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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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的構形初義有兩種看法,一,以三小點表示物之微小(商承祚、于省吾);二,「」是「」的初文,以細小的沙粒表示微小(馬敍倫)。「」與「」乃一字之分化,參見「」。
」的構形初義有兩種看法,一,以三小點表示物之微小(商承祚、于省吾);二,「」是「」的初文,以細小的沙粒表示微小(馬敍倫)。「」與「」乃一字之分化,參見「」。
甲骨文表示小,《粹》1004「小雨」。又用作紀時,「小食」表示午後,「小采」表示黃昏時分。金文表示小,嬴霝德鼎:「嬴霝德乍(作)小鼎」。金文多見「小子」一詞,指未成年的貴族子弟,又指低級職官。「小臣」指王公下屬之官吏,又指低級官吏。
《說文》:「小,物之微也。从八,丨。見而分之。凡小之屬皆从小。」
甲骨文「」字作四小點之形,「」、「」古本一字,後來才以三小點表示「」,四小點表示「」。金文從「」從「丿」,底下的一小點延伸為一撇。《說文》:「少,不多也。从小丿聲。」
甲骨文與「」用法相同,表示微小。金文表示少,與「」相對,王后中宮錡:「五升少半升。」又表示年少,哀成弔鼎:「少去母父」。又用「」為「」,蔡侯紐鐘:「余唯(雖)末少(小)子。」
甲、金文從水從數點,象水邊布滿沙粒,本義是沙。
甲、金文從水從數點,象水邊布滿沙粒。「」後亦作「」,表示碎小的沙粒。《說文》:「沙,水𢿱石也。从水从少。水少沙見。楚東有沙水。𣲡,譚長說:沙或从尐。」段注:「石散碎謂之沙。」又云:「從石作砂者,俗字也。古丹沙衹用此。」
甲骨文「」從水從數點,數點可視為「」之疊形,象水畔碎沙之形,卜辭用義不詳。早期金文「」與甲骨文形同,西周晚期後多改從「」。「」、「」同源,故可通用。害簋從「」從「」,「」為「」之省文,象山崖之形。
金文有二說,皆有理。一說「」是「」的本字,上古無「」字,金文「彤沙」即《周禮》「素沙」,鄭司農注:「赤衣也」(吳大澂)。一說「」表示沙緌,指古代裝飾戈戟、旌旗的纓綏,纓帶散而下垂,隨風飄游。「彤沙」即紅色的戈纓(郭沫若)。害簋:「易(賜)戈、琱[肉戈]、彤沙。」「」於古籍中可表示紅色的丹砂,《楚辭.招魂》:「紅壁沙版,玄玉梁些」。王逸注:「沙,丹沙也。」
按郭說較可取,金文有從「」從「」一字,當為「」這種戈戟飾物的本字,與「」古義同。蓋古時旗幟以旄牛尾繫於竿首。從尾從少一形,正反映以旄牛尾作旗纓之古俗,而「」下之「」可能象牛尾纓飾之垂游形。逆鐘:「戈、彤[尾少]。」參見「」。
楚簡亦見從尾從少一字形,或加從「」,文例有讀作「」,如「長[尾少]」,讀「長沙」,地名。此形與「」字《汗簡》古文形近,可互為印證。另從尾從少從辵一字形,於楚簡中又讀作「」,表示遷徙。「」、「」古音近,故此字可讀作「」及「」,參見「」。
甲金文從「」從「」,會小鳥之意,「」亦為聲符。本義為麻雀。
甲金文從「」從「」,會小鳥之意,「」亦為聲符。本義為麻雀。按金文圖片為「亞雀」二字,而非一字。《說文》:「雀,依人小鳥也。從小、隹。讀與爵同。」段玉裁注:「今俗云麻雀者是也。其色褐,其鳴節節足足。」傳世文獻中多以雀泛指小鳥,如《詩.召南.行露》:「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
甲金文「」本從「」,戰國文字或改從「」。「」、「」古本同字,作為偏旁可以通用。
甲骨文用作人名,《合集》722反:「雀入(納)二百五十」,指雀貢納了二百五十塊甲骨。《合集》6983:「乎(呼)雀伐望戉。」另用作方國名,《合集》190反:「乎(呼)人入于雀。」金文「亞雀」一詞為族氏徽號,亞雀父己卣:「亞雀。」
戰國竹簡字讀為「」,指爵位。《郭店簡.緇衣》簡27-28:「正(政)之不行,𡥈(教)之不成也,則坓(刑)罰不足恥,而雀(爵)不足懽(勸)也。」或用作動詞,指封爵,《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0:「斯雀(爵)之矣」,指這樣就能封他為爵。字又讀為「」,指削弱,《郭店簡.太一生水》簡9:「天道貴溺(弱),雀(削)成者以嗌(益)生者」,指天道以柔弱為貴,所以削弱有成的人以使初生的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