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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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大拇指之形(郭沫若),假借為白色的「」。
甲金文象大拇指之形(郭沫若),假借為白色的「」。大拇指是手指之首,所以古文字「」引申可表示伯仲之「」,表示兄弟之中排行第一,年紀最長者。引申之,地位高的掌權者也可稱「」,如侯伯之「」。
甲骨文用作地名。又表示首領、方國的君主,《合集》36511:「多白(伯)正(征)盂方白(伯)炎」,「」是盂方首領的名字,表示多國君主征伐盂國國君炎。又表示白色,《合集》30022:「白羊」。《合集》9177正:「白馬」。古籍中有殷人崇尚白色的記載(《禮記.檀弓上》)。又假借為數詞「」,《合集》1039:「尞(燎)白(百)人」,表示用一百個人牲進行燎祭。
金文表示白色,作冊大方鼎:「公賞乍(作)冊大白馬」。「作冊」是史官。甹鐘:「白金十勻(鈞)」,三十斤為一鈞,表示三百斤銀。《說文》:「銀,白金。」又表示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一,王伯姜鬲:「王白(伯)姜乍(作)尊鬲。」「王伯姜」是嫁給周王為妃的姜姓長女。全句意謂周王妃姜姓長女鑄造祭祀用的食器鬲。又讀為「」,表示首領,大盂鼎:「尸𤔲王臣十又三白(伯)。」表示十三個主管、首領。又表示爵等,趞曹鼎:「井(邢)白(伯)入右趞曹,立中廷。」表示邢伯進來,協助趞曹,站立在廷的中間。
戰國竹簡通假為「」,《郭店簡.窮達以時》簡8:「白(百)里轉鬻五羊」,「百里」即百里奚,古書記載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張羊皮從楚國買回來的。又通假為「」,《上博竹書一.孔子詩論》簡26:「北(邶)白(柏)舟」,即傳世本《詩.邶風.柏舟》一詩的篇名。又表示白色,《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34:「別黃、白、青」。《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簡157背:「肥豚、清酒、美白粱」。《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簡174:「白色」。馬王堆竹簡也表示白色,《馬王堆.合陰陽》簡132:「鼻汗脣白」,表示鼻子出汗,嘴唇發白。
高鴻縉、陳世輝、趙誠、姚孝遂則認為「」象人面或人頭之形,後於其下加「」為意符,是「」之初文,戰國秦文字又加「」作「」。古文字「」讀作「」,表示首領、首腦、元首,是從人頭義引申而來。姚孝遂更指出人頭骨刻辭皆書「」字,可以為證。姑備一說。
《說文》:「白,西方色也。陰用事,物色白。从入合二,二,陰數。凡白之屬皆从白。𦣺,古文白。」
甲金文「」是「」、「」合文。古代借「」來表示數詞「」,加「」於「」上表示「一百」。因古人讀「一百」習慣省去「」字,因此「一百」的合文就成了單字「」。本義是千百之「」。
甲金文從「」,「」聲,為「」、「」合文。古代借「」來表示數詞「」,加「」於「」以表示「一百」。後因古人讀「一百」習慣省去「」字,因此從「一百」的合文就成了單字「」。本義是千百之「」。
《說文》:「百,十十也。从一、白。數,十百爲一貫。相章也。𦣻,古文百。」古人借用「」來表示數詞「」,加「」於「」字上,用作「一百」之合文。「」字中部又加「」形,以區分「」與「」。商代後期有於「」字上加「」以為「二百」合文,加「」以為「三百」合文(周法高)。後來因古人讀「一百」常省去「」,所以從「」,「」聲的字就成了單字「」。于省吾、季旭昇以為於「」上加「」為飾筆而非合文,可備一說。
又「」字字形在戰國文字中分為兩類,一類承襲兩周文字作從「」,「」聲之形,或於字上加一畫作飾筆。另一類疑由「」之倒文或直接由「」字演變而來,參《古璽彙編》4743,4745和4746字形。此字後來演變成《古璽彙編》3280之形。以從「」從「」的字紀數,字形結構與「」相似。參見「」。
