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食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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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食之甲金文均象人以口(亼)就於鍋 (皀)上進食之狀。本義是進食。
食之甲金篆文均從「」從「」。一說其字象「」(食器)上有蓋(亼)形(戴家祥、徐中舒、劉興隆、姚孝遂),乃日常盛食物之器具,因而引申為凡食之稱。一說「」實象倒置之口形,甲骨文中有兼從二或四小點(◎)的,疑象口液,故食字會以口就近食器進食之意,本義是進食(林義光、季旭昇)。二說中,我們認為後說較為合理。
此外,「」字的繁文作「」,在倒口之上增加人形,人在進食之意更為明顯,這一點,若兼及「」字去考慮,其理據更見明顯。故「」、「」的構形與「」、「」相同。最後,鄲孝子鼎的器和蓋兩個拓本中,器銘作「」,蓋銘作「」,可證「」、「」是一字異體。參見「」。
甲骨文用作本義,表示食。又用作記時名詞,「食日」、「大食」表示早餐的時間,約今之上午九、十時,「小食」表示晚餐時間,約今之下午四、五時(董作賓)。又表示日蝕、月蝕,《合集》11483:「之夕月(有)食」。《釋名》:「日月虧曰食,稍稍侵虧如蟲食草木葉也。」金文用作本義,表示食用,牧共乍父丁簋:「牧共乍(作)父丁之食簋」。又表示食物,上曾大子鼎:「多用旨食」,「旨食」表示甘美的酒食。
《說文》:「食,一米也。从皀亼聲。或說亼皀也。凡食之屬皆从食。」
甲金文從「」從「」,象人進食之形,「」與「」同字,「」是「」字的繁體。「」是聲符。
疑「」字本來的人形與「」上的倒口「」相連,造字本意與「」字相同(馬敍倫)。
甲骨文用義不詳。金文用作本義,表示食用,吃,如「飤鼎」、「飤簋」、「飤盉」等,余義鐘:「飲飤訶(歌)舞」。
《說文》:「飤,糧也。从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