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壬 (主部件) 共 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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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干支名,獨體字,構形初義不明。
干支名,獨體字,構形初義不明。早期甲金文「」作「」形,後豎畫中間添一點,又伸展為橫畫,而成「」字。林義光認為「」形即「」之古文,並云:「機持經者也,象形。」高鴻縉從林說。一說「」為兩刃之斧(吳其昌),與「」義近。
就甲骨、金文文例所見,「」皆用作干支名,居第九位,當為借用。而金文又用為先祖廟號,如員尊:「員乍父壬寶尊彝」;用為人名,如鳥壬侜鼎:「鳥壬侜乍尊」。另「」與「𡈼」不同,宜小心區別,參「𡈼」。
《說文》:「壬,位北方也,陰極陽生,故《易》曰:龍戰于野。戰者,椄也。象人褢妊之形,承亥壬以子生之敘也,與巫同意。壬承辛,象人脛脛任體也。」
甲金文從「」、「」聲,甲金文「」字作「」形,金文於豎畫中間增一圓點,後圓點伸展為一橫。
甲骨文「」相當於金文和後世的「」,是殷代專門為王朝服役的職官名,後來演變為爵名。
金文「」用作姓氏,又作「」,任氏簋:「乍任氏从簋」。表示責任、委任之任戰國金文寫作「」,參見「」、「」。
《說文》:「符也。从人壬聲。」徐鍇《繫傳》作「任,保也。」段玉裁注:「保之本義,《尚書》所謂保,抱。任之訓保則保引伸之義,如今言保舉是也。」
甲金文從「」,「」聲。本義是姓氏,後因聲同而用為懷妊、妊娠字(李孝定)。
甲骨文用為人名,如「婦妊」。金文用作姓氏,與「」同,蟎簋:「蟎來遘(覯)于妊氏」。《廣韻.侵韻》:「任,姓。」《左傳》孔穎達疏:「《世本.姓氏.姓》篇云:『任姓,謝、章、薛、舒、吕、祝、終、泉、畢、過。』言此十國皆任姓也。」
《說文》:「孕也。从女从壬,壬亦聲。」
甲骨文從「」,從「」,構形本義不詳。
」字金文、《說文》所無,甲骨文從「」,從「」,構形本義不詳。
古書「」是「」的訛字,用同「」字,如《春秋.哀公十四年》:「莒子狅卒。」錢大昕於《十駕齋養新錄.莒子狅》中說明,唐代《石經》「」字從「」旁而非從「」,並認為「今注疏本誤作狅,攷古字書無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