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甲骨部件分析

部件: 皮 (包括子部件) 共 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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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
甲金文從「」(象手形)從獸形(以◎表示),象手剝取獸皮之形(許慎、林義光),本義是剝皮、獸皮。
甲骨文「」在頂部,金文「」在底部。獸口之形後來訛變為「廿」,再訛變為「」(季旭昇),為《說文》古文所從。一說「」字從「」從「」省,象以手剝去獸革之形(王國維)。本義是剝皮、獸皮,《說文》:「皮,剥取獸革者謂之皮。从又,爲省聲。凡皮之屬皆从皮。𥬖(𤿤),古文皮。𠰎(𤿌),籒文皮。」徐鍇《說文解字繫傳》:「生曰皮,理之曰革,柔之曰韋。」
甲骨文辭殘,用義不明。金文用作賞賜物,表示獸皮,九年衛鼎:「羝皮二」,表示兩塊公羊皮。又通假為「」,指示代詞,指那個,中山王圓壺:「于皮(彼)新杢」,「新杢」是地名。又用作姓氏、人名。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7:「食其肉而入皮」,表示吃它的肉而上繳它的皮。
《睡虎地秦簡.效律》簡42:「皮革」,《左傳.隱公五年》:「皮革齒牙,骨角毛羽。」孔穎達疏:「有毛為皮,去毛為革。」
又通假作「」,《郭店竹簡.語叢四》:「皮(破)邦亡將」,表示國家破滅,將領死亡(陳偉)。
漢代竹簡、帛書通假為「」,指那個,《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第5行:「故去皮(彼)取此。」《銀雀山漢簡.孫子兵法.謀攻》:「故兵知皮(彼)知己」。
又通假為「」,《馬王堆.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第66行:「皮(被)髮」,表示披頭散髮。「」也有通假為「」,《馬王堆帛書.十問》簡20:「被(皮)革有光」。《馬王堆.合陰陽》簡128:「皮膚氣血」。
另參見「」。
甲金文從「」從◎,林義光、李孝定認為象人以肩膀擔負重物,上部象所肩負之物,疑本義為肩負重物,引申為勝任。
」的本義是肩負,《說文》:「𠅏(𡱀克),肩也。象屋下刻木之形。凡克之屬皆从克。𠅡,古文克。𠧻(𠧹),亦古文克。」《說文》所收之古文構形與甲金文有別,其中一個可能是「」的古文。
後期金文上部不從「」而從「」。羅振玉、朱芳圃認為「」象頭盔,其根據是「」字上從「」,按此說不可信,張玉金指出「」只是「」的聲符。
甲骨文用作人名,又表示能夠,《合集》20508:「其克翦周」,表示能夠翦滅周。又表示戰勝,《乙》5582:「正(征)基方,克」,意謂征伐基方,勝利。金文表示戰勝,何尊:「武王既克大邑商」。又表示能夠,中山王鼎:「隹(唯)吾老賈是(寔)克行之」,「」是人名,指司馬賈,意謂唯有我年老的司馬賈能夠做到。中山王鼎:「又(有)厥忠臣賈,克順克卑(俾)」,意謂有一位忠臣名叫賈,能順能從。《詩.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順克比」,毛亨傳:「慈和徧服曰順,擇善而從曰比。」又表示完成,陳侯因[次月]敦:「大慕(謨)克成」,「」、「」同義連用(金國泰、張世超)。
戰國竹簡表示勝任,《郭店簡.老子乙》簡2:「[重積德則无]不克」,意謂不斷積德就沒有甚麼不能勝任的(陳鼓應)。又表示戰勝,《清華簡二.繫年》簡13:「周武王既克殷」。《上博竹書四.曹沫之陳》簡14:「又(有)克正(政)而亡(無)克陳」,意謂有絕對足以勝人的政治,而沒有絕對足以勝人的陣式。又表示可能,《上博竹書一.緇衣》簡10-11:「未視(見)聖,女(如)丌(其)弗克視(見)」,意謂人們沒有看到聖德典範的時候,就覺得自己永遠不可能見到(季旭昇)。