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樂 (主部件) 共 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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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骨文表示木上繫有琴弦,本義是木造樂器,引申為音樂、快樂。
甲骨文從「」從「」,羅振玉釋:「從絲附木上,琴瑟之象也。」字象木頭上附著琴弦,本義是木造樂器,引申為音樂、快樂。西周中期金文加從「」,「」為拇指之形,全字會以手指彈琴之意(田倩君)。一說以為「」是追加的聲符(劉釗)。春秋以後「」或寫作「」形,參子璋鐘「」字字形。楚系文字「」或寫作「」形,見《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0。另「」或因「」而類化,參《上博竹書七.君人者何必安哉甲本》簡5。
《說文》:「樂,五聲八音緫名。象鼓鞞。木,虡也。」段玉裁注:「〈樂記〉曰:『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音下曰:『宮商角徵羽,聲也。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樂之引伸為哀樂之樂。」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33153:「才(在)樂。」《合集》36501:「今日步于樂,亡(無)災。」
金文指奏樂器,井弔鐘:「其子孫孫永日鼓樂𢆶(茲)鐘。」又用作動詞,意謂使人快樂。敬事天王鐘:「㠯(以)樂君子。」王孫遺者鐘:「用樂嘉賓。」《詩.小雅.鹿鳴》:「我有嘉賓,鼓瑟吹笙。」鐘銘提到的「」正與「鼓瑟吹笙」相類,即指奏樂以使人快樂。令狐君壺:「康樂我家」,意即使我家人安樂健康。《史記.樂書》:「而民康樂。」張守節正義:「樂,安。」另「」又用作人名,樂乍旅鼎:「樂乍(作)旅鼎。」
戰國竹簡「」指音樂,《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10-11:「不晝寢,不飲酒,不聖(聽)樂。」又有「樂正」一詞,意指負責音樂的官員。《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0:「舜乃欲會天地之氣而聖(聽)用之,乃立質㠯(以)為樂正。」指舜又想要交會並任用天地陰陽之氣,於是立名叫質的人為樂正。又指使人快樂,《上博竹書一.性情論》簡12:「好丌(其)頌(容),樂丌(其)道。」
漢帛書「」讀為「」,用作水名,即今濟南市北的小清河。《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魯桓公與文姜會齊侯於樂章》第92行:「魯亘(桓)公與文羌會齊侯於樂。」《左傳.桓公十八年》:「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杜預注:「濼水在濟南歷城縣西北入濟。」又讀作「」,《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無孟》:「無孟(妄)之疾,勿樂(藥)有喜。」傳世本《易》「」作「」,全句意謂病並非出於妄行妄為,故病無須服藥即可自行痊癒(王輝)。
甲金文从「」,「」聲,河流名,位於山東濟南市西南邊的黃河水域。
甲金文从「」,「」聲,水名,位於山東濟南市西南邊的黃河水域。
甲骨文「」旁或於「」兩邊重複書寫。《說文》:「濼,齊魯閒水也。从水,樂聲。《春秋傳》曰:公會齊矦于濼。」
卜辭收有「」字,但辭例殘缺,意義不明,參見《合集》5902。
金文「」通作「」,表示娛樂,如虘鐘:「用濼(樂)好賓」,意謂以娛樂嘉賓。
古璽文字用於人名,如《古璽彙編》1286:「余濼」。
甲金文從「」,「」聲,本義為木名,即麻櫟。
甲金文皆從「」,「」聲,《說文》:「櫟,木也。從木,樂聲。」本義為木名,指麻櫟,落葉喬木,木質堅實,果實可入藥。
」卜辭用作地名,如《合集》36746:「才(在)櫟」;金文也表示地名,如四年相邦樛斿戈:「櫟陽」。該地名亦出現於秦簡,如《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26:「櫟陽二萬石一積,咸陽十萬一積」,「」為儲藏穀物的單位,全句意謂櫟陽以二萬石為一積,咸陽以十萬石為一積。「櫟陽」自秦代置縣,在今陝西臨潼東北。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