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兔 (主部件) 共 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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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側視之兔形,本義是兔子。
甲金文象側視之兔形,其特點是尾巴短而向上翹,本義是兔子。戰國文字「」和「」相混,其分別是兔首最後一筆向上翹,象首最後一筆向下延伸(曹錦炎),不過部分字形已訛變得沒有分別。隸定之後,尾巴變成一點,兔身和「」字混同(沈培)。
《說文》:「兔,獸名,象踞後其尾形,兔頭與㲋頭同。凡兔之屬皆从兔。」
甲骨文用作本義,《合集》14295:「王其往逐兔」,表示王去追逐、捕捉兔子。金文用作氏族徽號,又用作本義,函皇父鼎:「函皇父乍(作)琱妘尊兔鼎」,表示函皇父為琱妘鑄造用來盛兔肉的鼎(參張亞初)。
戰國竹簡也用作本義,《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3:「〈兔蔖〉」,即《詩經》篇名〈兔罝〉。《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5:「〈又(有)兔〉不逢時」,「〈有兔〉」可能是今本《詩.王風.兔爰》的原有篇名(馬承源)。《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72背:「卯,兔也。」「」是地支第四位,代表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