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金文部件分析
部件: 肉 (包括子部件) 共 33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金文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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夗 |
| 甲骨文用作北方風名。(參陳邦懷、劉釗)金文見於㘱盨:「迺乍(作)余一人夗。」釋義未有定論,或讀為「怨」,表示怨恨。(徐在國)或讀作「故」,表示災害。(馬承源)。或讀作「咎」。(《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夗」亦用作人名。 小篆字形訛為從「夕」從「卩」。《說文》:「夗,轉臥也。从夕从卩,臥有卩也。」段玉裁注:「謂轉身臥也。《詩》曰:『展轉反側。』凡夗聲、宛聲字皆取委曲意。」 | |||||||||||||
匈 | 《說文》:「聲也。從勹凶聲。𦙄,匈或從肉。」據《說文》,「𦙄」乃「匈」之或體,《史記‧高祖本紀》:「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匈。」參見「胸」。 「匈」也通作「兇」,表示兇惡。《漢書‧佞幸傳‧石顯》:「顯聞眾人匈匈,言己殺前將軍蕭望之。」 「匈」也作為「匈奴」的指稱,同時可泛稱北方少數民族。《舊唐書‧突厥傳上》:「又匈虜一敗,或當懼而修德,結怨於我,為患不細。」 西方亦以 Hunnorum (拉丁文), Huns(英文), Hunnen(德文), Hunové(捷克文)指稱從中亞遷徙過去的民族。但歐洲的「匈人」是否直接承襲自「匈奴人」,學界存在爭議,姑備一說。「匈奴語」歷史文獻並不豐富,其性質與來源亦在學界存在爭議。 | ||||||||||||||
多 | 甲金文表示多,與「少」相對。《合集》12496:「多雨」。不其簋:「多禽(擒)」。《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2:「多言後」,指常常講到後裔、後世。《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龔(恭)敬多讓」。 金文字形演變為從「夕」。理據是金文「多」字所從的部件形體與確定為從「肉」的金文字形(如「有」、「祭」、)有明顯分別,但是與金文「夕」字字形吻合。 金文「月」形有兩個特點:一,字形較寬;二,字中的上橫畫多寫作一小點或一小畫,與邊框不相連接。而「肉」形也有兩個特點:一,字形修長;二,字中的兩橫畫均與邊框相連。李裕民和郝本性曾指出戰國楚文字「月」和「肉」的分別,指出「月」是三筆寫成,外側呈弧形,「肉」字則是四筆寫成,外側呈一銳角。這種特徵與金文所見相同。所以可以判斷金文「多」字從「夕」不從「肉」。《說文》「宜」字古文所從的「多」也訛變為從「夕」。 然而金文「宜」字所從的「多」皆寫作「肉」形,保留古形,反映古文字單字的演變速度較作為部件的演變速度要快。 《說文》:「多,重也。从重夕。夕者,相繹也,故爲多。重夕爲多,重日爲曡。凡多之屬皆从多。𡖇,古文多。」 | ||||||||||||||
有 | 《說文》及其他古籍說從「月」,應是誤解。此外,金文「又」(象右手形)、「㞢」多通讀為「有」,參見「又」、「㞢」。中山王方壺有無之「有」作從又從◎之形,是三晉文字的「有」。 金文表示擁有,叔尸鐘:「咸有九州」,又用作職官名,「有𤔲」即文獻的「有司」,是掌事人員的統稱。 《說文》:「有,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凡有之屬皆从有。」 | ||||||||||||||
位 | 金文表示位置、地位,頌鼎:「即立(位)」,中山王方壺:「遂定君臣之[立胃](位),上下之體。」 戰國竹簡始見從「人」從「立」的「位」,通讀為「蒞」,表示臨,《郭店楚簡.緇衣》:「共(恭)以位(蒞)之」。 《說文》:「列中庭之左右謂之位。从人立。」段玉裁注:「引伸之凡人所處皆曰位。」 | ||||||||||||||
宛 |
| 《說文》以為「宛」的本義是「屈草自覆」,意謂把草屈曲以覆蓋身上。《說文》:「宛,屈草自覆也。从宀,夗聲。」古書中未見此用法。徐灝注箋云:「夗者,屈曲之義。宛從宀,蓋謂宮室窈然深曲,引申為凡圓曲之稱,又為屈折之稱。屈草自覆未詳其指。」 「宛」表示曲折、屈曲。如《文選.楊子雲〈甘泉賦〉》:「曳紅采之流離兮,颺翠氣之宛延。」《漢書.司馬相如傳》:「奔星更於閨闥,宛虹拖於楯軒。」顏師古注:「宛虹,屈曲之虹。」 「宛」表示好像、彷彿。如《詩.秦風.蒹葭》:「遡游從之,宛在水中央。」《世說新語.賞譽》:「長和兄弟五人,幼孤。祜來哭,見長和哀容舉止,宛若成人,迺嘆曰:『從兄不亡矣!』」 「宛」是古地名,在今河南省南陽。如《戰國策.西周策》:「宛恃秦而輕晉,秦飢而宛亡。」《史記.高祖本紀》:「宛,大郡之都也,連城數十,人民眾,積蓄多,吏人自以為降必死,故皆堅守乘城。」 「宛」可表示微小。如《詩.小雅.小宛》:「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毛傳:「宛,小貌。」 「宛」通「苑」,表示枯萎。如《詩.唐風.山有樞》:「宛其死矣,他人是愉!」毛傳:「宛,死貌。」 「宛」還表示清晰可見。如《關尹子.五鑒》:「譬猶昔游再到,記憶宛然,此不可忘,不可遣。」唐代杜光庭〈虬髯客傳〉:「及期訪焉,宛見二乘。」 | |||||||||||||
