按從甲骨文象水點在兩個石頭中間的字形來看,「砅」解釋為第一說較好。 甲骨文用作地名,《英國所藏甲骨集》547正:「于砅」。戰國竹簡所從的「石」簡省為「厂」,作「𣱷」,見於長沙子彈庫《楚帛書》。《楚帛書》乙4:「亡(無)𣱷(砅)」,一說用作本義,「無砅」指不要渡河(康健垣)。一說通假為「戾」,「亡(無)𣱷(戾)」意謂沒有違逆,《詩.小雅.小宛》:「翰飛戾天」,《文選.西都賦》引韓詩「戾」作「厲」,可作為「戾」、「厲」相通的證據(參徐在國)。 甲骨文、石鼓文有「澫」字,「砅(濿)」的異體,參見「澫」。 584 字 相關漢字: 石,濿,厲,揭,涉,厂,𣱷,戾,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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