甲金文「」字用作數詞,《合集》9181正:「牛百。」《合集》32698:「㞢(侑)于父丁犬百、羊百」,指以百頭犬、百頭羊對父丁進行侑祭。禹鼎:「百乘」,指兵車百輛,《左傳.僖公二十八年》:「駟介百乘」,指一百輛由四匹披甲的馬所駕的戰車。或由「」數引申為眾多之義,如翏生盨:「其百男百女千孫。」
璽印「」字多見於吉語之中,如「百年」、「百金」等。《古璽彙編》4814至4818「又(有)千白(百)萬」,以「」通假作「」。又郭店竹簡〈窮達以時〉簡7:「白(百)里轉鬻五羊」,所述為百里奚事,《說苑.雜言》:「百里奚自賣取五羊皮。」可見簡文「」字當讀作「」。
從「」從「」,「」亦是聲符,本義為白色的絲織物。
從「」從「」,「」亦是聲符,本義為白色的絲織物。《說文》:「帛,繒也。從巾,白聲。凡帛之屬皆从帛。」段玉裁注:「〈聘禮〉、〈大宗伯〉注皆云:『帛,今之璧色繒也。』」徐灝箋:「帛者,縑素之通名。璧色,白色也,故从白。引申為雜色繒之偁。」
甲骨文用作地名。《合集》36842:「才(在)帛。」金文用作本義,指絲織品,九年衛鼎:「舍(捨)矩姜帛三兩」,指給予矩的妻子三兩帛。又可通假作「」,九年衛鼎:「帛(白)轡乘」,唐蘭認為指的是「四匹馬的白色的繮繩」。又如九年衛鼎:「帛(白)金一反(鈑)」,古人稱銀為白金,這裏即指一塊銀餅。
典籍中亦有「」通假為「」的例子,如《禮記.玉藻》:「大帛不緌。」鄭玄注:「帛當為白,聲之誤也。大帛,謂白布冠也。」按俞樾《雜纂》:「白與帛,古字通。」參見「」。
古璽文中「」用為姓氏,《通志.氏族略五》:「帛,《姓苑》云:『吳郡人。漢武威將軍帛敞,後漢有帛宜。』《神僊傳》有帛和,晉有高僧帛道佺。」
甲骨文從「」,「」聲,戰國楚系文字同。小篆從「」,「」聲。《說文》以為本義是淺水。
甲骨文從「」,「」聲,戰國楚系文字同。小篆從「」,「」聲。《說文》以為本義是淺水。《說文》:「洦,淺水也。从水,百聲。」段玉裁注:「《說文》作『洦』,隷作『泊』,亦古今字也。」
甲骨卜辭用作地名,《合集》36812:「于泊,亡災。」
」表示淡泊、恬靜。如《郭店簡.性自命出》簡63:「谷(欲)柔齊而泊。」《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於是楚王乃登陽雲之臺,泊乎無為,澹乎自持,勺藥之和具而後御之。」
」常通「」。如《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54:「䝬(重)賞泊(薄)坓(刑),思(使)忘丌(其)死而見丌(其)。」「泊(薄)」表示減輕。又如《馬王堆.老子甲本》第4行:「是以大丈夫居亓(其)厚而不居亓(其)泊(薄)。」傳世文獻的例子如《論衡.率性》:「是故酒之泊厚,同一麴糵;人之善惡,共一元氣。」「泊厚」即「薄厚」。
」也表示停船靠岸。《玉篇.水部》:「泊,止舟也。」如《三國志.吳書.潘濬陸凱傳》:「船泊則沈漂,陵居則峻危。」北周庾信〈哀江南賦序〉:「下亭漂泊,高橋羈旅。」
」表示停留。《廣韻.鐸韻》:「泊,止也。」如《水經注.贛水》:「西有鸞岡,洪崖先生乘鷥所憩泊也。」東晉陶淵明〈雜詩〉其五:「前塗當幾許?未知止泊處。」
」還表示湖澤、水泊。如《元史.世祖本紀》:「所在山林河泊 ,除巨木花果外,餘物權免徵稅。」《水滸全傳》第19回:「他的兩個兄弟阮小五、阮小七,都在湖泊裏住,非船不能去。」
甲金文从「」,「」聲,河流名,位於山東濟南市西南邊的黃河水域。
甲金文从「」,「」聲,水名,位於山東濟南市西南邊的黃河水域。
甲骨文「」旁或於「」兩邊重複書寫。《說文》:「濼,齊魯閒水也。从水,樂聲。《春秋傳》曰:公會齊矦于濼。」
卜辭收有「」字,但辭例殘缺,意義不明,參見《合集》5902。
金文「」通作「」,表示娛樂,如虘鐘:「用濼(樂)好賓」,意謂以娛樂嘉賓。
古璽文字用於人名,如《古璽彙編》1286:「余濼」。
甲金文從「」,「」聲,本義為木名,即麻櫟。
甲金文皆從「」,「」聲,《說文》:「櫟,木也。從木,樂聲。」本義為木名,指麻櫟,落葉喬木,木質堅實,果實可入藥。
」卜辭用作地名,如《合集》36746:「才(在)櫟」;金文也表示地名,如四年相邦樛斿戈:「櫟陽」。該地名亦出現於秦簡,如《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26:「櫟陽二萬石一積,咸陽十萬一積」,「」為儲藏穀物的單位,全句意謂櫟陽以二萬石為一積,咸陽以十萬石為一積。「櫟陽」自秦代置縣,在今陝西臨潼東北。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