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乃 (主部件) 共 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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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的字形本義未有定論,疑為「」的初文(王蘊智、郝士宏),本義是抛出繩索,以便牽引,引申為牽引、拉。後又表示丟掉,又借用為虛詞。
關於「」字之釋形說法甚多,未有定論。林義光認為「」字象曳引之形;陳獨秀、郭沬若認為象人側立,乳房突出,是「」之初文;朱芳圃認為是「」之初文。王蘊智、郝士宏認為象繩索抛出之狀。按甲骨文有「」字,象手持繩索抛出之形,似以繩索抛出之說較合理。《廣雅》:「扔,引也。」繩索用來牽引,「」有引導之意,《老子.第三十八章》:「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意謂上禮的人有所作為而得不到回應,就揚着胳臂牽引,使人強從(參陳鼓應)。「」後又用來表示丟掉、抛棄,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荷花燈》:「荷花燈,荷花燈,今日點了明日扔。」
」字後被借用為虛詞。許慎認為「」表示語氣、說話出口困難的樣子(參湯可敬),《說文》:「乃,曳詞之難也。象气之出難。凡𠄎之屬皆从𠄎。𢎧,古文乃。𠄕,籒文乃。」
」字的甲金文用作語氣助詞,般殷鼎:「乃擇吉金。」用作物主代詞,相當於「你的」,作定語,周法高認為是「汝之」的合音,大盂鼎:「令女(汝)盂井(型)乃嗣且(祖)南公」,意謂命令你效法你的祖父南公。金文還用作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作主語,克罍:「王曰:『大(太)保,隹(唯)乃明乃心,享于乃辟。』」大意是周王對太保說:「你要使你的心明智,侍奉你的君主。第一個「」字是第二人稱代詞,作主語;第二個「」字是物主代詞,作定語。「」又用作副詞,表示相承或相因的關係,與「」同,噩侯鼎:「噩侯馭方內(納)壺于王,乃祼之。」意謂噩侯馭方接受周王的酒壺,進行祼禮。參見「」。「」又表示有所限定,相當於「」,新郪虎符:「會王符,乃敢行之。」意謂會合君王的虎符,才可以行事。
甲骨文從「」從「」,「」象手形,疑「」象繩索之形,全字象手抛出繩索之形,故有抛擲之意,引申為牽引,後又用來表示抛棄。
甲骨文從「」從「」,「」象手形,疑「」象繩索之形,全字象手抛出繩索之形,故有抛擲之意。甲骨文象手形的「」,至小篆變為「」,成為「」字。繩索用來牽引,故「」有牽引之意。《廣雅》:「扔,引也。」《老子》:「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漢帛書「」作「」,《馬王堆.老子甲本》:「則攘臂而乃(扔)之。」「」在這裏表示牽引,意謂上禮的人有所作為而得不到回應,就揚着胳臂牽引,使人強從(參陳鼓應)。參見「」。後「」又用來表示丟掉、抛棄之意。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荷花燈》:「荷花燈,荷花燈,今日點了明日扔。」
甲骨文用義不詳。
《說文》:「扔,因也。从手,乃聲。」段玉裁改「」為「」,注云:「扔與仍音義同。」
甲金文從「」從「」,或不從「」而從四「」,皆象草之生長,「」是聲符,本義是草名,甲骨文疑為方國名,金文用作人名和地名。小篆簡省作從「」,《說文》:「艿,艸也。从艸乃聲。」《廣韻》:「艿,草名,謂陳根草不芟新草又生,相因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