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朿 (主部件) 共 3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
朿 | 《說文》:「朿,木芒也。象形。凡朿之屬皆从朿。讀若刺。」段玉裁注:「芒者,艸耑也。引伸爲凡鑯銳之偁。今俗用鋒鋩字古衹作芒。朿今字作刺。刺行而朿廢矣。方言曰。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鲜之閒謂之茦。或謂之壯。自關而東或謂之梗。或謂之劌。自關而西謂之刺。江湘之閒謂之棘。不言从木者,朿附於木,故但言象形也。」 甲骨文表示刺殺,即刺而殺之,是一種宰殺牲畜的方法,《合集》7773:「朿(刺)羊」。于省吾指出,甲骨文中記錄祭祀殺牲時用「朿」字的例子屢見不鮮,如「朿豕」、「朿羊」、「朿魚」等。 金文表示兵器,四年雍令矛:「戟朿(刺)」,「戟刺」指的是一種矛,可稱為「戟朿」,因為戟有矛形尖刺。典籍作「刺」。《周禮.考工記.冶氏》:「戟廣寸有半寸,內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倨句中矩,與刺重三鋝。」鄭玄注:「刺者,著柲直前如鐏者也。」孫詒讓正義:「蓋戟有直鋒,故謂之刺。」(金國泰、張世超)。又用作氏族名。 戰國竹簡通假為「靜」,《郭店簡.老子甲》簡14:「智(知)[足]以朿(靜),萬物將自定」,意謂知道滿足而安靜,萬物將自然安定(參劉釗)。 | ||||||||||
責 | 金文用義有二,一、表示統治者對臣民所收的賦稅納貢,賦稅為臣民之責任,由此引申出責任之意。兮甲盤:「王令甲政(征)治成周四方責至于南淮尸(夷)」,表示王令兮甲征收天下貢於成周的賦稅,到達南淮夷。「責」典籍作「積」,表示租賦貢納中的蒭米禾薪,《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居則具一日之積」杜預注:「積:蒭、米、菜、薪。」(參馬承源、李學勤)二、通假為「迹」、「蹟」,秦公簋:「鼏宅禹責(蹟)」,「禹蹟」即禹所經過之處。《左傳.襄公四年》:「芒芒禹迹,畫為九州。」(參楊樹達)。 | ||||||||||
棘 | 棘字的甲、金、篆文構形元素同,皆從二朿並列。陸佃《埤雅》:「大者棗,小者棘,于文并朿為棘,葢棗性重喬,棘則低矣」。棘、棗同類,棘乃灌木,故棘字以二朿並列以會其低矮之意。另外,棘有刺,古人以它作兵器,後仿其形製戟與戛,《說文》:「戟,有枝兵也,讀若棘。」又《說文》:「戛,戟也,讀若棘。」(參戴家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