宜 | 「宜」的本義是陳肉於俎上,又表示佳餚,菜餚完備,適宜祭祀,也可供人食用,故引申有合適、適宜之意。 小篆俎案形改為「宀」,並省去一個「肉」形,隸書「肉」形與下面一橫變為「且」。 甲骨文表示用牲法,指宰割牲畜,陳肉在俎,《合集》31005:「宜牢」,表示宰殺圈養的牛隻。又用作祭名,《合集》23399:「宜于匕(妣)辛一牛」,表示陳設一隻牛的肉在俎上,以祭祀妣辛。 金文用作祭名,天亡簋:「王鄉(饗),大宜」,表示王宴饗,進行大規模的宜祭。又通假為「義」,中山王鼎:「以征不宜(義)之邦」。又用作人名、地名。 戰國竹簡表示當然、無怪,指事情本當如此。《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6:「民乃宜夗(怨)」,意謂難怪人民會怨恨。《清華簡一.金縢》簡12:「我邦家豊(禮)亦宜之」,意謂(按照)我們國家的禮法,亦應當如此。又假借為「義」,《郭店簡.性自命出》簡41:「智類五,唯宜(義)道為近忠。亞(惡)類晶(三),唯亞(惡)不仁為忻(近)宜(義)」,意思是說智有五類,只有「義」道接近於「忠」;惡有三類,只有厭惡不仁接近於「義」(劉釗)。《郭店簡.六德》簡4:「非仁宜(義)者莫之能也」。又用作地名,《清華簡二.繫年》簡116:「宜昜(陽)」。 漢帛書假借為「儀」,《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184行:「叔(淑)人君子,其宜(儀)一兮。」 《說文》:「宐,所安也。从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𡪀,古文宜。𡨆,亦古文宜。」 | ||||||||||||||
囿 |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種植草木,畜養禽獸的園子。《合集》9488:「王往囿」,意謂商王前往園囿。 金文通假為「域」,秦公簋:「竈(肇)囿(域)四方」,「竈囿」即《詩.商頌.玄鳥》「肈域彼四海」之「肈域」,鄭玄認為「肈」通假為「兆」,表示以四海為兆域,「兆域四方」即以四方為國家的彊界、版圖(參楊樹達)。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簡34叄:「苑囿園池」。 | ||||||||||||||
奓 |
| 「奓」後來又同「侈」。《篇海類編》:「奓,又昌里切,音齒。亦奢也,泰也,大也。」如《文選.張平子〈西京賦〉》:「有憑虛公子者,心奓體忲,雅好博古,學乎舊史氏,是以多識前代之載。」李善注引《聲類》曰:「奓,侈字也。」 「奓」表示超過,如《文選.鮑照〈蕪城賦〉》:「故能奓秦法,佚周令,劃崇墉,刳濬洫,圖修世以休命。」「奓秦法」即超過秦代的法令。 「奓」又表示過分,如《文選.陳孔璋〈為曹洪與魏文帝書〉》:「前初破賊,情奓意奢,說事頗過其實。」 「奓」還表示張開、推開。《集韻.禡韻》:「奓,開也。」如《莊子.知北遊》:「神農隱几闔戶晝暝,妸荷甘日中奓戶而入曰:『老龍死矣!』」「奓戶而入」即推門而入。成玄英疏:「奓,開也,亦排也。」 「奓」亦是地名,如奓山、奓河和奓湖,在今湖北省。 | |||||||||||||
宥 |
| 「宥」的本義是寬仁、寬待。《說文》:「宥,寬也。从宀,有聲。」如《詩.周頌.昊天有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鄭玄箋:「宥,寛仁。」《莊子.在宥》:「聞在宥天下,不聞治天下也。」郭象注:「宥使自在則治。」成玄英疏:「宥,寬也;在,自在也。」 「宥」表示寬恕、赦免。《廣雅.釋言》:「宥,赦也。」如《管子.五輔》:「薄徵斂,輕征賦,弛刑罰,赦罪戾,宥小過,此謂寬其政。」《國語.齊語》:「教不善則政不治,一再則宥,三則不赦。」 「宥」通「囿」,表示局限、拘泥。如《莊子.天下》:「接萬物以別宥為始。」成玄英疏:「宥,區域也。」《呂氏春秋.去宥》:「夫人有所宥者,固以晝為昏,以白為黑,以堯為桀,宥之為敗亦大矣。」 「宥」也通「侑」,表示助興。如《左傳.莊公十八年》:「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杜預注:「宥,助也,所以助歡敬之意。」《周禮.春官.大司樂》:「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鍾鼓。」鄭玄注:「宥,猶勸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