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丙 (主部件) 共 3 字 | 主部件 | 包括子部件 |
漢字 | 部件 | 甲骨 | 形義通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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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金文「丙」字或填實,戰國文字或訛從「火」,楚系文字多加「口」作裝飾。 甲骨文「丙」讀為「輛」,用作量詞,《合集》36481正:「車二丙(輛)。」《合集》11459:「馬五十丙(輛)。」另,「丙」又為天干用字,《合集》11:「丙午。」甲骨文「丙」亦為先父先妣名,《合集》23297:「父丙。」 金文「丙」為天干用字,𣄰尊:「才(在)四月丙戌。」又用作廟號,父丙觶:「父丙。」 戰國竹簡「丙」亦為天干用字,《包山楚簡》簡42:「丙申之日。」 | |||||||||
更 | 西周金文從二「丙」從「攴」,「丙」甲骨文讀「兩」,是「車」的單位,會二車相續之意,本義是相續、相繼(季旭昇)。戰國金文才省去一「丙」。 甲骨文用為人名,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繼承,呂服余盤:「令女(汝)更乃且(祖)考事」;又用作人名。 《說文》:「改也。从攴丙聲。」段玉裁注:「更訓改,亦訓繼。」參見「鞭」。 | |||||||||
商 | 一說「商」象酒器,唯此說似不及朱說可信,因為甲金文的「商」字,除一般的寫法外,也有於兩旁加從兩個或四個圓圈(象星星之形),即表示星宿中與「參」永不相見的「商」的專字(即天蝎座的主星心宿二,又名大火星,也即《詩經.豳風.七月》中指的「七月流火」)。由於「商」有祭星之意味,因此把「商」訓為酒器似乎不能解釋這現象。後來「商」除借作商賈的「商」。《說文》:「商,从外知内也。从㕯,章省聲。」 甲骨文「商」用作人名,《合集》7058:「勿乎(呼)商取逆。」又用作地名,指殷之王都,《合集》2731正:「至于商。」《合集》7784:「王于生七月入于商。」卜辭常見「大邑商」、「天邑商」等詞,意指商國,《合集》36530:「才(在)大邑商。」《尚書.周書》:「惟臣附于大邑周。」 金文用作國邑名,成湯滅夏,建號為商,利𣪕:「珷(武)征商。」又有「大邑商」一詞,指商國,如尊:「隹(唯)珷(武)王既克大邑商。」又用作人名,商尊:「商用乍(作)文辟日丁寶尊彝。」又用作樂律名,為五音之一,曾侯乙鍾:「穆音之商。」另,字又用作「賞」,指賞賜,子尊:「王商(賞)子黃鬲一、貝百朋。」參見「賞」。 戰國竹簡亦用作國邑名,《清華簡二.繫年》簡1:「昔周武王監觀商王之不恭上帝」,意謂以往周武王觀察到商王不恭敬上帝。又用作樂律名,《上博竹書四.采風曲目》簡2:「訐(衍)商」,指比正音商低一個八度。 漢帛書「商」用作「猖」,指猖獗,《馬王堆.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第155行:「商(猖)闕(獗)而栝(活),先人之連(烈)。」《說苑.談叢》:「猖蹷而活,先人餘烈。」全句指受挫而能活着,那是先人留下的功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