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五 (主部件) 共 2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
五 | 「五」之本義不詳,一說以為字象刻識符號,用來表示數詞「五」(于省吾)。一說以為「五」象收繩器之形,為「互」之初文(丁山)。參見「互」。由於于省吾認為商代陶文及甲骨文所見之「乂」形與五橫畫形皆為「五」,張秉權據此提出五橫畫形即象五指橫伸之形,又因五指橫伸,掌紋可見,故以「乂」形來表示掌紋;後來「五」字即在「乂」形上下各加一橫,象掌中有紋,用來表示數字「五」。按季旭昇以為五橫畫乃「亖(四)」加一飾筆,並非「五」字,故此說似未成立。 甲骨文「五」用作數詞,或用作基數,《合集》14316:「𤉲(燎)于東,五犬、五羊」,指在東面進行燎祭,祭牲是五隻狗、五頭羊。或用作序數,《合集》6:「五月。」甲骨文有「五族」一詞,指一種軍事組織,《合集》28054:「五族。」 金文亦用作數詞,尹姞鬲:「易(賜)玉五品。」訓匜:「今大赦女(汝),鞭女(汝)五百。」又用作序數,五年師[㫃史]𣪕:「隹(唯)王五年九月既生霸壬午。」又金文常見「五日」一詞,指旗上之日月星圖案,王臣𣪕:「旂五日。」1935年河南汲縣山彪鎮出土陸攻戰紋鑑,其中圖案右側有一船立一大旗,上有五個圓形,即為「五日」(張政烺)。 戰國竹簡用作數詞,《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4:「苗民非甬(用)霝(靈),折(制)㠯(以)型(刑),隹(唯)乍(作)五戒之型(刑)曰法。」全句指苗民的君主不肯從善,用刑罰來制裁人民,制訂了五種殘暴的刑罰,以為法律。字又用作地名,《清華簡二.繫年》簡41-42:「晉文公思齊及宋之德,乃及秦𠂤(師)回(圍)曹及五鹿,伐衛以脫齊之戍及宋之回(圍)。」《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正月戊申,取五鹿。」 秦簡中「五」可讀成「伍」,《睡虎地秦簡.封診式.有鞫》簡6:「士五(伍)居某里。」《史記.秦本紀》:「(昭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遷陰密。」《集解》引如淳曰:「嘗有爵而以罪奪爵,皆稱士伍。」「士伍」指曾經有爵位,卻因罪而被褫奪爵位的人。又「五」可讀為「語」,指言語,《睡虎地.日書乙種》簡240:「丁丑生,好言五(語)。」 馬王堆帛書「五」可讀成「吾」,用作第一人稱代詞,《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第15行:「五(吾)是以知無為[之有]益也。」 | |||||
寤 | 「寤」的本義是睡醒而有言。《說文》:「寤,寐覺而有信曰寤。」段注本改為「寐覺而有言曰寤」。甲骨文用作本義,如《合集》24123:「壬午卜,王曰鼎(貞):又(有)寤。」《清華壹.程寤》簡2:「[吾心](寤)敬(驚),告王。」意謂太姒夢醒受驚,把夢告訴王。古書中的用例如《呂氏春秋.離俗》:「惕然而寤,徒夢也。」高誘注:「寤,覺也。」意謂惶恐而覺醒,只不過是夢。 「寤」也表示做夢。《說文》:「一曰:晝見而夜㝱也。」如《逸周書.寤敬》:「今朕寤有商驚予。」孔晁注:「夢為紂所伐,故驚。」 「寤」可通「悟」,表示覺悟。如《清華叄.芮良夫毖》簡2「寤贁(敗)改䌛(繇)」,意謂從失敗中覺悟,改弦更張。又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信讒不寤兮,宗廟滅絕。」 《說文》又有「𡨂」字,同「寤」。〈宀部〉:「𡨂,寤也。从宀,吾聲。」段玉裁注:「寐覺而有言曰『寤』,『𡨂』之音義皆同也。」《廣雅.釋詁四》:「寤,覺也。」王念孫疏證:「𡨂與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