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叀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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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 《說文》:「專,六寸簿也。从寸叀聲。一曰專,紡專。」 | ||||
傳 | 金文「傳」字或從「辵」,聲符「專」或省去「寸」形;或改「寸」為「刀」,詳參王命虎符字形。戰國文字亦有從「辵」,聲符「叀」下改從「口」形。秦簡、漢帛書、《說文》小篆則從「人」,「專」聲,與甲骨文同。 甲骨文詞義不詳,疑用作本義,指驛車。《合集》8383:「傳丘。」《合集》9100:「傳以𥁑[白(伯)]」,可能指用傳車把𥁑伯送來(劉興隆、馬如森)。 金文「傳」用作本義,指驛車。散氏盤:「實余有散氏心賊,則鞭千罰千,傳棄之。」「有散氏心賊」為「有賊散氏心」之倒文,全句指我有傷害散氏的心,則鞭打我千次,罰我千金,以驛車流放我。又引申指傳舍、驛站,王命龍節:「王命:命傳賃(任)一檐(擔)飤之」,意謂王命:命令傳舍的官吏,並給持節者一擔食物。又用作人名,傳乍父戊尊:「傳乍(作)父戊寶尊彝。」 戰國竹簡「傳」指傳位,《郭店簡.唐虞之道》簡13-14:「禪而不傳」,指禪讓而不傳位予繼嗣。又「傳」指拘傳,《包山楚簡》簡120:「或殺下蔡人佘睪,小人命為棨以傳之。」全句指或者是他殺了下蔡人佘睪,在下請命發出文書以拘捕他。 傳世文獻中,「傳」從驛站所設的車馬引申出符信的意思,《周禮.地官.司關》:「凡所達貨賄者,則以節傳出之。」鄭玄注:「傳,如今移過所文書。」由此加以引申,「傳」便有了文字記錄、傳記之義,《孟子.梁惠王下》:「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另「傳」亦從驛站所設的車馬引申有傳達、傳送之義,《孟子.公孫丑上》:「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全句指德政的流行,比設立驛站而傳遞命令更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