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且 (主部件) 共 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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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象正面俯視的長方形俎面之形(王國維、陳劍),「」是「」字初文,古文字中用爲「」係出於假借。
甲金文「」象俯視的俎面,即王國維〈說俎〉所謂「象自上觀下之形」(以別於「自其側觀之」的「」字)。《說文》:「且,薦也。从几,足有二橫,一其下地也。凡且之屬皆从且。」其實「」並不从「」;中間的二橫爲俎面上的橫格、闌界,並非足間之橫(林義光、唐蘭)。「」是古代用以切肉、盛載牲體和其他食物的禮器,後來專門表示切肉用的砧板。
甲骨文假借為「」,表示祖先,《合集》371正:「御于且(祖)丁」,「」是祭名,「」是人名,古人往往以天干作為祖先的名字,意思是對祖丁進行御祭。
金文假借為「」,自父以上,皆可稱為「且(祖)」,王子午鼎:「用亯(享)以孝于我皇且(祖)文考」,「」是先父,意謂進獻食物,以孝敬我美好的祖先和有文德的先父。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表示俎,《上博竹書六.天子建州甲本》簡10:「尊且(俎)不折(制)事」,「」是酒器,「」用以盛載肉類,古書常以「尊俎」作為宴席的代稱,意謂宴席之間不處理政治、軍事等重大事件。又假借為「」,《郭店簡.唐虞之道》簡5:「新(親)事且(祖)廟,教民孝也。」《大戴禮記.朝事》:「率而享祀於太廟,所以教孝也。」
」後來又假借為連詞,表示而且,石刻文字已見此用法,《詛楚文.湫淵》:「克劑(翦)楚師,且復略我邊城」,意謂能夠消滅楚軍,而且巡視我的邊鄙城邑。戰國竹簡則假借[虘又]字來表示,《清華簡二.繫年》簡101-102:「晉師大疫[虘又](且)飢,飤(食)人。」漢帛書也表示而且,《馬王堆.老子乙本》第179行:「夫唯道,善始且善成。」
甲骨文從「」,從「」,「」亦標聲,「」象放置祭品的器物,字疑為象操刀割肉陳與俎上之形(參徐中舒等)。
」字未見於金文,甲骨文從「」,從「」,「」亦標聲,「」象放置祭品的器物,字疑為象操刀割肉陳與俎上之形(參徐中舒等)。另有學者認為「」字之構形初義「疑為刀俎合文」(王襄);亦有認為「」應讀為「」,表示宜祭(參饒宗頤),姑備二說。
卜辭見於《合集》307,表示一種宰殺牲畜的方法。
」可通作「」,表示耕作時翻土,《廣韻.御韻》:「刞,耕土起,亦作耝。」
甲金文「」象俎案上放了兩塊肉,本義是陳放牲肉在俎案上,後成為祀典,又表示「」,即熟肉,引申為菜餚、佳餚。
甲金文「」從「」從二「」。象俎案上放了兩塊肉之形,肉塊之間被作一橫或兩橫的闌界隔開(商承祚、陳劍),本義是陳放牲肉在俎案上,後來成為一種祀典,又表示「」,即熟的肉類,引申為菜餚、佳餚。《詩.鄭風.女曰雞鳴》:「與子宜之」,毛亨傳:「宜,肴也。」《禮記.學記》:「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在古代,「」用作祭名,指排列俎几陳設牲肉以祭,《書.泰誓上》:「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類于上帝,宜于冢土。」孔安國傳:「祭社曰宜。冢土,社也。」《詩.魯頌.閟宮》:「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犧,是饗是宜,降福既多。」《禮記.王制》:「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鄭玄注:「類、宜、造,皆祭名。」
」的本義是陳肉於俎上,又表示佳餚,菜餚完備,適宜祭祀,也可供人食用,故引申有合適、適宜之意。
小篆俎案形改為「」,並省去一個「」形,隸書「」形與下面一橫變為「」。
甲骨文表示用牲法,指宰割牲畜,陳肉在俎,《合集》31005:「宜牢」,表示宰殺圈養的牛隻。又用作祭名,《合集》23399:「宜于匕(妣)辛一牛」,表示陳設一隻牛的肉在俎上,以祭祀妣辛。
金文用作祭名,天亡簋:「王鄉(饗),大宜」,表示王宴饗,進行大規模的宜祭。又通假為「」,中山王鼎:「以征不宜(義)之邦」。又用作人名、地名。
戰國竹簡表示當然、無怪,指事情本當如此。《上博竹書二.容成氏》簡36:「民乃宜夗(怨)」,意謂難怪人民會怨恨。《清華簡一.金縢》簡12:「我邦家豊(禮)亦宜之」,意謂(按照)我們國家的禮法,亦應當如此。又假借為「」,《郭店簡.性自命出》簡41:「智類五,唯宜(義)道為近忠。亞(惡)類晶(三),唯亞(惡)不仁為忻(近)宜(義)」,意思是說智有五類,只有「」道接近於「」;惡有三類,只有厭惡不仁接近於「」(劉釗)。《郭店簡.六德》簡4:「非仁宜(義)者莫之能也」。又用作地名,《清華簡二.繫年》簡116:「宜昜(陽)」。
漢帛書假借為「」,《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第184行:「叔(淑)人君子,其宜(儀)一兮。」
《說文》:「宐,所安也。从宀之下,一之上,多省聲。𡪀,古文宜。𡨆,亦古文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