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夷 (主部件) 共 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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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從「」從◎,◎象繩索之形,用繩索纏束箭矢,以便射獵時取回箭矢及獵物,本義為繳射(陳秉新)。
甲金文從「」從◎,◎象繩索之形,用繩索纏束箭矢,以便射獵時取回箭矢及獵物,本義為繳射(陳秉新)。
甲骨文「」字有從「」之形,正象以繩繫箭射鳥之形。參見「」。《孟子.告子上》「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焦循《正義》:「繳為生絲縷之名,可用以繫弓弋鳥。」
甲骨文用義不詳,金文用作地名。小臣守簋:「王事(使)小臣守事(使)于夷」,意即周王命令小臣守出使於夷地。此外,甲金文多借「」為「」,參見「」。
《說文》:「夷,平也。从大从弓。東方之人也。」許說「東方之人」應指「東夷」無疑,至於「夷,平也」一說,或可參考《左傳·昭公十七年》:「五雉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孔穎達疏:「使其利便民之器用,正丈尺之度,斗斛之量,所以平均下民也。樊光 、服虔云:雉者,夷也;夷,平也;使度量器用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